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府辦〔2019〕10號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市有關單位:
《臺山市開展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反映。
臺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28日
臺山市開展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養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的要求,根據《精神衛生法》《“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關于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以及《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等10部門轉發關于印發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我市于2019年正式開展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國家試點創建工作,通過創建進一步加強心理健康服務,扎實推進平安臺山、健康臺山建設。
一、工作背景
(一)服務資源
1.衛健系統心理服務網絡。我市現有一家精神衛生專業防治機構(臺山市慢性病防治站)、一家精神病專科醫院(臺山市第三人民醫院)、一家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心理科門診(臺山市人民醫院心理科),實際精神科住院床位600張,達到每10萬人口62.99張,已提前完成我市2020年每10萬人口32張的目標。截至2018年年底,累計共有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39名,每10萬人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4.1名;累計共有心理咨詢師持證人員8名。
2.基層心理服務平臺。我市17個鎮(街,下同)政府(辦事處,以下統稱鎮政府),共設立64個心理輔導室/中心、6個社會工作室,持有心理咨詢師資格證的人員1人,持證社工553人。
3.教育系統心理服務網絡。我市97所高等院校中小學校、73所學前教育學校、1個特殊教育機構共設立98個心理輔導室/中心,配備專職心理教師10名,兼職心理教師282名。其中持有心理咨詢師資格證的人員5名,持有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證的人員58名,高中心理學二級教師2名。
(二)工作基礎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精神衛生事業發展,把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工作和救治救助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建立健全精神障礙防治管理機制。2016年3月建立我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2017年1月印發《臺山市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規定各有關部門職責;2018年全面推進“一歷五單”“聯合入戶隨訪”“關愛幫扶”“以獎代補”等工作機制,構建醫院—社區一體化精神疾病防治康復模式。
由于工作成績突出,我市獲評為2017年度廣東省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工作先進縣(區)、2017年度江門市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工作優秀市(區)、2018年度廣東省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工作先進縣(市、區)。
(三)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是機構及個人對心理健康認識不足。個別部門對心理健康的重要性意識不強,缺乏將心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另外隨著生活節奏的加快,焦慮、抑郁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逐年增多,部分公眾對精神和心理疾病認識率低,諱疾忌醫多,科學就診少,心理健康意識不強。二是村(社區)心理服務體系不完善。當前我國大部分村(社區)還沒有完備的心理機構,更多是依托于精神專科醫院(心理科)來開展部分服務,而且醫療機構開設心理門診的甚少。三是村(社區)心理服務能力不足。群眾精神疾病患病率高,且大多數沒能得到及時診治,心理衛生服務資源不足,心理服務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存在專業人員數量少、水平參差不齊、職業操守和標準缺乏、資格認證與督導制度缺乏等問題,遠遠不能滿足大眾心理健康服務需求。四是社會普遍存在偏見和歧視。公眾由于對心理健康知識認識不足,對心理、精神疾病普遍存在偏見和誤解,對有心理行為問題的人群包容度低,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視,全社會理解、尊重、關愛氛圍不足。
二、目標任務
建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社會治理體系、精神文明建設,融入平安臺山、健康臺山建設。建立健全黨政領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搭建社會心理服務平臺,將心理健康服務作為健康細胞工程(健康社區、健康學校、健康企業、健康家庭)和基層平安建設的重要內容,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促進居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建立社會心理服務管理機制
建立黨政領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管理機制,協調聯動衛生健康、政法委、宣傳、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財政、信訪、總工會、團委、婦聯、殘聯等部門參與組建并完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聯席會議機制;各鎮政府建立由政法、公安、民政、衛生、殘聯等組成的社會心理服務管理小組,2019年到2021年年底,以村為單位建成率逐年遞增達到≥20%、≥60%、100%。
(二)搭建社會心理服務平臺
1.依托村(社區)綜治中心等場所,普遍設立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為群眾提供心理健康服務。2019年到2021年年底,以村(社區)為單位的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建成率逐年遞增達到≥30%、≥80%、100%。
