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體群〔2018〕224號
關于印發《廣東省公共體育設施建設
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體育行政部門:
為提升我省公共體育設施供給水平,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省體育局制定了《廣東省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實施意見》,現在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體育局
2018年12月14日
廣東省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實施意見
為提升我省公共體育設施供給水平,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據《“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全民健身計劃》、《廣東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編制背景
人民群眾對公共體育設施的需求日益增加。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城鄉居民體育鍛煉意識不斷增強,全民健身活動蓬勃開展,體育設施需求日趨增加,預計至2025年,我省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占全省常住人口比例達到45%。公共體育設施應與人民群眾的生活需求相一致。
我省現有公共體育設施仍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快速增加的健身需求。主要表現為:一是結構欠合理,城鄉之間、區域之間設施數量及質量水平與需求不一致,大中型體育設施占比較高,小型便民的群眾性體育設施占比偏低。二是場館向社會開放度不夠、利用率不高。三是社會力量調動不足,投資主體單一,建設與運營理念相對落后,專業經營管理人才比較缺乏。
國家及廣東省出臺政策大力支持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全民健身計劃》、《廣東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粵府〔2015〕76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規〔2017〕59號)以及完善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等政策的出臺,為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及體育事業的發展提供支撐。
國家提出建設及運營公共事業的新思路。國務院下發的《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提出在醫療、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務領域,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屬于民生領域范疇,可借助國家扶持政策,依托PPP模式,發揮民間資本在公共體育設施供給方面的作用。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為引領,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提出的“四個走在前列”、“高質量發展”、“提高發展平衡性和協調性”的目標要求,推動公共體育服務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發展戰略,調動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增加公共體育設施有效供給,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為提高人民群眾身體素質,滿足人民群眾健身多元化需求,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質,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為加快建設體育強省打下堅實物質基礎。
(二) 基本原則
科學布局,突出重點。以區域人口數量及分布、自然環境特點和現有體育設施資源為重要因素合理布局,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推動公共體育資源的均衡配置,確保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城鄉同步均衡發展。加大對粵東西北地區,革命老區以及民族地區等的支持力度。
實用適用,方便可及。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建設用地資源,合理確定體育設施功能和規模,積極建設實用適用的群眾身邊體育場地設施,方便城鄉群眾就近參加體育健身活動,不斷完善和擴大公共體育服務的內容和范圍,提高服務效率和水平。
省級引導,地方為主。強調地方主體責任,各地切實履行好提供基本公共體育服務職能,加大對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以政府扶持和市場驅動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中的關鍵作用。省級體育彩票公益金按照《廣東省省級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粵財綜〔2015〕163號)的規定,發揮引領和示范作用。
創新機制,持續發展。激發活力,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和運營公共體育設施。建管并重,強化運行管理,切實提高公共體育設施綜合利用率。
三、建設目標和任務
(一)建設目標
1.總體目標
科學規劃和統籌建設公共體育設施。著力構建地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四級群眾身邊的公共體育設施網絡和建成城鄉社區15分鐘健身圈。體育設施類型豐富多樣,設施配置完備,管理體系完善,滿足群眾日常體育鍛煉和舉辦各類體育賽事的需求。
建設及運營主體趨向多元化。結合國家及省關于推動公用民生事業建設運營社會化的政策,依托各種社會力量,加快公共體育設施的布局及建設,實現共建共享、共同發展的目標。
推動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以城鄉、區域體育發展一體化為目標,加大對粵東西北地區的扶持力度,到2025年,公共體育服務實現全覆蓋,總體實現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
