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也是水利扶貧開發的重要使命。經過多年的艱苦努力,我省貧困地區水利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但由于自然條件惡劣、歷史積累問題較多,特別是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水利基礎設施薄弱的狀況仍未根本扭轉,因水受困、因水受疾、因水致貧現象仍然存在。一些貧困地區群眾飲水安全保障不穩定、農田水利設施防洪體系不健全、農田水利設施老化破損導致工程運行效益衰減及抵御水旱災害的能力普遍較低、工程性缺水和資源性缺水問題突出,還有一些貧困地區盲目開發造成水環境惡化,制約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利扶貧開發工作已進入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沖刺期。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的實施意見》,加強貧困地區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夯實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水利支撐和保障,現制定新時期水利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2016-2018年)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遵循“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期水利工作方針,緊緊圍繞我省2018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目標,堅持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為水利扶貧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水利行業優勢,創新扶貧方式,統籌資源配置,提出水利“五大任務”,實現項目精準實施,資金精準使用,措施精準有效,不斷夯實貧困地區水利發展基礎,顯著提高貧困地區水利管理和服務能力,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的水利支撐和保障。
二、主要任務
緊緊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目標要求,分類解決水短缺、水災害、水環境、水生態問題,突出重大水利工程對解決區域性整體脫貧的支撐保障作用,突出民生水利建設對精準扶貧脫貧的定向直接效應。把解決貧困地區水利防災減災能力低、農村飲水安全、農田水利設施薄弱等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水利問題放在優先位置,切實完成好水利扶貧“五大任務”重點工作,實現水利扶貧開發與水生態文明建設雙贏。具體任務如下:
(一)保安全,進一步提高貧困地區水利防災減災能力。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方式,以提高貧困地區水利防洪減災能力為目的,優先安排中小河流及山洪溝治理專項規劃項目建設,使貧困地區水利防災減災能力得到明顯提高。一是加快中小河流治理。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實施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加快貧困地區納入《全國重點中小河流治理實施方案》、《廣東省山區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實施方案》等專項規劃內的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建設,在資金和項目安排方面給予重點支持,打造一批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美麗鄉村。二是加強山洪災害防治。鞏固已實施的山洪溝治理、山洪災害防治縣非工程措施等山洪災害防治建設成果,進一步查漏補缺,不斷完善貧困地區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水利防災減災體系,確保防洪安全。
(二)保生活,加快實施貧困地區村村通自來水工程。結合各縣(市、區)村村通自來水工程建設規劃成果,按照集中連片供水和小型集中式供水相結合的原則,把村村通自來水工程作為精準扶貧工作的重點任務,著力解決全省農村70.8萬戶176.5萬相對貧困人口的飲水問題。各地黨委、政府要切實落實建設主體責任,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籌集項目建設資金,加快推進村村通自來水工程建設,形成基本覆蓋全省貧困村的供水安全保障體系。
(三)保生產,逐步完善貧困地區農田水利設施。按照《廣東省農田水利萬宗工程建設方案》的任務要求,逐步完善貧困地區抗旱水源、中小型灌區改造、農村中型及重點小型機電排灌以及“五小水利工程”等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并在項目和資金上給予適當傾斜,統籌解決好灌溉水源、農田灌排骨干工程和田間工程“最后一公里”問題,實現旱澇保收、穩產高產。結合中央開展的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項目,重點實施貧困地區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工程,促進農民(村集體)增收。同時,統籌中央資金,對貧困地區農村公益性水利基礎設施管理養護給予適當支持。
(四)促改革,著力激發貧困地區水利發展生機活力。深化貧困地區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保障貧困地區水利建設。深化貧困地區國有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加大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運行維護經費支持力度,保障工程良性運行。落實好水庫移民和庫區扶持政策,加快貧困移民的脫貧步伐,對納入省精準扶貧范圍的水庫移民貧困村和貧困戶給予重點傾斜扶持。