2.高等院校設立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按照師生比≥1:4000配備專職教師。中小學設立心理輔導室,配備專職或兼職教師。2019年到2021年年底,中小學心理輔導室逐年遞增達到≥80%、≥90%、100%,且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比例逐年遞增達到≥30%、≥50%、≥70%;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機構均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逐年遞增達到≥30%、≥50%、80%。到2021年底,創建≥17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全市所有學校與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建立專業支持和轉診綠色通道。
3.到2019年年底,100%精神病專科醫院設立心理門診,100%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心理門診。
4.到2021年年底,依托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或具備條件的社會服務機構,設立一條市級的24小時心理熱線,提供公益心理援助服務。
5.規模較大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與萬人以上企業可通過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務團隊,2019年到2021年年底,目標比例逐年遞增達到≥10%、≥20%、≥30%。規模較小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可通過建立心理健康輔導室或購買專業機構服務的形式為員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務,2019年到2021年年底,目標比例逐年遞增達到≥15%、≥30%、≥50%。
(三)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傳
運用傳統媒體、新媒體廣泛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2019年到2021年年底,城市、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逐年遞增達到≥40%、≥50%、≥60%。
三、試點示范項目
(一)“社會心理服務管理體制”示范項目
建立黨委政府主導,市衛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牽頭開展社會心理健康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及市衛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日常工作。各鎮政府建立社會心理服務綜合服務工作小組。成立跨部門、跨行業試點專家組,負責試點技術指導、人員培訓、質量控制等工作。各部門要樹立“大健康”觀念,按照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心理健康實施方案,將心理健康融入本部門各項政策、工作中。(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信訪局、市殘聯、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分工負責)
(二)“基層社會心理服務平臺”示范項目
成立社會心理服務中心(設在市委政法委綜治辦),統籌規劃、協調部署和監督考核我市社會心理服務工作。在市、鎮、村(社區)三級綜治中心設置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要求覆蓋≥80%;各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務要求的場所,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釋惑、心理咨詢等服務,要求覆蓋≥80%。開展社會心態預測預警,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和風險評估。基層綜治中心等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發現和掌握有心理問題的高危人群及突發事件的苗頭。在村(社區)黨組織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心理服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網格管理員、人民調解員、志愿者等,對居民摸排各類矛盾問題,及時疏導化解。(市委政法委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信訪局、市殘聯、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分工負責)
(三)“教育系統心理服務網絡”示范項目
統籌現有經費渠道,設立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建設專項經費,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我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心理健康教育體系建設。高等院校、中小學、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機構均設立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場所,配備充足的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或工作人員,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推進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建設。加強與衛生健康部門合作,由精神衛生專業機構或通過購買社會心理咨詢機構服務的形式,為教職員工、學生和家長等提供心理評估、心理輔導和心理支持等服務。同時積極與衛生健康部門協調與指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建立專業支持和轉診綠色通道。(市教育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市委、市殘聯分工負責)
設立未成年人心理及健康成長輔導中心,依托條件較好的心理咨詢站點,整合區域內心理及康復服務資源,面向未成年人開展心理健康知識普及與專業的心理咨詢服務。及時了解遭受欺凌、校園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及沾染毒品等學生情況,并提供心理創傷干預。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輔導中心的建設納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測評考核范圍。(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市委、市殘聯分工負責)
(四)“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心理服務體系”示范項目
