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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省水利廳、江門市水利局、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深入開展水利重大事故隱患專項宣講活動,加強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法定職責及“五帶頭”措施落實,推動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層面深入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切實提高水利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和整改的質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嚴格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和省、市六十五條具體措施及工作職責,全面落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地方黨政領導責任,深入各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現場,組織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宣傳講解,加強事故和違法案例警示教育,推動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帶動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落實,切實提高水利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和整改的質量,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推動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堅決守穩守牢安全發展底線紅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
二、時間安排
2023年11月1日-12月31日。
三、宣講人及宣講對象
宣講人為本單位負責同志(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宣講對象主要為各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員等“關鍵人群”。
四、宣傳重點
(一)安全發展理念。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重要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水利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宣講教育。將水利重大事故隱患方案、整治的重點內容、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重點檢查事項等要求傳達到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法規定職責,特別是“五帶頭”職責落實。
(三)工作舉措。重點做好水利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救援等工作舉措的宣傳,推進工作理念、制度機制、方法手段創新運用,強化社會安全自覺,深化社會共治理念。
(四)法制標準。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標準,宣傳黨委政府、部門單位的安全監管和管理職責,宣傳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從業人員權利、義務,提高安全法治意識、法治水平和法治素養。
(五)安全知識。廣泛宣傳和普及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風險防范、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識,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營造良好的安全輿論氛圍,夯實社會安全基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全市水利系統各單位開展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層面宣講教育的重要意義,將深入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現場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宣傳講解作為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的重要措施來抓好抓實,科學制定有針對性的具體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把宣講教育活動與“奮戰六十天全年保平安”行動和精神文明創建、全民普法等有機結合,一并部署推動,扎實落實水利重大事故隱患宣傳活動內容。
(二)突出重點內容,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廣泛開展安全宣傳。加強政策支持、人員配備和經費保障,配合拓展社會資源進入重大事故隱患宣傳的途徑,拓寬社會化市場化籌資渠道,為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宣傳活動提供有力保障。
(三)強化督導檢查,注重活動實效。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加強活動的總結指導,及時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進內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載體的創新運用和實踐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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