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現在向你們發放《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希望你們能夠一如既往,盡心盡力,攜手給未成年子女創造良好的生活成長環境。”

4月18日,臺山法院法官劉偉向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原告鐘某、被告李某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引導雙方關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妥善處理撫養、探望等事宜,確保子女在成長過程中得到充分的關愛和支持。
這份提示卡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后,臺山法院發出的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督導父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
鐘某與李某于2012年相識,于2013年6月登記結婚。婚后雙方分別于2014年1月、2018年1月生育婚生女兒小瑜和小英。
因雙方缺乏信任,感情不和,2022年春節后開始分居。2023年7月,鐘某訴至臺山法院要求離婚。經臺山法院判令不準雙方離婚后,夫妻感情依舊沒有得到改善。2024年4月15日,鐘某再次起訴,請求判令雙方離婚,確定婚生子女的撫養事宜。
在綜合考慮雙方的婚姻現狀、子女撫養等情況后,劉偉調解雙方離婚并妥善處理財產,同時考慮到未成年小孩的身心健康,劉偉當場向鐘某、李某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提示鐘某與李某要當好合格家長。
劉偉指出,“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長的重要環節,它不僅塑造孩子的性格和行為習慣,也影響著孩子的學識、社交禮儀和道德觀念。”希望鐘某、李某二人一如既往、同心協力關心、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盡力避免因離婚糾紛對他們產生不利影響,幫助孩子健康快樂成長。
在劉偉的耐心解釋和勸說下,鐘某、李某達成共識,承諾將以“孩子利益最大化”為出發點,共同呵護孩子的健康成長。

法官表示,離婚案件中父母怠于關心、關注未成年子女,漠視、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導致未成子女身心受到傷害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等道路。發放《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旨在督促父母積極履行家庭教育義務,發揚中華民族重視家庭教育的優良傳統,引導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增進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
下一步,臺山法院將繼續融合貫通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審判職能,不斷延伸司法職能,完善司法服務機制,推動形成關心關愛未成年人的良好社會氛圍,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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