1.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日常工作中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內容,制定完善干部職工身心健康的保障措施。規模較大的機關、事業單位依托本單位黨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人力資源部門、衛生室等,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人員;規模較小的機關、事業單位可通過建立心理健康輔導室或購買專業機構服務的形式,開展領導干部和普通員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工作,提升心理健康素質。(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分工負責)
2.加強對企業心理健康指導和服務,協助企業完善心理健康服務網絡,協助企業建立心理咨詢平臺,協助企業實施員工幫助計劃(EAP);協助企業加強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體系建設,大型企業開設專門心理服務熱線。企業結合自身實際,設立心理咨詢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人員,或通過購買社會心理咨詢機構服務的形式,為員工提供心理輔導、咨詢服務。(市總工會牽頭,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分工負責)
3.公安、司法、信訪等部門的辦公場所針對特殊人群設立心理服務場所,配置一定數量的專業人員,成立危機干預專家組,對系統內人員和工作對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評估、心理咨詢、心理危機干預和轉診等服務,也可向社會心理服務機構以購買服務形式開展服務。(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訪局分工負責)
(五)“醫療機構心理服務”示范項目
推進臺山市精神衛生中心掛牌成立,統籌我市精神衛生防治相關業務管理。推進臺山市精神病專科醫院(臺山市第三人民醫院)建設,開設心理門診,開展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相結合的服務;加快綜合門診大樓建設,實現集預防、醫療、保健、康復、教學和科研于一體的全市心理健康服務專業技術指導中心、示范中心和服務中心。推動臺山市人民醫院開設精神(心理)科,對軀體疾病就診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評估,壯大心理衛生服務隊伍,開展常見精神障礙、心理障礙的篩查及診療工作。推動臺山市婦幼保健院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孕前檢查、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鼓勵臺山市中醫院開設中醫心理等科室。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的合作,開展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科普宣傳、健康評估等工作。鼓勵醫聯體通過互聯網技術,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提供便捷高效服務。由醫療機構根據心理健康服務人力成本消耗,自主制定合理的心理健康服務收費標準。(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分工負責)
(六)“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示范項目
市衛生健康局、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整合轄區社會心理服務資源,推動成立臺山市心理衛生協會,明確業務范圍、制訂章程、完善組織架構、規范運作,完善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組織。委托臺山市心理衛生協會承辦全市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管理、規范、監督、考核和評估社會心理咨詢機構的政策,制定并實施《臺山市心理咨詢服務管理辦法》,規范全市社會心理咨詢機構服務發展,逐步將機構服務數量、質量等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發揮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組織的樞紐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心理健康志愿組織的合作機制,形成連續性的服務鏈條,實現共同發展。有關部門將有關資料立卷歸檔,妥善保管。組織社會心理咨詢機構人員開展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督導等工作,提升對心理行為問題的服務能力和常見精神障礙的識別能力。加強心理健康數據安全的保護意識,建立健全數據安全保護機制,防范因違反倫理、安全意識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護個人隱私。(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工負責)
(七)“心理健康科普宣傳”示范項目
1.打造全方位心理健康科普宣傳平臺。動員全社會,充分利用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利用公園、廣場、綠道、公交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設立心理健康公益廣告,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宣傳;借助網站、微信、微博、手機APP等網絡媒介,緊扣社會熱點,創作心理微視頻,制作心理健康科普宣傳資料,引導市民正確認識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傳播心理健康知識,倡導健康生活,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養,引導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識地培養積極心態,預防不良心態,學會調適情緒困擾與心理壓力,培養良好社會心態。(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分工負責)
2.弘揚僑鄉傳統文化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充分發揮我市海口埠粵古驛道、“臺山洋樓”、陳宜禧紀念廣場等僑鄉文化優勢,廣泛弘揚、傳承先輩在家庭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等方面的寶貴財富,通過“五進活動”(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鄉村)開展心理健康公益講座,廣泛引導公眾更好地培養良好的心理健康意識。(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分工負責)
3.推動全民幸福睡眠計劃。通過科普宣傳、專題講座及線上線下課程等一系列活動,號召市民關注睡眠,學習心理健康知識,有效提升睡眠質量,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市衛生健康局牽頭負責)
