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應急〔2025〕2號
TSBG2025001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市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臺山市應急管理局 臺山市公安局關于煙花爆竹燃放和銷售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臺山市應急管理局 臺山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1日
臺山市應急管理局 臺山市公安局關于煙花爆竹燃放和銷售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維護公共安全管理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科學構建我市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絡,建立安全、規范、穩定、有序的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臺山市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燃放管理、銷售點設置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以下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臺城街道:富城、東云、環南、南塘、園田、上朗、合新、新橋、橋湖、倉下、鳳凰、幸福、僑光、東門、通濟、紫霞、城南社區和沙坑、北坑、東坑、板崗、河北、三社、南坑、石花、安步、大亨、長嶺、廛溪、橫湖、筋坑、朱洞、白水村及水南圩、水西圩。
(二)水步鎮:水步圩鎮居民區、水步鎮工業園以及周邊100米范圍內。
(三)大江鎮:公益圩第一社區、大江圩社區。
(四)四九鎮:四九圩社區和塘蝦村的百勝里村小組、上坪村的聯盛村小組及洞美、長龍工業區。
(五)沖蔞鎮:沖蔞圩鎮居民區,鎮轄區加油站和化工、燃氣企業周邊100米范圍內,紅嶺工業區以及周邊100米范圍內。
(六)斗山鎮:以圩鎮為中心,南至西柵橋、西至愛鄉橋、北至蓮洲橋,鎮轄區加油站和化工、燃氣企業周邊100米范圍內。
(七)都斛鎮:以圩鎮為中心,南至豐江橋頭,西至加油站(包括都斛余佰利陳玉屏文化廣場),北至汽水廠及人民街都陽村路口。
(八)廣海鎮:大沙工業區。
以上區域詳見附件(煙花爆竹禁燃區示意圖)。
第四條以下區域在任何時候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七)采取封閉式管理的住宅小區。
(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第五條以下區域在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公布的指定時間內,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一)臺城街道:每年根據城市建設發展情況,在禁燃區內動態調整選定2個臨時集中燃放區域。
(二)大江鎮:大江體育館廣場(大江河旁指定區域)、公益古埠海傍文化廣場(靠近河堤區域)。
(三)四九鎮:四九圩社區、洞美工業區。
(四)都斛鎮:都斛余佰利陳玉屏文化廣場。
節假日期間禁燃區內設臨時集中燃放區域,由相關鎮(街)政府(辦事處)向公安機關申報,明確燃放的時間和地點。
第六條因重大節日、慶祝、慶典等活動,確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主辦單位應依法按照分級管理規定,向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
第七條煙花爆竹零售點按以下規定設置:
(一)臺城街道設煙花爆竹零售點8個,分別設置在西南片、廣海路口、香雁湖村、臨時集中燃放區。
(二)水步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10個,分別設置在新水線沿線(潭江片)、岡寧圩周邊、舊高銅線沿線(群厚片)、井崗圩周邊。
(三)大江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7個,分別設置在公益圩第二社區和沙浦、石橋、沙沖、水樓、新大江、來安村。
(四)四九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4個,分別設置在四九圩、五十圩社區和洞美路及下蓢村。
(五)三合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8個,分別設置在三合圩社區和溫泉、新一、那金、聯安、東聯、聯山、新安村。
(六)白沙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12個,分別設置在三八圩、白沙圩、潮境圩社區和恒大悅瓏灣公園、康橋溫泉及崗美、長江、新三八、潮境、里邊、塘洞、沖云村。
(七)沖蔞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5個,分別設置在達材、竹湖、傘塘、西坑、西海村。
(八)斗山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2個,分別設置在斗山圩社區和橫江村。
(九)都斛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10個,分別設置在西片區、西南片區、中片區(都斛圩圩鎮范圍除外)、北片區。
(十)赤溪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11個,分別設置在田頭圩、赤溪圩社區和田頭、渡頭、北門、曹沖、長安、沖金、銅鼓、長沙、磅礴村。
(十一)端芬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5個,分別設置在端芬圩社區和大同市及廟邊、隆文、墩寨村。
(十二)廣海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6個,分別設置在廣海城、環城社區和奇石、鯤鵬、雙龍、靖安村。
(十三)海宴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6個,分別設置在廓峰、升平、海通、沙欄、聯和、永和村。
(十四)汶村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7個,分別設置在魚地圩社區和沙奇、五鄉、大擔、汶村、茭一、白沙村。
(十五)深井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10個,分別設置在深井圩、那扶圩社區和小江、聯和、江東、那南、河東村。
(十六)北陡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8個,分別設置在陡門圩社區和沙頭沖、大步頭、早禾石、寨門、石蕉、那琴、沙咀村。
(十七)川島鎮設煙花爆竹零售點8個,分別設置在三洲、略尾圩社區和沙堤漁業、飛東、馬山、聯南、川西、川東村。
第八條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零售活動。
第九條申請煙花爆竹零售點許可應符合法定的許可條件、技術要求以及有關規劃布點規定。
第十條違法在禁燃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不遵守安全燃放要求的,由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