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 土 地 預 公 告
臺自然征預公告字〔2021〕20號
因國道G240線臺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擴建工程建設需要征收位于臺山市臺城街道沙坑村的集體土地,為維護被征地農(居)民的知情權,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權屬、范圍:臺山市臺城街道沙坑村約16.8957公頃(折合253.4355畝,其中耕地0.006公頃,園地5.7613公頃,林地2.4701公頃,養殖水面7.3403公頃,其他農用地(不含養殖水面)0.4614公頃,建設用地0.5619公頃,未利用地0.2947公頃(實際地類面積以最后核準面積為準。地類數據來源為2018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其中臺山市臺城街道辦事處沙坑村橫溪三經濟合作社3.4804公頃,臺山市臺城街道辦事處沙坑村橫溪一、橫溪三經濟合作社2.4885公頃,臺山市臺城街道辦事處沙坑村橫溪一經濟合作社0.7618公頃,臺山市臺城街道辦事處沙坑村南陽、榮安、吉水經濟合作社0.9383公頃,臺山市臺城街道辦事處沙坑村南陽經濟合作社5.7611公頃,臺山市臺城街道辦事處沙坑村南陽經濟合作社、沙坑經濟聯合社0.2235公頃,臺山市臺城街道辦事處沙坑村窯口經濟合作社0.4834公頃,臺山市臺城街道辦事處沙坑經濟聯合社2.7587公頃(詳見附圖)。
二、公告期限: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4日。
三、征收地補償標準:參照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2016年修訂調整)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字〔2016〕1號)和臺山市人民政府《印發臺山市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補償標準指導意見的通知》(臺府辦〔2016〕45號)文件的規定執行,與被征地集體協商后確定。(臺山市臺城街道屬于第四類地區類別,其中耕地5.92萬元/畝、園地4.56萬元/畝、林地2.12萬元/畝、養殖水面6.15萬元/畝、其他農用地(不含養殖水面)5.92萬元/畝、合法建設用地16.8萬元/畝、未利用地1.82萬元/畝;征收土地經法定程序批準時如果省已出臺區片綜合地價,按照批準頒布的區片綜合地價落實補償差額)。地上附著物與青苗補償根據臺山市人民政府《印發臺山市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補償標準指導意見的通知》(臺府辦〔2016〕45號)文件的規定執行,與權利人協商后確定。
四、被征地農民的安置途徑為貨幣補償、留用地和按規定為被征地農民購買社會養老保險。
五、補償登記辦法:請在該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于2021年2月19日臺山市臺城街道沙坑村民委員會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
六、征收地預公告發布后,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搶栽搶種的作物或搶建和違章的建筑物,不列入青苗和附著物的補償范圍,必須無條件清理和拆除,其費用由當事人負責,并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七、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已按補償方案領取征用土地補償費用后,仍拒不在征地協議上簽字、蓋章或拒不搬遷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八、征收土地、拆遷的具體工作由臺山市臺城街道辦事處按有關規定負責落實。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預公告附圖。
注:附件請到臺山市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利用管理股查閱
征地實施單位:臺山市臺城街道辦事處公告發布單位:臺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1年1月4日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臺山政府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復制或轉載。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如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速與本網取得聯系。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聯系方式:0750-5524538郵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