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江門供電局:
報來《關于懇請核準江門110千伏都斛站擴建第二臺主變工程的函》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核準如下:
一、同意江門110千伏都斛站擴建第二臺主變工程項目立項(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206-440781-04-01-588429),項目單位為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江門供電局。
二、項目由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江門供電局自行組織建設,請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完善相關機構、制度,加強工程建設組織管理。
三、項目建設地點:江門市臺山市都斛鎮G228道路側都斛變電站。
四、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本期站內擴建一臺容量為4萬千伏安的110千伏主變壓器及其配套設備;調整110千伏唐都乙線間隔,新建架空線路長約0.105千米,新建1組5兆乏電容器組。
五、項目總投資1505.82萬元,其中建安費582.5萬元,勘察費3.07萬元,設計費39.31萬元,監理費39.26萬元,設備費690.88,其他費用150.8萬元 。項目資金來源:自籌解決。
六、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關于江門110千伏都斛站擴建第二臺主變工程相關資料提供及再次征詢意見的復函》。
七、項目用地要嚴格按照臺山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江門110千伏都斛站擴建第二臺主變工程相關資料提供及再次征詢意見的復函》執行。
八、工程建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有關規定執行。
九、項目建設要嚴格按照設計單位的技術指標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落實節能措施、加強節能管理、實現節能目標,確保項目符合國家環保、節能政策和消防、安全生產等規定。
十、請按照核準的內容和建設規模組織項目實施,如需對本批復文件所規定的內容和規模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并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項目實施前需按國家新開工項目管理和我市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十二、項目核準文件有效期為兩年,自發文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向臺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申請辦理延期的,項目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2022年7月11日
抄送: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都斛鎮、市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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