(八)“心理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示范項目
1.培育合格的心理服務人員隊伍。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導和支持心理服務人員為公眾提供心理健康教育與科普知識宣傳,為有心理問題人群提供心理幫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務。積極推動用人單位設立心理咨詢師崗位,建立合理的職業層級和薪酬職級體系,暢通職業發展通道,穩定心理咨詢師隊伍。(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工負責)
2.發展心理健康領域社會工作者隊伍。鼓勵社工參與心理健康服務各項工作,對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社工開展心理學和精神衛生知識的普及教育和培訓,提高心理健康領域社工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社工優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為社區居民有針對性提供救助幫扶、心理疏導、精神慰藉、關系調適等服務,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會融入等服務。積極推動用人單位設立精神衛生社工崗位,建立合理的職業層級和薪酬職級體系,暢通職業發展通道,穩定社工隊伍。(市民政局牽頭,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分工負責)
3.發展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隊伍。一是加快引進心理學、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務專業人員。通過精神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等,提升精神科醫師數量和服務水平。二是制定中長期心理治療師培育計劃,積極向高校、社會廣泛引進持有心理治療師資格證人員,同時在醫院內部鼓勵符合條件的醫護人員通過轉崗培訓等方式考取心理治療師資格,爭取早日滿足每家醫療衛生機構都至少配備一名心理治療師的目標。三是在全市范圍內設置“天使成長計劃”——心身醫學培訓項目,對所有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開展心身醫學知識培訓,提高對常見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進行識別和轉診的能力,做到盡早干預,及時轉介。(市衛生健康局牽頭負責)
4.壯大跨部門聯合心理危機干預隊伍。舉辦心理危機干預技術培訓和演練,加強自殺危機、婚戀危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應激干預人員自我保護與身心調適等內容的培訓,不斷提高隊伍成員的知識結構和能力素質。組織心理救援管理人員參加上級部門和機構組織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加強對發生突發事件后及時開展有序高效的個體危機干預和群體危機管理,重視各類自殺預防,提高我市心理救援服務管理水平和心理救援人員心理危機干預能力。(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民政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教育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5.壯大社會心理服務義工隊伍。向社會廣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務義工,探索支持引導義工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政策,通過項目、資金、場地等方面支持,鼓勵和規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務的發展。通過購買服務形式,定期組織對義工開展系統性、連續性心理健康理論、技術和倫理方面相關培訓,健全獎勵表彰機制,支持其開展科普宣傳、心理支持、心理疏導等志愿服務。(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團市委分工負責)
(九)“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示范項目
1.全面加強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建立兒童青少年心理危機“預防—預警—干預”工作機制,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各級各類學校可加強與心理服務機構的合作,建立常態化的心理行為問題篩查評估工作機制,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定期對學生開展心理評估。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工作,與精神專科醫院或綜合醫院臨床心理科建立轉介服務工作機制。(市教育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局、團市委分工負責)
2.關注老年人、婦女和殘疾人心理健康。積極引入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等社會力量,與家庭醫生服務團隊力量形成合力,充分利用老年活動中心、婦女之家、兒童之家、殘疾人康復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為空巢、喪偶、失獨、留守老年人,孕產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傷害婦女,流動、留守和困境兒童、孤兒,殘疾人及其家屬等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家庭關系調適等心理健康服務。(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民政局、市婦聯、市殘聯等分工負責)
3.重視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務。政法委、衛生健康、民政、公安等部門建立健全基層綜合管理小組,結合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討人員、公安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服刑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和自愿戒毒人員等特殊人群心理溝通機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執人員的心理疏導和干預,預防和減少極端案件發生。制訂個性化心理疏導方案,特殊人群個性化心理疏導的覆蓋率達到60%以上。健全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幫扶體系,健全綜治、衛健、民政、殘聯、村(居)委會、家庭“5+1”的管理體系,加強人文關懷,消除對特殊人群的歧視,促進社會融入,對有勞動能力者積極提供就業引導,提升其適應環境、重返社會的能力。(市委政法委牽頭,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衛生健康局、團市委分工負責)
