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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府報〔2018〕40號
市人大常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相關規定,現將我市2017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2017年,我市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穩步推進審計全覆蓋,增強審計監督效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廣東省預算執行審計條例》的規定,市審計局對我市2017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報告期內(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重點審計公共財政預算管理和部門預算執行情況,跟蹤審計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加強了對救災復產等民生專項資金、社會保險基金、政府投資工程資金、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公有企業的審計,較好地發揮審計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推動深化改革和促進反腐倡廉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從審計情況來看,市財政局按照市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批復的年初預算組織預算收入和安排預算支出,預算調整依法報市人大常委會審批,財政收支管理總體規范,主要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推動經濟發展穩中有進。一是推進我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工作,投入1.12億元支持我市創新驅動深入實施;二是投入1298萬元扶持資金,促進我市外經貿發展,加快外貿產業轉型升級;三是結合“旅游強市”戰略部署,投入資金661萬元支持旅游產業發展。
——促進民生保障持續改善。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一是投入12.56億元鞏固完善城鄉免費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困難學生資助體系;二是投入9.01億元保障底線民生支出,完善養老服務體系;三是投入5.75億元,支持鄉村振興建設;四是投入6.10億元,重點支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五是投入1.06億元,完善基層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六是投入4231萬元落實住房安居保障政策;七是投入2.55億元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八是投入3567萬元落實治污保潔和節能減排工作,改善我市宜居生活環境。
——推進政府債務規范管理。嚴控新增債務,積極處理存量債務,完善債務數據庫,實行動態監控;認真排查處理不規范融資項目,整改不規范融資擔保行為,規范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積極向上爭取新增政府債券2億元,推廣運用PPP模式,保障我市重點工程項目順利開展。
對2016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的要求,狠抓整改落實,促進落實項目資金4286萬元,根據審計建議完善規章制度1項,截至2017年12月底,已上繳、歸還國庫資金1.58億元。對個別未完成整改的問題,有關部門已作出了安排和承諾。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市財政局具體組織實施2017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編制2017年度市本級決算(草案)情況,以及社保基金預算收支情況。市財政局編制的本級決算(草案)列示的決算收支表明,2017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65.53億元(含稅收收入17.79億元、非稅收入8.90億元、上級補助收入23.17億元),總支出62.08億元,年終結轉3.45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43.14億元,總支出40.36億元,年終滾存結余2.78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支均為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總收入21.98億元,總支出21.58億元,年終滾存結余13.25億元。審計結果表明,2017年我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一般公共預算能順利完成市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批準的預算任務,各項預算基本做到量入為出,實現當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結余。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方面
1.財政預算編制不夠規范,涉及金額8423.59萬元。一是部分項目的預算編制未按規定具體細化到用款單位或用款項目,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635.1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571.14萬元。二是預算編制時未考慮我市事業單位已改制實際情況,向市城市綜合管理局代管的4家企業安排預算經費6217.26萬元。
2.部分預算執行不到位。土地出讓業務支出(測繪費、評估費、交易服務費)和北岸截污管網破損變形維修工程等2個預算調整項目未按市人大批復執行,涉及項目資金333.92萬元;非稅收入8040.81萬元滯留專戶未及時解繳國庫;上級補助資金1850萬元未及時分解下達;預算資金621.45萬元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3.未按法定比例足額設置預備費。未按照2017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的規定比例設置預備費,少安排資金1837.81萬元。
4.國庫資金管理不嚴。向部分預算單位借出的國庫資金2981.51萬元逾期未收回。
5.財政暫存款控制管理不嚴。總預算會計賬暫存款年末結轉結余未做到“只減不增”,2017年底比去年同期增加188.07萬元。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方面
1.預算編制不夠完整。我市截至2016年12月底正常營運的市屬公有企業有57戶,只有2戶被納入2017年度預算范圍,未能全面反映全市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和相應的支出情況。
2.預算執行不到位。2017年度國有資本經營年初預算198.93萬元,未按照批復預算執行。
(三)社保基金管理方面
1.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收入戶未執行月末無余額的規定,2017年8月末余額10.55萬元。
