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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元才 :
本機關于2024年12月6日依法對你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臺農農(動防)罰〔2024〕13號),由于采取其他方式無法送達該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臺農農(動防)罰〔2024〕13號),內容為:當事人鄧元才(身份證號:512222********8219)開辦動物屠宰加工場所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屠宰、經營動物產品未附有檢疫合格證明一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條、第四十九條和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本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條和第一百條之規定,于2024年12月6日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臺農農(動防)罰〔2024〕13號),決定罰款人民幣伍萬捌仟陸佰捌拾壹元肆角陸分(¥58681.46元)。
請你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機關領取,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請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機關開具的非稅收入電子繳款通知書將罰沒款項繳納至廣東省非稅收入指定賬戶,或到廣東發展銀行臺山分行、郵政儲蓄銀行臺山分行、工商銀行臺山分行、農業銀行臺山分行、建設銀行臺山分行、臺山農商銀行繳納罰(沒)款。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臺山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向臺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人:吳炳強 王貝貝 聯系電話:0750-5587260
聯系地址: 廣東省臺山市臺城街道舜德路140號
臺山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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