(五)抓幫扶,著力提升貧困地區水利發展能力。針對貧困地區水利人才和技術力量薄弱問題,編制和實施貧困地區水利職工培訓計劃、學歷學位教育計劃、水利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完善向貧困地區派遣水利干部掛職幫扶制度。省級水利部門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市縣級水利部門要積極向貧困地區所在縣(市、區)派遣水利干部掛職,建立貧困地區與發達地區水利干部雙向交流學習制度。制定貧困地區水利工程建設技術支持工作方案,指導幫助貧困地區做好水利規劃、設計等前期工作以及工程建設和技術管理工作。加強貧困地區水利科技推廣應用,不斷提高水利科技支撐水平。
三、實施步驟和目標
我省水利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實施范圍為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市等14個地級市納入省精準扶貧范圍的相對貧困人口、相對貧困戶、相對貧困村及相對應的縣(市、區)。具體實施步驟和目標如下:
第一階段:(2016年)。組織開展相對貧困地區水利項目建設需求情況摸查,年內完成《廣東省水利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行動計劃》編制工作;完成相對貧困地區中央規劃內43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設。
第二階段:(2017年)。完成相對貧困地區114公里山區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任務;積極推進相對貧困地區灌區改造建設;啟動相對貧困地區農村水電增效擴容、山洪災害防治及農村中小型機電排灌改造工程建設。
第三階段:(2018年)。基本完成全省70.8萬戶176.5萬相對貧困人口的自來水入戶問題;基本完成相對貧困地區灌區改造和中小型機電排灌工程改造建設任務;完成7條山洪溝治理和36個相對貧困村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設。
為確保實現三年攻堅目標,我省水利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將從三方面給予資金保障。一是統籌用好中央和省級水利資金,加大對貧困地區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扶持和傾斜力度。對貧困地區納入中央和省相關水利專項規劃且前期工作完善的項目,給予優先安排和資金支持。二是對貧困地區未納入中央和省相關水利專項規劃的“小灌區、小山塘、小水陂、小泵站、小堤防”等五小水利工程,參照現行有關省級補助政策給予補助,補助資金按照“先建后補”的形式待項目驗收后再行安排。其中,珠江三角洲6市對口幫扶1267個貧困村的“五小水利”工程項目,原則上建設資金由對口幫扶市負責籌措解決。三是全省70.8萬戶176.5萬相對貧困人口的飲水入戶問題,在實施村村通自來水工程安排的省級補助資金中統籌解決。其中,珠江三角洲6市對口幫扶1267個貧困村的飲水入戶問題,建設資金由對口幫扶市負責籌措解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各級水利部門要建立健全本系統水利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發揮其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職能,及時研究解決水利精準扶貧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省級水利部門重點出臺和落實向貧困地區傾斜的政策和措施,市縣水利部門作為水利精準扶貧實施的責任主體,要切實擔負起扶貧工作落實、工作保障和監督管理職責,統籌資源、強化實施。同時,各級水利部門要加強與扶貧、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農業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傾斜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利用中央及省級對貧困地區水利建設支持的各項政策,向貧困地區實行傾斜。對于貧困地區納入中央或省級水利專項規劃且前期工作成熟的項目給予優先安排和資金支持。對于沒有納入規劃的“五小”水利工程,按照項目輕重緩急和項目效益,統籌現有省級水利資金,采用“一事一議”建設模式,按照“先建后補”或“以獎代補”的原則給予資金支持。同時,注重運用市場化辦法,撬動信貸資金、社會資本投入水利建設。搞好涉農資金整合,充分發揮資金整體效益。
(三)強化監督檢查,全程跟蹤問效。把水利扶貧專項規劃實施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對任務不明確、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地方水利部門及時問責。加大對水利精準扶貧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管理的督導、稽察和審計監督。貧困地區各級水利部門要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強化廉政風險防控,確保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干部安全、生產安全。
(四)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加大對水利精準扶貧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介,大力宣傳水利精準扶貧工作進展和成效,引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充分領會黨委政府和各級水利部門推進水利精準扶貧工作的決心,進一步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信心,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貧困地區水利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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