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山市農業局細化黨內監督條例制度
-
2011-10-27 01:47:32
- 來源: 臺山政府網
- 發布機構:臺山政府網
- 【字體:
大 中 小】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把我單位黨內監督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改進機關作風建設,服務三農。根據市委關于細化黨內監督六項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制度
1、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凡屬重大決策的制定、干部的推薦、重大工作的部署,必須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和程序,經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2、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尊重班子成員的民主權利,善于集中正確意見和發揮集體智慧,形成班子會議的統一意志和集體決策。
3、堅持科學民主決策程序。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做到: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經常組會討論;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形成共識,以保證決策科學、民主。
4、自覺維護集體領導的權威,堅決貫徹執行集體決議,在個人意見被集體否決后,可保留個人意見,或下次會議提出,便在行動上必須堅決執行集體決議,不得散布不利于集體決議的言論,更不得違背集體決議自行其事。
5、堅持集體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黨組成員必須向集體領導負責,每位成員對分管的工作要認真履行職責,全面了解和熟悉分管工作情況,從全局出發,積極、主動、創造性地落實好分管工作。要和其他成員加強溝通和搞好協調,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做到分工不分家。對有交叉的工作,要加強與有關領導同志的溝通,做到相互理解、信任、支持、維護,精誠合作。
二、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制度
1、局黨組會作出的決議、決定,根據需要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或向全體干部黨員通報。
2、重大決策制定和農業項目的申報和安排等,要以適當方式向全體干部黨員通報。
3、凡發生事關全局的重要情況以及重大問題,要按照規定時限和程序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并及時跟蹤續報事件的進展、處理情況和結果。對隱瞞不報、不如實報告、干擾和阻撓如實報告或不按時報告、請示的,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4、局黨組成員要經常向黨組書記匯報工作情況。
三、述職述廉制度
1、述職述廉制度每年執行一次。
2、述職的具體內容:⑴如何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思考問題和開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做好本職工作,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⑵是否堅持科學的發展觀,嚴格按照科學規律辦事;⑶嚴格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的情況。
3、述廉的內容。⑴遵守黨政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的情況;⑵對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加強教育、嚴格要求的情況;⑶執行“四不準”的情況,即不準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不準收受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準接受管理對象出資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費娛樂活動。
4、述職述廉對象:局領導班子和屬下單位負責人。
5、述職述廉方式:全體干部職工分別對局領導班子和基層單位負責人進行投票測評,參加測評人數不得少于應參與測評總人數70%。
四、民主生活會制度
1、局黨組民主生活會一般在每年第三季度召開一次,由黨組書記召集并主持。會議召開前15天要將通知發到各成員,讓大家充分做好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準備工作。邀請上級黨委和市紀委、市委組織部有關人員列席參加。
2、局黨組民主生活會必須全體成員到會才能召開,如果確定的民主生活會時間與突發性重大事情或其他重要工作發生沖突,則改期再召開。
3、局黨組召開民主生活之前,要做好會前準備,認真聽取局機關和基層單位干部職工對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這項工作可委托局紀檢組和人事股進行。
4、局黨組民主生活會要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針對局黨組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干部職工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積極開展健康的思想斗爭,制定切實的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并認真落實好整改措施,以實施行動取信于民。
五、信訪處理制度
1、必須高度重視,正確對待,認真處理好信訪工作,要堅持為深化改革服務,為“第一要務”服務,為解決廉政問題服務,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服務,為緩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服務。
2、要進一步加強對信訪工作領導。⑴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做到領導力量到位,信訪人員到位;⑵堅持黨組統一領導,分管領導組織協調,有關股室緊密配合的強有力的信訪領導機制;⑶黨政主要領導要對本單位信訪工作負總責,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該哪一級必須負責解決,決不允許以各種借口推諉責任,或把矛盾上交。
3、對各類信訪問題要做到“分流承辦、巡回督辦、適時催辦”,使信訪問題得到及時、妥善的解決。
4、從政治的高度,認真處理好集體上訪問題。⑴干部職工集體到本市或江門市、省上訪的,有關領導和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要動員干部職工盡快返回原地。同時,對干部職工要求解決的問題,要盡快調查處理,并將結果及時向干部職工通報,做好穩定干部職工情緒工作;⑵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牢記“群眾利益無小事”,接待處理好集體上訪。重視初訪、初查,力求一步到位,避免重復集體上訪。對查不實的,要向干部職工作出解釋和說明。對經說明后仍堅持無理要求的給予批評教育,違反法律的要交司法部門處理;⑶加強預防預測,實行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根本上消除造成集體上訪的消極因素。
5、嚴格依法處理信訪問題,公開處理結果。以法律為依據處理信訪問題,教育和引導干部職工依法信訪。對干部職工反映的信訪問題要依法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公開,接受干部職工監督。對署實名舉報的,要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并將處理結果告知其本人。
六、談話和誡勉制度
1、談話對象。重點是局班子及基層單位領導班子全體成員。
2、談話的主要內容。⑴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決定、決議的情況,堅持民主集中制,實施黨內監督的情況;⑵本人負責分管工作和單位的反腐敗與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如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行為的情況和相關存在問題等;⑶領導班子集體或班子成員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的輕微違紀苗頭問題;⑷其它需要通過談話了解的情況和解決的問題。
3、談話程序。⑴局班子成員和基層單位領導主要領導的談話由局黨組書記負責,基層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談話由局黨組成員負責;⑵談話前,談話負責人以適當的方式將談話的時間、地點和內容通知談話對象;⑶談話時,要將對談話對象提出的誡勉要求和談話對象的解釋說明及表態作書面記錄,經本人核實后,交由組織(人事)存檔;⑷談話結束后,談話負責人要將談話情況及時向組織和有關領導通報。
4、督促整改。由局黨組或局紀檢組負責對談話對象的督促檢查,看談話負責人代表組織所提的要求和建議是否得到落實,看談話對象的缺點和錯誤是否已克服或糾正,以鞏固、增強談話效果。
5、組織處理。對在誡勉談話中能主動檢查錯誤,及時糾正的,如屬一般問題或輕微違紀的不予處理;如屬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性質較嚴重的,可酌情從輕處理,對知錯不改的,可采取降、免職、調離原單位等組織措施,直至給予紀律處分。對其問題不主動檢查糾正的,應根據情況,該立案的立案,并嚴肅處理。
版權聲明: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臺山政府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復制或轉載。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如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速與本網取得聯系。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聯系方式:0750-5524538郵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