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山市旅游局黨務公開監督員制度
第一條 黨組織應聘請黨務公開監督員對黨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條 黨務公開監督員面向社會各界聘請,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圍是: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離退休干部職工代表等。
第三條 黨務公開監督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堅持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二)熟悉黨務工作,關心了解全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
(三)堅持原則,敢于監督、善于監督,能夠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
(四)有較強的參政議政能力和社會責任感,能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掌握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公道正派,自覺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 黨務公開監督員的主要職責:
1、對黨務公開的內容、方式、時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議;
2、廣泛聽取、了解、收集黨員群眾的意見建議并反饋;
3、監督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表達權、監督權的落實,監督黨員意見、建議的辦理情況;
4、參與黨務公開有關會議和活動,積極宣傳黨務公開有關政策。
第五條 黨務公開監督員可參加黨務公開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監督檢查等活動,也可采取書面信函、網絡、電話等形式向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意見、建議。
第六條 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與黨務公開監督員的聯絡工作,應通過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下發文件等形式,及時向監督員通報黨務公開工作的有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為監督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第七條 各單位、各部門應當積極支持配合黨務公開監督員開展工作,認真聽取監督員對本單位黨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根據有關規定認真辦理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