2.未按規定執行銀行存款優惠利率計息。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在中國工商銀行臺山市支行開設的收入戶只按0.30%的銀行活期存款年利率計息,未按規定執行三個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計息。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組織對市糧食局、市供銷合作聯社、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5個一級預算單位2017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單位預算能按照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市財政部門要求編制、執行,年度預算和決算都能按規定進行公開,預算執行總體較好。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預算編制不完整、不規范。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未將2017年市財政局撥入安全生產獎專項資金150.80萬元納入部門預算;市糧食局2017年3個項目的財政補助收入207.37萬元和對應支出60萬元未按規定編入年度部門預算。
(二)部分單位未嚴格按人大批準的財政批復預算執行。有2個單位的會議費、培訓費超預算支出,涉及金額3.56萬元;市糧食局項目經費(規劃設計綜合服務費)4.50萬元未按規定用途使用。
(三)部分費用報賬資料不齊備。有2個單位的差旅費、公務車輛油耗報賬原始資料不齊備,涉及金額8.78萬元。
(四)部分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不規范。市供銷合作聯社下屬企業市茂華水產貿易有限公司農產品銷售終端(一、二期)項目已于2017年6月份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至2018年6月止已累計支付工程款88.99萬元,仍未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及竣工財務決算。農產品銷售終端項目(二期)附屬工程和冷庫工程涉及招標控制價共17.17萬元,2017年12月已全部竣工,但均未簽訂施工合同,也未及時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
三、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統一部署,對我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補短板行動計劃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2個補短板重大工程推進情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簡政放權落實及“放管服”改革推進情況、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業政策落實情況、落實國家“一帶一路”建設情況和防范經濟運行風險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決策部署,積極落實相關的改革配套措施,取得階段性成效。審計發現應關注的事項有:
(一)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管理不到位。我市中心城區地下綜合管廊專項規劃尚未建立建設項目儲備制度和2016-2020年五年項目滾動實施計劃并實行項目庫管理。
(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一是未按《中共臺山市委臺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創新型城市建設的意見》的要求建立臺山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二是個別民營企業省級科研項目自有資金未及時到位。
四、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組織對我市2015年至2016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2017年度臺風災后救災復產建設資金以及市城市綜合管理局2015年至2016年度使用財政專項資金情況等進行審計。另外,結合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延伸審計了市創建教育現代化先進市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審計結果表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能按照國家規定的審批程序和收費標準,征收款項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市財政部門能根據各受災單位實際情況及時撥付救災資金,各資金使用單位能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資金支付審批手續完善,做到專款專用。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個別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新寧體育館人防工程于2016年11月22日竣工驗收,至2017年12月底仍未按規定辦理人防國有資產產權登記。
(二)部分救災復產專項資金使用及報賬進度緩慢,未能體現救災資金的時效性。一是大江鎮沙沖路修復工程和斗山鎮橫江澇區綜合整治工程等2個項目,市財政2017年9月已下達相關救災資金,截至2018年5月底仍未開工或未完工,進展緩慢。二是部分救助資金因各種原因仍滯留在市財政局或資金使用單位尚未支出,涉及金額1382萬元。
(三)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未按規定對個別市政道路維修項目預留質量保證金,涉及金額4.80萬元。
(四)延伸審計市教育局對我市創建教育現代化先進市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個別學校存在信息化設施設備驗收交接程序不規范、資產移交手續不齊備的問題。
五、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組織對市老李圍海堤達標加固工程建設項目、市烽火角區域性避風錨地建設項目、三合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項目、臺城北新區昌和路建設工程項目等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和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投資項目的立項、投資規模調整、招投標程序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施,項目建設手續資料基本齊備,財務核算基本按照國家相關財經法規規定反映工程的實際收支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個別項目建設資金未按規定籌集。烽火角區域性避風錨地建設項目本級配套資金3902.39萬元未按計劃進度落實到位。
(二)個別項目擠占其他項目資金。臺城北新區昌和路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占用其他項目融資資金157.81萬元用于支付本項目工程款和施工監理費。