4.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完善全市精神病專科醫院建設,支持綜合醫院開設精神科住院病區,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進行便捷有效的治療。鎮綜治、衛生健康、公安、民政、殘聯等部門建立健全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按照我市“關愛幫扶小組”“一歷五單”和“聯合入戶”隨訪等工作要求,加強社區管理服務建設,多渠道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發現、登記報告、隨訪管理、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心理支持和疏導等服務,依法開展案(事)件處置,使在冊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90%以上、在冊患者治療率達到70%以上,精神分裂癥治療率達到85%以上。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建立由村(社區)“兩委”成員、網格員、精防醫生、民警、民政專干、助殘員、志愿者等基層人員組成的個案管理團隊,對患者實施個案管理。針對治療依從性差、家庭監護能力弱或者無監護、具有肇事肇禍風險的患者,積極推行居家患者長效針劑療法,切實減少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發生。加強對發生肇事肇禍的患者家屬進行心理干預及疏導,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與穩定。基層家庭醫生服務團隊及精防人員對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疏導服務。所有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建立家屬學校(課堂),對患者家屬開展護理教育等知識培訓,對住院患者家屬進行心理安慰、心理輔導;建立綠色通道,患者在社區康復期間病情復發的,通過社區康復機構向醫院快速轉介。做好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制度的銜接,減輕貧困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殘聯分工負責)
(十)“精神心理學科研究”示范項目
1.流行病學調查研究。開展我市精神心理問題流行病學調查,了解我市常住居民心理健康狀況和常見心理疾病的發生現狀、特點及主要影響因素,為制定適宜我市的心理健康服務模式、干預策略提供科學理論依據。開展居民對心理疾病的態度調查,了解我市常住居民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精神心理疾病病恥感及就診現狀,為制定心理宣傳教育方案提供科學依據。(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分工負責)
2.心理衛生服務資源調查研究。開展心理衛生服務資源調查,了解全市心理服務資源的配置與利用情況,掌握心理衛生服務機構和心理衛生服務人員現狀。根據“優化配置資源”原則,提出適合我市的心理衛生資源優化配置方案,為研究制定心理衛生有關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學依據。(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殘聯分工負責)
3.重點人群心理干預研究。針對兒童、青少年等重點人群,開展心理健康水平現況、心理服務干預對照、自殺行為及其影響因素等研究項目,了解心理健康服務及需求狀況,為制定干預措施提供參考依據。針對雙相情感障礙、兒童自閉癥、精神分裂癥等常見精神心理疾病,開展患者的心理健康狀況、疾病臨床特征、藥物機制以及心理干預技術等研究,建立早期篩查評估體系和干預模式。針對患者及家屬,開展生活質量現狀,服務需求與利用研究,探討生活質量主要影響因素,有針對性的提出改善患者及家屬生活質量的措施。(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分工負責)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6月底前)
迅速傳達學習國家文件及會議精神,制定印發我市實施方案,成立市創建國家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要求和任務職責,全面部署試點建設工作。召開聯席會議,出臺有關文件,落實工作。開設宣傳專欄,及時跟蹤報道各部門動員部署以及后續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組織創建階段(2019年6月底前)
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制定組織創建時間表,廣泛宣傳發動,根據需要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積極推動全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國家試點創建全覆蓋。市衛生健康、政法委、宣傳、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財政、信訪、總工會、團市委、婦聯、殘聯等部門加強對相關工作的統籌,并對各鎮創建活動進行督促指導,及時掌握整體工作進展情況。
(三)專題宣傳階段(每年10月)
各有關部門要立足實際,結合“10·10世界精神衛生日”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教育活動,加大精神衛生知識與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市衛生健康、政法委、教育、團市委、婦聯、殘聯等部門要牽頭組織各中小學校、各衛生系統、各大中企業等開展具有行業特色的系列宣傳活動,并及時做好宣傳報道,進一步擴大宣傳效果。過程中要注意收集整理圖像、視頻資料報市開展國家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督導檢查階段(每年11月底前)
建立社會心理服務績效考核評估體系,采取單位自評和綜合評估相結合的方式,每年對項目工作進行評估。評估形式包括日常督導、會議審查、現場督查、調查訪談、資料查驗等。單位自評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評估結果納入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綜合評估由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組織,根據考評結果撰寫評估報告,年終召開全市項目整體評估工作會議。市衛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聯合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各鎮創建工作定期開展督導,依托專家團隊每半年開展專業督導,對工作完成進度慢、重視程度不足、措施不力、保障不足的,責令限期整改。
(五)整改落實階段(每年12月底前)