2.具體目標
到2025年,全省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6平方米以上,城鄉普遍建成15分鐘健身圈,新建居住區體育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地級市體育設施用地應滿足人均規劃建設用地不少于0.6平方米,占建設用地比重不少于0.6%。縣(市、區)級體育設施用地指標須滿足中等城市用地規模不少于6公頃,大城市用地規模不少于9公頃。新建居住區要嚴格落實按室內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標準配建全民健身設施的要求,鄉鎮參照執行。已建成居住區無公共體育設施的或現有場地設施未達到規劃建設指標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公共體育設施。
到2020年,全省規劃人均擁有足球場地數量達到0.72塊/萬人。全省建設健身步道不少于36300公里。
(二)各級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任務
公共體育設施分為地市級、縣(區)級、鄉鎮(街道)級和村(社區)級四級。具體詳見附表。
1.地市級體育設施建設任務
地級以上市應當建有大中型體育場和體育館、游泳館(池)、全民健身廣場、全民健身中心、社區體育公園、健身步道等公共體育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滑冰場、滑冰館等體育設施。
2.縣(市、區)級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任務
縣(市、區)應當建有中小型體育場和體育館、游泳池、足球場、全民健身廣場、全民健身中心、社區體育公園、健身步道等公共體育設施。
3.鄉鎮(街道)級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任務
鄉鎮(街道)應當建有全民健身廣場、全民健身中心或者中小型足球場、健身步道等公共體育設施。
4.村(社區)級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任務
行政村應當積極推進建設燈光標準籃球場、中小型足球場、健身步道等公共體育設施,并向自然村延伸。
社區應當重點建設籃球場、中小型足球場、社區體育公園等適合各類人群健身鍛煉的公共體育設施。
(三)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要求
建設公共體育設施、配置全民健身設施和器材,應當符合國家無障礙環境建設標準,和安全規范要求。
新建社區應確保體育設施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四、建設方式和資金來源
(一) 建設方式
綜合利用。立足整合資源,充分利用體育中心、公園綠地、閑置廠房、校舍操場、社區空置場所、舊廠房、倉庫、老舊商業設施等,拓展公共體育設施。參照《關于支持足球場地設施規劃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粵規建〔2017〕90號)文件精神,在保障安全、合法利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現有設施、山嶺、荒草地、鹽堿地、河漫灘、廢棄礦山等未利用土地,以及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公共綠地、河湖沿岸、城市高架橋底等空間因地制宜建設簡易實用、便民利民的公共體育設施。
改造提升。立足改善質量,對農村簡易體育場地設施進行改造,支持有條件的城市社區改善體育場地設施水平,適度增加健身休閑區域,進一步擴容休閑運動空間。
新建擴容。立足填補空白,將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在國有用地上建設公共體育設施的,還應納入國有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在缺乏場地設施的城鄉社區加快建設一批公共體育設施。
(二)資金籌措
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資金包括財政性資金(中央、省級、地方)、彩票公益金(中央、省級、地方)、社會投入等。
1.財政性資金支持項目
①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項目。根據省發改委、省體育局《關于轉發“十三五”公共體育普及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發改社會〔2017〕123號)規定,對社會足球場、新建縣級公共體育場中標準田徑跑道和足球場,以及采用PPP、公建民營等方式建設的全民健身中心項目予以專項補助。國家發改委將根據國家財力狀況統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積極予以支持,補助標準詳見《國家發展改革委 體育總局關于印發“十三五”公共體育普及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十三五”之后根據國家最新政策執行。
②中央補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支持項目。根據省財政《轉發財政部中央補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財教〔2016〕7號)第六條規定:支持各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維修和設備購置,具體補助數額由財政部根據年度專項資金規模確定。
③地方財政性資金支持項目。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全民健身條例》等法規要求,將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切實增加財政投入,保障公共體育設施運行所需經費,確保建設項目不產生資金缺口。
2.彩票公益金支持項目
留歸各級體育行政主管部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需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增加對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投入,并加強監督管理。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項目按照財政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體育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3〕481號)執行。省級體育彩票公益金支持項目按照省財政廳、省體育局《廣東省省級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粵財綜〔2015〕163號)執行。
