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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教字〔2019〕90號
關于印發《臺山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
“一崗雙責”制度(2019年修訂)》的通知
局機關各股室,各中心小學、中學及有關單位:
現將《臺山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2019年修訂)》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臺山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2日
臺山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
(2019年修訂)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含幼兒園,下同)安全工作,形成管理網絡健全、層級職責分明、各方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確保學校安全穩定,創建文明和諧校園,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以及領導干部要對本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的原則,結合工作實際,實行安全工作“一崗雙責”責任制。
一、臺山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石湊
副組長:容惠漢、吳振文、李育恒、黃偉湛、鄺旭東
成 員: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各中心小學、中學校長及直屬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日常管理、監督和考評工作,辦公室設在基礎教育與安全保衛股,顏校強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廖藝洪同志任副主任。
二、局領導安全工作職責
按照上級關于安全工作責任制的文件精神,局領導分別承擔各自工作范圍的安全責任。
1.主要領導職責
(1)負責統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貫徹落實學校安全工作有關法律法規,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教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列入本局工作重要議事日程。
(2)掌握全市學校安全工作總體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職能股室制定相應制度,落實各項工作措施。
(3)主持召開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全面部署學校安全工作。
(4)協調解決影響學校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創造保證學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的基礎條件。
(5)與各學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指導督促全市學校安全工作的落實。
(6)組織協調重大學校安全事故的搶救、善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責任事故進行責任追究。
2.分管領導職責
(1)協助局主要領導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管理具體工作,對局機關各股室及全市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督查、考評。
(2)按照上級要求和本局部署,加強安全工作機制建設,組織教育系統安全工作學習培訓,提高安全工作隊伍水平。
(3)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宣傳教育及應急演練活動,增強師生及家長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4)抓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災害防范工作,確保全市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及措施落到實處,收到成效。
(5)負責分管工作范圍和掛點聯系鎮(學校)的安全工作。
3.其他領導職責
教育局其他領導分別負責分管工作范圍和掛點聯系鎮(學校)的安全工作。
(1)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根據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總體要求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結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實意見,指導、督促分管股室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做好有關安全工作的部署、管理和檢查,把學校安全與業務工作統籌考慮安排,掌握分管工作范圍的安全工作情況,指導幫助基層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2)指導、檢查、督促掛點聯系鎮(學校)抓好安全管理,加強安全工作機制建設,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及應急演練活動,抓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掌握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3)組織相關股室及督導員共同完成有關安全工作責任考核及上級交辦的學校安全工作任務。
三、局機關各股室主要職責
1.基礎教育與安全保衛股(幼教組)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結合實際研究、部署、落實工作措施,指導督促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抓好安全工作。
(2)制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計劃和活動方案,起草學校安全工作的綜合性文件及總結匯報材料,收集整理安全工作檔案資料。
(3)匯總分析學校安全工作信息,為領導和相關部門提供基本情況和決策依據,抓好安全事故情況通報及數據發布工作。
(4)組織綜合性的學校安全檢查和調研工作,督促落實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
(5)組織教育系統綜合性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考察等活動,提高安全管理隊伍水平。
(6)指導中小學、幼兒園開展防范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車安全、宿舍安全、校園活動安全、校園安保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強化安全師生安全意識。
(7)協助學校做好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協調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協助學生傷害事故處理,協調保險公司做好對受傷害學生保險理賠工作。
(9)督促相關股室和學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安全工作責任考核,落實“一票否決”規定。
(10)負責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安全。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2.辦公室
(1)負責教育系統應急管理,制訂教育系統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負責有關安全應急宣傳、信息報送、新聞發布等工作。
(3)負責局機關的安全管理、應急演練和保衛工作,包括日常、節假日值班安排和防御自然災害及重大突發事件的協調工作。
(4)負責教育網頁、資料信息及輿情工作的安全。
(5)負責信訪維穩工作,做好信訪人員思想教育和穩控。
(6)負責機關車輛、外出活動、食堂、門衛等安全管理。
(7)負責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安全。
(8)負責其他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3.人事與師資管理股
(1)負責師資繼續教育培訓的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教育納入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內容。
(2)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和教師專業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3)負責做好教職工安全事故糾紛的調解。
(4)負責檔案室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如防火、防盜、防潮濕、防腐蝕等)工作。
(5)負責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安全。
(6)負責其他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4.基建財務股(財務結算中心、助學中心)
(1)負責本局及所屬學校、幼兒園基建工程及電力、消防、鍋爐、燃氣、防雷等設施建設和安全監管。
(2)負責教育系統校舍危房改造及地質災害防治等工作。
(3)負責本局及學校財務工作安全管理,加強指導監督,確保財務、賬物安全。
(4)負責做好學校后勤保障工作,籌措安排學校安全管理所需經費。
(5)負責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確保助學政策到位,資金使用規范安全。
(6)負責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安全。
(7)負責其他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5.職業教育與終身教育股
(1)負責指導全市職業學校做好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溺水、宿舍安全、實習實訓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工作。
(2)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和督促全市社會力量成人教育培訓機構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
(3)負責協調成人教育相關安全培訓工作。
(4)負責協調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民辦校外教育機構督促整改或取締工作。
(5)負責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安全。
