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落實2011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的具體措施
根據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關于落實2011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臺黨廉【2011】1號)要求,全市48項工作分工中,與我局相關的共6項,其中我局作為牽頭單位的主要包括房地產市場調控、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監控等3項。現將貫徹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的具體措施匯報如下:
一、房地產市場調控
為認真做好新建商品住房價格調控工作,創造良好的房地產市場環境,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府辦〔2011〕7號)、《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國辦發〔2011〕1號文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粵建房〔2011〕18號)的要求,制定了如下的措施和要求:
(一)明確各單位、各部門房價調控責任制。按照住建、國土、稅務、財政、人民銀行等單位職責,明確了各自房價調控責任。
(二)加強房地產市秩序監管,加強商品住房預售管理和銷售現場信息公開,要求開發商按規定一次性公開預售房源和應公開信息,嚴厲打擊捂盤惜售,到現在為止,未發現有捂盤惜售的情況。
(三)確定本年度我市房價調控目標。已按照江門市的統一部署和要求,依據2011年度我市GDP和CPI增長幅度,已確定了本年度房價調控目標,并于4月1日向社會公開執行。
(四)加強網上房屋交易登記系統管理,我市商品房預售許可、房屋登記、房屋交易、買賣合同簽訂等均已通過該系統進行;自今年4月1日起,我市現房買賣合同也已一律通過該交易登記系統進行網簽。樓房信息、交易狀態等可隨時隨地通過互聯網查詢,確保樓房信息公開透明,穩定了購房者心理預期。
(五)我們現在正密切關注房屋交易價格變化,如果出現房屋交易價格大幅上漲或快速上漲,將會根據江門市部署,出臺相應的限購措施。
二、住房保障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的監管和管理。市財政局是負責我市保障性住房資金管理的部門。財政局按照批準的保障性住房支出項目預算,確保保障性住房購建項目資金切實落到位。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低收入家庭,經市住建局、民政局公示和審核確定無誤后,由市財政局根據市住建局、民政局審核意見和年度預算安排,將住房租賃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低收入家庭。
(二)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進行監管。我局將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設計和建設的規劃,做到高標準、高水平,對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臺城富華新村17號廉租住房工程施工,已按基建程序辦理了國土、規劃、施工許可證,開展了公開、公正、公平的招標投標工作,由有資質的建筑公司、監理公司進行監督和管理,并由市質安站、檢測站對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進行跟進檢查,以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順利進行。
三、住房公積金監管
(一)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資金安全運作。公積金部嚴格資金調撥管理,規定銀行間的所有大額資金轉移、購買國債等,都必須報部門領導審核并經局負責人簽批后方可操作,保證資金安全。針對發放的公積金貸款,審批程序更為嚴格謹慎。借款人的申請資格、提供的申請資料、最高可貸款額度和最長貸款期限等,必須經住房公積金貸款承辦銀行和公積金管理部初審、復審兩重審批手續,確保資料齊全,程序合法。該部對發放公積金貸款和逾期個人住房貸款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分析,目前我市暫沒有出現貸款逾期現象,更沒項目貸款、單位貸款、擠占挪用資金等情況出現。
(二)正確使用公積金專戶,嚴格履行公積金管理職責。住房公積金專戶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設立的記載和反映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使用和結算等資金情況的專門賬戶。公積金管理部按規定設立住房公積金存款戶和結算戶。目前我市僅在中國建行和中國工行開立公積金存款戶,沒有在開戶銀行以外以個人或單位的名義辦理公積金繳存,沒有以住房公積金中心的名義、住房公積金存款為他人融資提供擔保,沒有將公積金設立帳戶外管理。江門市審計局多年檢查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情況,沒有出現藏留、貪污、擠、挪用資金等違法亂紀現象。
(三)加強工作人員思想品質和業務知識培訓。公積金部針對公積金管理涉及群眾面廣、和“錢”打交道多等特點,注重工作人員的思想品質教育,定期召開學習,讓工作人員深刻領會樹立科學人生觀和價值觀意義,防止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當利益,強調為民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此外還定期召開會議,加強工作人員業務知識培訓。要求每人在自己本責范圍內定期進行自我檢查,找出存在問題集中反饋到部,經共同討論達成共識,要求理論和實際操作相結合,使其對相關政策理解更為深刻。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