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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5年度
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市政府:
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要求,現將我單位2015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現有事項及辦理情況。
本單位現有行政許可事項5項,項目名稱: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審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職業資格證書核發、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已經全部納入《江門市權責清單目錄(2015年本)》。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審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已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
2015年,不定時工作制行政許可全年申請企業4家、受理4家、辦結4家,涉及職工人數1059人;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行政許可全年申請企業14家、受理14家、辦結14家,涉及職工人數3030人;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全年申請企業5家、受理5家、辦結5家,涉及職工人數50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共有申請件數1件,受理件數1件,按時辦結件數1件,審批同意件數1件;受理辦結一項注銷臺山市新寧華職業培訓學校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許可證申請;職業資格證書核發1527人。
(二)依法實施情況。
本單位行政許可審批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上級文件精神,對審批權限、范圍、程序、條件等情況進行嚴格把關。從申請人提交申請到辦理結束,依嚴格法依據按照有關工作流程進行,在法定規定工作事項內高效辦結。
(三)公開公示情況。
本單位通過在門戶網站公開本單位辦事指南、在業務股室發放《一次性告知書》等形式,公開公示行政許可審批的實施主體、依據、程序、條件、期限、申請材料及辦法、申請書格式文本、咨詢投訴方式等信息。
(四)監督管理情況。
本單位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文件,實施有關監管措施,對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1、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審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標準。制定實施有關監管措施、標準明確民辦學校的辦學宗旨、培養目標、方式和權利、義務等。監督檢查財務制度、學校教學管理制度、學校消防安全、食堂衛生安全等,建立健全民辦學校的法律責任。
2、職業資格證書核發:根據《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業務規程(暫行)》要求,我局職業技能股對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職業技能鑒定管理制度和業務規定,規范有關人員職責和工作守則,認真抓好技能鑒定的資格審核、試卷使用、考評要求、業務管理、證書核發及檔案管理等各項的工作,推進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規范化。
3、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制定實施有關監管措施,對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并無發現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對該機構做好年檢工作。
4、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制定對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措施,并將企業執行情況納入企業信用監督機制,并無發現有關違規違法行為。
2015年,本單位沒發現有行政許可相關違法違規情況和舉報投訴情況。
(五)實施效果情況。
2015年,我局通過優化和規范審批流程,積極提高審批效率,獲得了行政許可相對人的高度認可。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關建議
(一)加強對行政許可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繼續開展各類專項業務的學習培訓,在提高《行政許可法》、《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重要意義認識的基礎上,側重于具體業務的實際培訓,進一步使我局制定的各項制度在許可實施工作中得到落實,使行政許可活動嚴格遵循《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方式、方法、步驟和時限,確保行政許可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監督檢查等各個環節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按照行政許可標準化的要求進一步做好行政許可服務工作。按照標準化建設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做好行政許可服務工作的監督。對我局行政許可主體、許可具體依據、許可程序、許可條件、許可申請書示范文本在許可辦理場所內進行統一公示,切實做到陽光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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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臺山市××單位2015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有關情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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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許可事項 |
納入權責清單目錄(是/否) |
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是/否) |
進駐網上辦事大廳(是/否) |
全年業務量 |
實施過程 |
監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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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子項名稱 |
申請件數 |
受理件數 |
按時辦結件數 |
未按時辦結數 |
審批同意件數 |
審批不同意件數 |
法定辦結時限 |
承諾辦結時限 |
公開許可實施和結果(是/否) |
印發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是/否) |
舉報投訴件數 |
舉報投訴調查件數 |
查處違法違規案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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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縣級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審批 |
辦學許可證注銷審批 |
是 |
否 |
是 |
1 |
1 |
1 |
0 |
1 |
0 |
30 |
30 |
是 |
是 |
0 |
0 |
0 |
|
2 |
初級職業資格證書核發 |
初級職業資格證書核發 |
是 |
否 |
是 |
1527 |
1527 |
1527 |
0 |
1527 |
0 |
30 |
30 |
是 |
是 |
0 |
0 |
0 |
|
3 |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許可 |
|
是 |
否 |
是 |
1 |
1 |
1 |
0 |
1 |
0 |
15 |
15 |
是 |
是 |
0 |
0 |
0 |
|
4 |
不定時工作制許可 |
|
是 |
否 |
是 |
4 |
4 |
4 |
0 |
4 |
0 |
20 |
20 |
是 |
是 |
0 |
0 |
0 |
|
5 |
綜合工時工作制許可 |
|
是 |
否 |
是 |
14 |
14 |
14 |
0 |
14 |
0 |
20 |
20 |
是 |
是 |
0 |
0 |
0 |
|
6 |
勞務派遣許可 |
|
是 |
否 |
否 |
5 |
5 |
5 |
0 |
5 |
0 |
20 |
20 |
是 |
是 |
0 |
0 |
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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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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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5年度
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評價公告
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和有關要求,現公告本單位2015年度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歡迎您客觀、真實地對是否存在以下問題進行反映:
1.沒有依照法定權限、程序、條件進行審批的;
2.實施了《江門市權責清單目錄(2015年本)》之外的行政審批事項的;
3.沒有公開公示審批主體、依據、條件、申請材料、收費標準、申請示范文本、咨詢投訴方式或公開公示不明確的;
4.受理程序不規范,要求多次補正申請材料的;
5.擅自增減行政許可審批環節、條件的;
6.不能按期限辦理行政許可審批,不能及時、客觀地調查處理投訴舉報的;
7.工作人員索取或收受禮物、好處的;
8.實施行政許可審批過程中要求申請人購買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員、組織提供的服務的,或者要求申請人參加不必要的付費培訓、會議等的;
9.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事項,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人員、組織的;
10.不必設立行政許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監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調整由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自律管理、通過技術標準或管理規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認為在行政許可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其他問題,歡迎一并提出意見建議。我們將對您反映的情況和您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謝對我市行政許可評價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5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舉報電話:12310(市編辦)
來信地址:臺山市臺城街道中山路23號
臺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監督檢查股(收)
郵 編:529211
電子郵箱:tsbw5504162@126.com
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18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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