3.鼓勵社會力量建設體育設施
鼓勵企業、個人和境外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各類體育場地,支持社會力量捐資建設公共體育設施,各地可采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委托管理、PPP等方式予以支持。
五、運營管理
加強設施保護。因城鄉建設確需拆除公共體育設施或者改變其功能、用途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決定前,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并征得上一級人民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涉及大型公共體育設施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在批準前,應當舉行聽證會,聽取公眾意見。經批準拆除公共體育設施或者改變其功能、用途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擇地重建。重新建設的公共體育設施,應當符合規劃要求,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規模。遷建工作應當堅持先建設后拆除或者建設拆除同時進行的原則。
強化開放利用。堅持以公益性為導向,政府投資興建的公共體育設施應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在確保正常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的前提下,實現校園體育場地設施在課余時間向社會開放。通過政府購買等方式引導社會體育設施為群眾提供體育健身服務。
鼓勵社會化運營。對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體育設施,鼓勵采取“委托管理”等方式,運用競爭擇優機制選定各類專業化的社會組織或企業運營。地方有關部門應通過公示開放體育設施名稱、開放時間、舉辦體育賽事活動計劃等信息,推進公共體育設施開放信息公開。對由企業負責運行管理的項目,應簽訂公益性條款,對項目產權性質、設施用途和投資收益使用等進行規范,進一步提升公共體育設施運營管理效益和公共體育服務水平。
創新智慧服務體系。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務網絡,逐步普及二維碼、互聯網、手機APP等終端服務,切實為群眾健身提供方便。
開展健身指導。依托各類體育設施,廣泛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群眾性體育活動,建立健全體質測定與運動健身指導網絡,為群眾進行體質測試、體制健康評價,提供科學健身指導,宣講科學健身知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依托廣東省體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會同發改、規劃、住建、財政、教育等部門促進資源共享、協同提升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水平,指導各地區的基層體育設施建設。主要職責包括:研究制定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標準細則,制定公益性項目服務規范和有關管理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督促考核各地區的文體設施建設。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等社會團體的積極作用,統籌推動體育設施發展。
完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四級聯動的體育行政管理架構,重點完善鎮街、村居等基層組織的體育管理人員配置,落實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管理主體。
(二)落實規劃和土地政策
在國有用地上建設公共體育設施的,應將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建設空間,將新增用于建設公共體育設施的用地列入年度用地計劃優先辦理供地手續。支持通過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促進鄉村地區公共體育設施建設。
鼓勵新建居住區配套公共體育設施,支持老城區改造現有設施、增加公共體育場所。在符合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允許利用城鄉荒草地等空間建設便民利民的公共體育設施。
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方式供應公共體育設施項目建設用地。鼓勵利用原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或原有用地建設公共體育設施,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連續運營1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劃撥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并在立項、報建、用地和配套建設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對利用自有工業廠房、倉儲用地等存量房產、土地資源興辦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并連續經營的,可在1年內保持原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不變更;1年以上仍繼續作為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的可依規劃申請調整用地性質。
(三)落實財政與金融政策
各級政府要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安排財政性資金支持基礎性體育設施建設,各級體育部門從留歸安排使用的體育彩票公益金中統籌安排資金補助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吸引社會資本投入,鼓勵企業、個人和境外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公共體育場地。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采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委托管理、PPP模式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設公共體育設施。
