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繼續訪問放棄
趙建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三十一條“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對調解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督促當事人履行約定的義務。”和第三十二條“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當事人之間就調解協議的履行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發生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按照《人民調解協議書》的約定支付申請人2024年5月至6月的工資。雙方就《人民調解協議書》的履行爭議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本委亦不再就同一工資爭議重復要求被申請人支付。
綜上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第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本委裁決如下:
駁回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因無法聯系你,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上述裁決結果,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臺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4年10月18日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臺山政府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復制或轉載。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如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速與本網取得聯系。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聯系方式:0750-5524538郵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