(三)部分項目有關手續不完備。臺城北新區昌和路建設工程項目未依法辦理施工許可證。三合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項目購買工程前期咨詢和設計服務未按規定進行政府采購,涉及合同金額85萬元;項目前期咨詢服務和設計合同提前終止未辦理相關手續;項目納入PPP建設后,其前期成果再利用未辦理確認手續。
六、財務收支審計情況
(一)行事單位財務收支審計。組織對廣海灣工業園區管委會、市海洋與漁業局(包括省漁政總隊臺山大隊)、市檔案局、市磐石電視大學、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等行事單位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財政財務收支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延伸抽查部分下屬單位。審計結果表明,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當期財政財務收支情況,財務收支行為基本遵守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融資資金管理不規范。廣海灣工業園區管委會部分下屬企業未設專賬核算融資資金;部分融資資金未按借款用途使用,涉及金額14.03萬元。
2.費用報賬資料不齊備。有5個單位費用報賬原始資料不齊,涉及金額41.31萬元。
3.部分非稅收入管理不規范。市磐石電視大學教育服務費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涉及金額4.06萬元。
4.現金管理不規范。有2個單位使用大額現金支付車輛燃料費用和購置辦公用品,涉及金額7.27萬元。
5.個別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市海洋與漁業局海域海島普查專項經費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涉及金額6.38萬元。
6.個別工程管理不規范。省漁政總隊臺山大隊有3個建筑安裝工程項目竣工結算未經市財政部門審核,涉及結算金額15.01萬元。
(二)市屬公立醫院財務收支審計。組織對市婦幼保健院和市中醫院兩家市屬公立醫院2015年至2016年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兩家單位提供的會計資料能真實反映當期財務收支情況,財務收支行為基本遵守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公務接待管理不規范。兩家醫院部分公務接待費支出未附接待公函或接待清單,涉及金額共2.12萬元。
2.部分現金管理不規范。市婦幼保健院使用大額現金支付費用20.99萬元;市中醫院支票提取現金6.98萬元,申請支票提現的用途與實際支付業務內容不符。2015年兩家醫院以現金方式發放職工績效工資,涉及金額共580.19萬元。
3.財務管理不規范。市婦幼保健院報銷辦公用品購置等費用缺少資料清單,涉及金額17.71萬元。市中醫院使用自制支付單據列支費用,涉及金額1.98萬元。
4.內部控制制度存在不規范、執行不到位情況。市婦幼保健院未建立藥庫和藥房管理制度;藥品盤盈處置不規范,藥品盤盈未附原因分析報告、盤盈處理未報經醫院領導批準。市中醫院個別內部管理制度的內容與有關規定不相符。
七、市屬公有企業審計情況
組織對市公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2015年和2016年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以及市糧食購銷總公司2016年和2017年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相關企業的會計資料及其他資料基本能真實反映相關年度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以及當期財務運作情況;公有資產的管理、資產處置審批程序和手續基本合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業務接待管理不規范。市糧食購銷總公司部分業務接待費支出無公函,涉及金額2.99萬元。
(二)個別工程管理不規范。市糧食購銷總公司“四九糧站烘干車間土建及設備安裝”工程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及結轉固定資產,涉及工程結算金額147.83萬元。
(三)應稅收入未及時申報計繳稅費,其中:市糧食購銷總公司2017年租賃收入43.70萬元,市公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2014年至2016年管理費收入39.46萬元(市公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在審計期間已整改)。
(四)現金管理不規范。市糧食購銷總公司使用大額現金列支費用,涉及金額38.87萬元。
(五)財務管理不規范。市糧食購銷總公司部分費用報賬資料不齊備涉及金額14.25萬元。
(六)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市糧食購銷總公司固定資產未按規定進行定期盤點,固定資產原值和折舊未按單項資產設賬登記,涉及資產原值9191.25萬元;部分已報廢的廠房、糧倉和宿舍未及時進行賬務處理,涉及固定資產原值48.20萬元。市公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盤盈和損毀未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等。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提出了建章立制、加強內部管理的建議意見。下一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整改,并將全面整改情況按規定向市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報告。
八、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建議
(一)加強預算編制和管理。市財政部門要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提高年初各項預算的細化程度。加強對各單位部門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管,充分發揮預算的監督和控制作用。
(二)加強預算執行和國庫資金管理。市財政部門要強化預算執行的剛性約束,依法組織財政收入,確保各項預算收入按時足額入庫。嚴格按照預算、項目進度和程序審批、支撥財政資金。切實加強國庫資金管理,嚴格執行財政對外借款管理制度,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三)繼續規范財政預算資金管理。市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預算單位使用預算資金行為的監管,規范公務接待行為和報賬手續,規范財政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確保專項資金使用安全和發揮效益。
(四)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管。規范項目建設程序,加強跨部門的溝通和協調,保障政府投資項目順利推進和完成。
臺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來源:臺山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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