各鎮、各部門要認真對照分析單位自評和綜合評估中查擺出的存在問題,研究制定整改落實方案,做到“四明確”:明確整改內容、措施、責任、目標和時限要求,把整改落實工作具體化、目標化、責任化和制度化,并于次年1月將整改情況報相關牽頭部門。[由各鎮政府負責督促轄區內各村(居委會)進行整改;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督促各醫療衛生單位進行整改;市教育局負責督促各中小學、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機構進行整改,匯總上報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國家級考核階段(按照國家部署推進)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有關部委制定的試點評估方案,制定試點評估細則。在國家考核組對試點工作進行評估前,完成對各鎮試點工作的評估。配合國家考核組對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自評,組織開展迎接國家有關專家和人員對我市現場考核的相關工作。各鎮政府、市有關部門針對國家考核組對我市檢查考核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有序推動各項工作。
(七)鞏固提高階段(自國家試點考核評估通過之日起)
嚴格落實心理服務建設工作責任制,把社會心理服務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對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總結,消除社會不和諧因素,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通過持續開展社會心理服務活動,拓展工作覆蓋面,提升工作實效。總結社會心理服務建設經驗并不斷探索創新,為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積累經驗。
五、組織保障
(一)組織領導
嚴格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原則,以市創建國家社會心理服務體系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為平臺,市衛生健康、政法委、宣傳、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財政、信訪、殘聯等部門參與,各負其責,加強部門間交流合作與信息共享,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合力推動試點工作的開展。各鎮政府、各有關部門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制定具體項目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部門職責
各部門各行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責任,制定政策措施,加強銜接配合,共同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國家試點工作,做到齊心協力,攻堅克難,對本部門相關職責要做到“守土有責”,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共同推進社會心理健康服務工作。
1.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成立跨部門、跨行業的專家委員會及技術指導小組,制訂行業發展相關政策和服務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心理健康服務相關法律及制度建設問題。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定期組織人員培訓并對項目工作進行質量控制,指導行業開展工作。
2.市委政法委負責發揮政法綜治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調查研究,協同推動社會心理健康服務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將社會心理服務疏導和危機干預納入平安建設考評內容,加大檢查考核力度,對因工作不重視、監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時,導致發生肇事肇禍重大案(事)件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部門的責任。
3.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試點項目的宣傳工作,協調新聞媒體、各類文化組織,配合衛生健康等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公益性、群眾性心理健康宣傳教育。指導文明工作部門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作為文明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市、鎮兩級設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輔導中心(站),面向未成年人開展心理健康知識普及與專業的心理咨詢服務。
4.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將心理健康服務、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5.市教育局負責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我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統籌現有經費渠道,完善心理健康相關學科建設,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健全各級教育機構心理健康服務體系,組織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服務工作,為教職員工、學生和家長等提供心理輔導和心理支持。
6.市科工商務局負責對社會心理健康服務相關科學技術研究的支持,并促進相關科技成果轉化,支持相關部門開展心理科普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推動心理科技普及體驗館的建設。
7.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負責完善系統內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完善流浪乞討人員、公安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服刑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和自愿戒毒人員等特殊人群心理溝通機制以及重大警務任務前后相關工作人員心理危機干預機制。
