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成立臺山市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內部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臺府構〔2021〕2號
廣海灣經濟開發區、產業轉移工業園管委會,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市有關單位:
為落實好《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廣東省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內部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粵辦函〔2020〕254號)、《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江門市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內部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江府構〔2020〕46號)精神,加強對我市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提升我市地方稅種征管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臺山市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內部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財稅工作的市領導兼任,副組長由負責協調財稅工作的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財政局局長、市稅務局局長兼任。成員單位包括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審計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統計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公資辦、市稅務局、江門市生態環境局臺山分局。
二、主要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廣東省、江門市有關部署要求,統籌研究推進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工作,建立健全部門聯動、信息共享、依法治稅的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內部協調工作機制;督促指導各鎮(街)、有關單位依法依規開展地方稅種征管工作,不斷提高征管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
(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各單位的涉稅信息共享以及成果應用、督促檢查等工作,會同稅務部門研究提出地方稅種收入預期目標,并為稅務部門加強征管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2.市稅務局負責提出涉稅信息需求,開展信息采集、數據共享以及比對、分析和應用,配合市財政局研究提出地方稅種收入預期目標并組織落實,規范地方稅種征管。
3.市審計局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保障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內部協調工作機制發揮作用。
4.其他成員單位在相關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按照省、江門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有關規定共享涉稅數據,配合稅務部門規范地方稅種征管,協同加強稅源培育和服務工作。
三、工作機制
(一)領導小組不納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不設辦公室,由市財政局承擔具體組織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由市財政局商各成員單位確定(詳見附件),并根據成員職務分工變動情況及時調整,抄報領導小組組長。
(二)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必要時邀請其他有關部門或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參加。
(三)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領導小組確定的任務,及時向市財政局提出有關建議意見,確保協同辦稅內部協調工作機制平穩順暢運行。
(四)領導小組遇緊急或重大任務時,視情況召集有關成員單位派員短期集中辦公,協同推進有關工作。
附件:臺山市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內部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臺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3日
附件
臺山市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內部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鄺世銘(市委常委、副市長)
副組長:李 峰(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劉月紅(市財政局局長)
吳佳賢(市稅務局局長)
成 員:吳意芳(市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洪坤遠(市科工商務局總經濟師)
譚曉濱(市公安局政委)
劉小冬(市民政局副局長)
胡陽明(市司法局副局長)
肖雄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黃明輝(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李遠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許堅石(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段修軍(市水利局總工程師)
李健揚(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陳 攀(市審計局副局長)
林榮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黃晉榮(市統計局副局長)
黃凱雷(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副局長)
盤勇康(市公資辦副主任)
黃煥輝(江門市生態環境局臺山分局副局長)
工作領導小組日常由市財政局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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