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江門智慧農機裝備智造基地首期項目標準廠房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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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03:16
- 來源: 臺山市水利局
- 發布機構:臺山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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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決定文書號 | 臺水許準[2025]138號 |
項目名稱 | 江門智慧農機裝備智造基地首期項目標準廠房工程(一期) |
審批類別 | 行政許可 |
許可內容 | 我局于2025年6月13日收到你公司江門智慧農機裝備智造基地首期項目標準廠房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申請材料(包括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申請、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承諾書),并同時受理你公司提出的《江門智慧農機裝備智造基地首期項目標準廠房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審批申請。經程序性審查,我局認為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我局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設期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1.28公頃。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執行南方紅壤區一級標準。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為:水土流失總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護率95%,林草植被恢復率95%,林草覆蓋率9%。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及分區防治措施安排。 (五)該項目建設損壞水土保持設施、地貌植被面積為 12807平方米,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水利廳關于規范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1〕231號)規定,按每平方米0.6元計征(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計),共應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為7684.2元。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擴大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對象范圍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9〕649號)規定,該項目免征地方收入水土保持補償費6915.78元,征收市級代收上繳中央的水土保持補償費768.42元。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臺山江發智慧農機產業園區建設有限公司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居民身份證號碼 |
91440781MADFQHGH32 | | | | |
法人代表姓名 | 呂仕釗 |
許可決定日期 | 2025年6月13日 |
許可截止期 | |
許可機關 | 臺山市水利局 |
地方編碼 | 440781 |
當前狀態 | 正常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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