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臺山市財政局預算公開
第一部分 2017年臺山市財政局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臺山市財政局是主管全市財政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財政、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財政、稅收、政府采購、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資產評估、財務會計、政府債務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規定;承擔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制定全市財政和預算收入計劃,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負責本級非稅收入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組織制定本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及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制度,負責本級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負責各項本級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編制本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監督檢查財稅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等。
納入部門預算編制共4個單位,包括:行政單位臺山市財政局;事業單位臺山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臺山市財政投資審核中心、臺山市政府投融資和債務工作辦公室。
(二)人員構成情況。
臺山市財政局行政編制55人,實有在職人員53人(其中工勤人員1人),機關雇員31人,離退休人員31人;下屬事業單位3個,事業編制45人,實有人員38人,機關雇員3人,事業退休人員3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堅持用新發展理念統領財政工作,嚴格執行新預算法規定,深化財政改革,完善預算管理,加強收支管理,補齊民生短板,強化資金監管,防范化解風險,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提供財力保障。一是狠抓增收節支,調整優化支出結構,確保財政收支平衡。二是發揮財政職能,積極落實好各項經濟扶持政策,助力經濟轉型升級。三是持續改善民生,切實保障重點領域支出,實現發展成果共享。四是深化財政改革,推進中期財政規劃、鎮級財政管理體制、政府債務管理等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五是加強自身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提升財政工作水平。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部門收入預算3,139.08萬元,其中:公共財政一般公共預算3,006.86萬元,占95.79%;上年結轉結余132.22萬元,占4.21% 。2017年收入預算比上年增加744.16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上年結轉結余增加。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支出預算3,139.08萬元,其中本年支出3,139.08萬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937.51萬元,占93.5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06.37萬元,占3.39%;農林水(類)支出15萬元,占0.47%;住房保障(類)支出80.20萬元,占2.56% 。 2017年支出預算比上年增加744.16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增加。
(二)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3,006.86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880.24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1,126.62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2016年財政獎勵經費105萬元,征收經費215萬元,全市財政部門建設經費100萬元,全市財政系統軟件管理等專項經費171.80萬元,全市國庫集中支付網絡專線租用費102萬元,財政局、原公資辦辦公樓修繕費80萬元,全市財政管理計算機房設備購置85萬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比上年增加611.94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增加。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一)2017年臺山市財政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因公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59.50萬元。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2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25萬元。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3.50萬元(其中:公務出行租車費用4.7萬元),主要包括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保養費及其他費用。
4、公務接待費支出9萬元,主要包括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費用。
(二)“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59.5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0.3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萬元,原因是上年沒有列這項預算數。
2、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2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7萬元,原因是上年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改革期間停辦車輛購置,2017年計劃購置1輛公務用車,資金25萬元,主要是價格上升。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3.5萬元(包括公務出行租車費用4.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44萬元,主要是公務出行租車費增加。
4、公務接待費支出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14萬元,主要是各類公務接待費用減少。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 361.84 萬元,比2016年增加 103.81萬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辦公經費增加20.35萬元、印刷費增加10萬;今年新增加了出國出(境)費用2萬元和委托業務費4萬元;公務車購置費比上年增加7萬元;維修(護)費增加29.27萬元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99.33萬元,都是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第二部分 2017年臺山市財政局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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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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