(6)負責其他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6.教育督導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1)負責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督導評估體系。
(2)負責學校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落實的督導工作。
(3)負責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安全。
(4)負責其他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7.招生考試股(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1)負責高考、高中學業水平(會考)、中考、成考、自考等考試工作的安全,做好試卷保密保管。
(2)建立健全各類考試應急管理機制,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3)負責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安全。
(4)負責其他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8.機關黨委
(1)負責校園政治安全工作,抓好國家安全及意識形態宣傳教育,結合學校德育和創文工作,組織師生開展各項安全教育活動,豐富新時代文明實踐內容,組織評選安全文明學校。
(2)負責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聯合有關部門抓好校園周邊環境整治等工作,凈化育人環境。
(3)加強依法治校工作,為學校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4)負責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安全。
(5)負責其他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9.教育衛生保健所
(1)結合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師生、家長開展各項安全教育活動。
(2)負責學校體育運動場地、器械等設施設備安全監管。
(3)負責學校廚房、食堂衛生和食品安全的監管工作,協助做好相關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4)負責學校供餐服務和學生營養餐的管理工作。
(5)負責抓好師生心理健康教育。
(6)負責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安全。
(7)負責其他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教育裝備中心
(1)負責全市學校校園網絡及信息安全管理,研究制訂落實工作措施,完善網絡安全制度。
(2)負責全市學校、幼兒園電教設施設備(含電子閱覽室、電子圖書室、微機室、語音室等)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導和檢查。
(3)負責檢查指導學校抓好實驗器材、化學物品保管和使用,特別是加強對易燃、易爆、危毒物品的安全監管。
(4)負責指導并督查學校微機室、實驗室、圖書室(館)、運動場所、語音室建章立制工作。
(5)負責定期檢查學校微機室、實驗室、圖書室(館)、運動場所、語音室等教學及教研活動安全防范工作。
(6)負責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安全。
(7)負責其他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11.教師發展中心
(1)負責做好教研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的各類考試安全工作。
(3)負責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安全工作。
(4)負責其他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12.教育工會
(1)負責督促指導各基層工會做好各項活動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安全。
(3)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行政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4)負責其他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13.紀檢組(內審組)
(1)負責本局及學校財務監審工作。
(2)負責學校干部及教職工因安全失職、瀆職的責任查處與責任追究工作。
(3)負責對違反職業道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給學生造成傷害事故的教職工調查處理工作。
(4)負責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安全。
(5)負責其他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局機關督導員(責任督學)職責
協助局領導做好掛點聯系鎮(學校)的安全工作,按照局的部署,指導、檢查、督促有關學校抓好安全工作制度建設,開展安全主題宣傳教育及應急演練活動,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措施,并及時向局領導和局安全管理機構匯報。
五、各學校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是本單位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并對未履行學校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導致的后果負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部署,承擔本單位安全主體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監管機構及相關制度,落實專(兼)職人員,保障安全經費投入,完善學校安全設施設備,提高人防、技防、物防水平。
3.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將安全管理目標列入教師工作績效考核,兌現獎懲。
4.制定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及相關操作規程,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并按要求定期組織師生進行防災避險、防火避震、疏散逃生等方面演練,不斷提高學校安全應急管理水平。
5.按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和培訓工作計劃,開設安全教育課,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進行預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校園活動安全等方面知識的教育培訓,強化師生“珍惜生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增強師生安全救護能力;加強家校聯動,強化家長對孩子的安全監護意識。
6.定期組織校園及周邊安全檢查,建立安全隱患排查臺賬,認真落實隱患整改措施,進行銷號整改。
7.定期研究分析學校安全工作動態,加強危險源監控,爭取當地政府、部門、村(居)委的支持,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8.落實購買校園保險相關工作,建立學校安全責任風險轉移保障機制。
9.收集整理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資料,做好各項安全工作檢查準備。
10.及時、準確報告突發安全事故信息,迅速有效組織應急救援及做好善后工作。
六、保障措施及有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感,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教育為重、預防為主”的理念,按照上級的工作部署,全力抓好教育系統安全工作。
2.實行包干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每個成員必須認真做好所承包的安全穩定工作,各股室成員對自己所承擔的工作要認真負責,落實“一崗雙責”安全責任制。
3.實行督導檢查制度。領導小組每個成員定期和不定期對分管工作隨時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清除隱患。
4.實行例會制度。適時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分析總結,通報本單位安全穩定工作情況,隨時改進工作方法,使安全穩定工作落到實處。
5.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忽視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安全職責而導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據上級要求和我局有關規定,實行責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6.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機制,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其他班子成員分別抓、全體人員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層層分解責任,完善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對于交叉的工作和分工不明確的工作,由第一責任人指定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樹立大局意識,加強協調和配合,決不允許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推諉扯皮、不負責任。
7.各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強化執行力和監督力,切實抓好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針對安全管理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從各個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不斷夯實安全工作基礎,確保安全工作形勢穩定,校園和諧平安。
8.各單位根據職責范圍,及時做好安全信息月報、季報工作,每月28日前將《臺山市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帳》(月報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8日前將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總結材料報我局基礎教育與安全保衛股(安全辦)。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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