8.市民政局負責落實《關于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意見》,開辦多種形式的社區康復機構。探索鼓勵和支持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政策措施,開發心理健康服務相關的社會工作崗位。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機制,引導與管理城鄉社區組織、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參與心理健康服務,推動心理健康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9.市醫療保障局負責指導制定體現心理健康服務勞動價值的服務收費及負責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有關醫療保障工作,做好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制度的銜接,減輕貧困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10.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經費,把該項目建設工作經費納入市級預算,保證每年撥付一定的財政專項資金,以保障試點項目工作順利開展,并監督及考核財政資金的規范有效使用。
11.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制定心理專業人才引入方案,保障一線崗位人員和專業性崗位人員配置,做到專業對口,分階段形成多層次人才梯隊。制定心理專業人才補貼方案,吸引專業人才,穩定心理專業服務團隊。
1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規范行業管理,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的機構,依有關主管部門提請,依法予以吊銷營業執照。
13.市信訪局負責信訪接待等場所設立心理服務室,配備一定數量專業人員,調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及時分析信訪信息,掌握重點關注人員,及時提供心理疏導服務,并開通心理專業服務綠色轉介渠道。
14.市殘聯負責開辦多種形式的社區康復機構,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心理康復工作計劃,指導和協調殘疾人康復機構的心理服務工作,廣泛宣傳心理健康知識,為殘疾人及其親友提供心理疏導、康復經驗交流等服務。
15.市農業農村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委老干部局負責通過宣傳教育等形式對農村人員、職業人群、兒童青少年、老年人等人群開展心理健康服務工作。
(三)加強政策扶持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制訂體現心理健康服務技術勞務價值的相關政策措施,增加崗位吸引力,調動心理健康服務工作人員的積極性。通過政策引導和項目支持,培育發展醫療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和心理健康志愿組織,為公眾提供專業化、規范化服務。創新心理健康服務模式,打造“互聯網+社會心理服務”,建立心理健康服務網站、心理自助平臺、移動心理服務應用程序等,通過網絡平臺向不同人群提供針對性服務。市民政、衛生健康、政法委等部門根據居民需求,確定適宜社會組織參與的項目,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科普宣傳、心理疏導等服務。
(四)財政保障
根據社會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需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保障社會心理健康服務工作開展所需經費,并加強對任務完成情況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的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市財政局要將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開拓公益性服務的籌資渠道,建立政企合作的新模式,探索社會資本投入心理健康衛生服務領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強社會心理體系建設的保障措施和激勵措施,推動各項任務有效落實。
六、督導與評估
(一)項目督導
建立部門督導和聯合督導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按照職能任務分工,市衛生健康局牽頭組織政法委、教育、宣傳等部門成立督導小組,每半年對各鎮開展一次聯合督導,了解轄區內各村委會/社區、醫療衛生單位、教育機構、大型企業等機構的工作進度、指標完成、經費保障情況以及實際工作存在的問題,對工作完成進度慢、重視程度不足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
(二)項目考評
建立市社會心理服務績效考核評估體系,采取單位自評和綜合評估相結合的方式,每年對項目工作進行評估。評估形式包括日常督導、會議審查、現場督查、調查訪談、資料查驗等。單位自評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評估內容納入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綜合評估由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根據考評結果撰寫評估報告,年終召開全市項目整體評估工作會議,并將評估結果向上級部門匯報。
附件:1.臺山市開展國家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臺山市開展國家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計劃表
附件1
臺山市開展國家社會心理服務體系
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靈 君 副市長
副組長:胡潔明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伍虹燈 市衛生健康局局長
何健旺 市委政法委專職副書記
成 員:傅文銳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朱啟輝 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李石湊 市教育局局長
余睿敏 市科工商務局局長
譚曉濱 市公安局政委
林杰榮 市民政局局長
梅銳鋒 市司法局局長
劉月紅 市財政局局長
黃龍飛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鄭品輝 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雷 克 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局長
方長常 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李偉儀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王開裕 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蘇偉成 市信訪局局長
黃吉照 市總工會常務副主席
謝永斌 團市委書記
藍翠瓊 市婦聯主席
梁國牛 市殘聯理事長
戚橋長 市慢性病防治站站長
曹雄衛 市第三人民醫院院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方長常同志兼任。領導小組不納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銷。
附件2
臺山市開展國家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計劃表
