解讀文本:臺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獎勵補助實施辦法(試行)
圖解:臺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獎勵補助的辦法(試行)
視頻解讀:臺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獎勵補助的辦法(試行)
臺應急〔2025〕32號
TSBG2025005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市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臺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獎勵補助的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臺山市應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臺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獎勵補助的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切實提升我市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效能,大力支持民間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對在救援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的社會應急力量,給予表彰或一定獎勵。同時,為進一步規范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獎補資金的使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應急救援力量,是指具備一定應急救援能力,在臺山市民政部門登記注冊且登記業務范圍包含應急救援業務,由相關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指導管理,主要在臺山市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從事應急管理志愿服務活動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等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市相關部門設立社會應急救援專項獎補資金,用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救援行動,以及有關培訓、競賽活動等方面的獎補。
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獎補資金來源于上級補助及市財政撥款,年度獎補資金總量不超過20萬元;年內分“一事一議”和年終評選兩項組織實施,各項年度預算分別為10萬元;對單支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的年度獎補總額累計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對在年度應急救援中表現優秀的社會應急救援集體,可依法授予“臺山市社會應急救援勇士集體”榮譽稱號,頒發獎牌;對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推薦的勇敢志愿者,可依法分別授予“英勇志愿者”“大勇志愿者”及“義勇志愿者”等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和紀念獎章。其中,在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救援行動中,表現特別優秀的授予“英勇志愿者”;在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救援行動中,表現較為優秀的授予“大勇志愿者”;年度內參加過3次以上社會應急救援行動,表現較好的授予“義勇志愿者”。
第四條 申請年度社會應急救援專項獎補的,應在次年5月前向市應急管理部門提交以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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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記注冊證書;
(三)對照《臺山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獎勵補助評估指標體系》規定形成的自評報告。
采取“一事一議”方式進行獎補的,應參照前款規定提供第(一)(二)項資料。
第五條 榮譽稱號申報流程:
?。ㄒ唬┨顚懯袘惫芾聿块T統一制定的申請表格(個人榮譽稱號由所在單位推薦填報);
?。ǘ┰趹本仍顒又斜憩F優秀的相關證明材料;
?。ㄈ┫嚓P業務主管部門審核;
(四)社會公示;
?。ㄎ澹┦袘惫芾聿块T提請具有職權的機關授予。
社會應急救援專項獎補的申請流程與前款規定一致。
第六條 市應急管理部門收到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的獎補申請后,應及時做好登記,并組織民政等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按照《臺山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獎勵補助評估指標體系》(詳見附件)有關規定進行評估。
第七條 評估結果根據得分劃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優秀(分值≥90分)、良好(90分>分值≥80分)、合格(80分>分值≥60分)、不合格(分值<60分)。
評估結果為優秀或良好的,分等次予以獎補;評估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的,不予獎補。具體獎補標準視當年實際制定。
第八條 對年度社會應急救援專項獎補申請,有關單位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因特殊情況不能完成的,市應急管理部門應按規定進行延期,并將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九條 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參與臺山市內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以及接受市應急管理部門、市海上搜救中心、市減災委成員單位的指令赴臺山市外參與應急救援、培訓、競賽等活動的,可即時向市應急管理部門申請獎補資金,市應急管理部門應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辦理。
第十條 市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國家引導扶持社會應急救援力量新政策和我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發展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對相關評估指標適時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 獎補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項管理,專賬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騙取、截留、挪用獎補資金,不得用于發放個人福利、獎金等。社會應急救援力量違反前述規定的,由市應急管理部門依法依規取消獎補資格、追回獎補資金及提請有關機關剝奪榮譽稱號。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5年8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29日?!杜_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獎勵補助的辦法(試行)》(臺應急〔2022〕72號)同時廢止。本辦法與上級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附件:臺山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獎勵補助評估指標體系
附件
臺山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獎勵補助評估指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