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臺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本《指南》將適時更新。
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送、準確地查找臺山市公安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4月修訂版,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臺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youxi60.net)開設的臺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中,通過臺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引導,查閱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主動公開《條例》第十九條、二十條規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領導成員及分工等。
2、規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的規章;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
3、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門各項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行政處罰依據和標準;公安信訪工作等。
4、工作動態
主要包括:本機關重大會議、領導活動、依法需公開的重大警情等工作動態。
5、部門預決算
主要包括:本機關年度部門預算、決算信息。
6、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公安局組織開展的有關專項行動、專項斗爭;公安局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等。
7.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主要包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開展情況報告。
8、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計劃、程序、結果;公安機關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政府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公安機關通緝令等,以及本機關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臺山市公安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包括:
1.臺山市公安局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領導成員等。
2.臺山市公安局制發的普發性非涉密文件;
3.臺山市公安局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公開形式
本機關主要是通過“中國·臺山政府網”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本機關網站公開地址為:http://www.youxi60.net/zfgzbm/sgaj/。必要時通過微信公眾號“臺山公安”、視頻號“臺山公安”、抖音號“臺山公安”等其他媒體公開。
臺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www.youxi60.net)開設政務公開欄目,公眾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的引導,查找臺山市公安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本機關臺山市公安局(地址:臺山市臺城街道五福路1號)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使用方法:
(1)欄目導航(網址:http://www.youxi60.net/jmtssgaj/gkmlpt/index):將公開的政府信息劃分為“黨務公開”“政務公開”“頁面要素”3個部分。點擊其中某一個,可顯示相關信息子類或信息列表;點擊列表中的條目名稱,可顯示該信息的詳細內容。
(2)信息搜索:可通過搜索框對正文、名稱、文號等多種查詢條件進行查詢。
●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臺山市公安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機構:臺山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宣傳股;
聯系地址:臺山市五福路1號,郵政編碼:529200;
聯系電話:0750-5982388,傳真號碼:0750-5619699。
互聯網申請地址:江門臺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 (gd.gov.cn)。
●提出申請
向臺山市公安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臺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頁面下方附件下載,復制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時,提交說明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
(4)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當面提交
本機關在宣傳股設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到現場當面提交申請。
地址:臺山市五福一路1號臺山市公安局6樓605室,辦公時間: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2)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臺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依申請公開”專欄中選擇申請項目,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直接提交。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子郵箱、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申請處理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
1.經初審申請的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或說明自身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申請時間的確認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4.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條例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經征得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權利人。
10.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11.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告知獲取的途徑。
12.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行政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詳見臺山市公安局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附件2)。
●收費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為了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法律關系,維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秩序,更好保障公眾知情權,有效調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為、引導申請人合理行使權利,向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數量或者頻次范圍的申請人收取費用。
信息處理費將按件或按量計收,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本機關對每件申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其中一種標準,但不同時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本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
按件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①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②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③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本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再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
按量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①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②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③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④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本機關將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內,按照申請人獲取信息的途徑向申請人發出《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見附件3),說明收費的依據、標準、數額、繳納方式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從申請人完成繳費次日起重新計算。如申請人對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決定有異議的,不能單獨就該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可以在繳費期滿后,就本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或者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執行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收取的信息處理費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政府非稅收入和國庫集中收繳管理有關規定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另外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將按照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規定的格式統計匯總,并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接受社會監督。
三、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臺山市公安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投訴舉報,電話:0750-5535735。
附件1:1.臺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公民申請表、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表)
2.臺山市公安局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3.臺山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