(四)落實稅費和價格政策
嚴格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粵府〔2015〕76號)關于“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條件向體育事業的捐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體育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可享受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體育場館等健身場所的水、電、氣、熱價格按不高于一般工業標準執行”等相關稅費價格支持政策。
(五)加強項目儲備與管理
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使用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加強項目儲備編制三年滾動投資計劃的通知》(粵發改投資函〔2016〕1142號),做好與三年滾動投資計劃的銜接,并錄入重大建設項目庫,要加強符合條件項目的儲備與管理工作,力促儲備項目開工建設。
七、監督檢查
(一) 監督檢查
嚴格項目監管。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使用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加強項目儲備編制三年滾動投資計劃的通知》(粵發改投資函〔2016〕1142號),做好與三年滾動投資計劃的銜接,錄入重大建設項目庫,并加快推進建設項目實施,對不符合條件的項目不列入年度投資計劃。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實施方案公開、年度投資計劃公開加強設施建設監管。
強化監督檢查。各地要建立項目動態監督檢查機制,確保建設質量。要加強項目過程管理。各地要加強項目竣工驗收,省體育局聯合有關部門將按照職能分工和有關規定加強項目督查,及時總結各地實施情況。
(二) 考核評估
各級政府應建立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把各區域基層體育設施建設納入相關規劃中,并納入政府對各級主管領導的任期目標責任與年度考核。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定期開展第三方評估和社會滿意度調查,對重點目標、重大項目的實施進度和全民健身實施計劃推進情況進行專項評估,形成包括媒體在內的多方監督機制。
附表
各層級公共體育設施配置指引
級別 | 公共體育 設施名稱 | 配置指引 |
地市級 | 體育館 | 建設2000個以上固定座位的(含2000個固定座位)。 |
體育場 | 建設15000個及以上固定座位,包括400米標準塑膠跑道、標準足球場和田賽場地以及附屬配套用房。 | |
游泳池(館) | 建設2個及以上標準游泳池(標準泳池為50米×25米)。 | |
全民健身廣場 | 建設一個面積不少于20000平方米,其中體育場地設施面積不少于8000平方米,以戶外運動項目為主的健身廣場(可配置的項目:籃球、足球、羽毛球、門球、排球、乒乓球、輪滑、健身路徑器材、健步走、跑步、健身操等)。 | |
大型全民 健身中心 | 建設一處面積8000-120000平方米,其中室內、外體育場地設施面積不小于5000平方米,運動設施以室內運動項目為主,至少能開展12個以上體育運動項目的健身中心。 | |
縣區級 | 體育館 | 建設1000-2000個固定座位的(含1000個固定座位)。 |
體育場 | 建設有固定看臺的標準400米塑膠跑道、標準足球場和部分田賽場地及附屬配套用房。 | |
游泳池(館) | 建設1個及以上標準游泳池(標準泳池為50米×25米,兒童戲水池為10米×10米)。 | |
全民健身廣場 | 建設一個面積不少于10000平方米,其中體育場地設施面積不少于5000平方米,以戶外運動項目為主的健身廣場(可配置的項目:籃球、足球、羽毛球、門球、排球、乒乓球、輪滑、健身路徑器材、健步走、跑步、健身操等)。 | |
中型全民 健身中心 | 建設一處面積為3000-5000平方米,其中室內、外體育場地設施面積不小于2000平方米,運動設施以室內運動項目為主,至少能開展6個以上體育運動項目的健身中心。 | |
鄉鎮級 | 鄉鎮農民體育健身工程 | 1、建設一個占地3000平方米以上的戶外健身廣場(可配置場地:燈光籃球場、羽毛球場、室外乒乓球臺、健身路徑、健身操場地等); 2、建設使用面積累計達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內活動場所。 ▲要根據當地群眾喜愛的體育活動將“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提檔升級,配置群眾喜愛的運動項目。 |
道級 | 社區體育公園 | 1、建設一個占地150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運動場地(可配置場地:健身路徑、乒乓球臺、羽毛球場、籠式足球場、門球場、健身步道、健身操場地等); 2、建設室內體育活動場地使用面積達300平方米以上,可與文化、教育、衛生等設施相結合。 |
村級 | 行政村 農民體育健身工程 | 建設一個標準籃球場,配備2張室外乒乓球臺。要根據當地群眾喜愛的體育活動將“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提檔升級,可增配健身路徑、健身步道、羽毛球場、健身操場地等。 |
社區級 | 多功能 運動場 | 建設一個多功能健身點。其中配置室外健身路徑器材8件以上,可根據當地實際配置籠式足球場、羽毛球場、乒乓球臺、健身步道、健身操場地等等。 |
各級 | 健身步道 | 按照體育總局等12部委《百萬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實施方案》和國家體育總局《登山健身步道配置要求》、《健走步道配置要求》等文件執行。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 東 省 體 育 局 2018年12月17日印發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臺山政府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復制或轉載。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如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速與本網取得聯系。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聯系方式:0750-5524538郵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