項目 | 工作內容 | 節點計劃 | 完成時間 | 牽頭部門 | 配合部門 | |
1.社會心理服務管理體制 | 1.1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 市級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日常工作。 | 2019.06 | 市衛生健康局 | 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信訪局、市殘聯、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 | |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建立社會心理服務綜合服務工作小組(社會心理服務基層綜合管理小組)。 | 2019.06 |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 | ||||
1.2成立試點工作聯席會議機制 | 市級建立并完善部門聯席會議機制。 | 2019.07 | 市衛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 | 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信訪局、市殘聯、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 | ||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建立社會心理服務管理小組。 | 2019年底,以村(社區)為單位社會心理服務管理小組成立率≥20%。 | 2019.12 |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 | |||
2020年底,以村(社區)為單位社會心理服務管理小組成立率≥60%。 | 2020.12 | |||||
2021年底,以村(社區)為單位社會心理服務管理小組成立率達100%。 | 2021.12 | |||||
1.3制定心理健康實施方案 |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單位心理健康實施方案。 | 2019.06 | 市衛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 |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醫療保障局、市信訪局、市殘聯、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 | ||
2.基層社會心理服務平臺 | 平臺建設 | 成立市級社會心理服務技術指導機構,內設跨部門、跨行業試點專家組,承擔全市社會心理服務的技術指導支持,定期開展質量控制,參與督導、考評、培訓等工作。 | 2019.10 | 市衛生健康局 | 市委政法委、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信訪局、市殘聯、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 | |
在市、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綜治中心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規范設置心理服務專門場所。(即市設立社會心理服務中心;各鎮(街)政府(辦事處)設立社會心理服務站;各村(社區)設立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 | 2019年底,以村(社區)為單位的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建成率≥30%。 | 2019.12 | 市委政法委 |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信訪局、市殘聯、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 | ||
2020年底,以村(社區)為單位的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建成率≥80%。 | 2020.12 | |||||
2021年底,以村(社區)為單位的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建成率達100%。 | 2021.12 | |||||
各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務要求的場所,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釋惑、心理咨詢等服務,要求場所覆蓋率≥80%。 | 2019-2021 | |||||
基層綜治中心等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發現和掌握有心理問題的高危人群及突發事件的苗頭。 | 2019-2021 | |||||
在村(社區)黨組織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心理服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網格管理員、人民調解員、志愿者等,對居民摸排各類矛盾問題,及時疏導化解。 | 2019-2021 | |||||
3.教育系統心理服務網絡 | 網絡建設 | 設立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建設專項經費(各年度均須有)。 | 2019-2021 | 市教育局 | 市衛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市委、市殘聯 | |
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本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各年度均須有)。 | 2019-2021 | |||||
每所高等院校均設立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室),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按照師生比≥1:4000配備專職教師。 | 2020.12 | |||||
中小學設立心理輔導室,配備專職或兼職教師。 | 2019年底,中小學心理輔導室≥80%,且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比例≥30%。 | 2019.12 | ||||
2020年底,中小學心理輔導室≥90%,且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比例≥50%。 | 2020.12 | |||||
2021年底,中小學心理輔導室100%,且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比例≥70%。 | 2021.12 | |||||
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機構均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 | 2019年底,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的機構≥30%。 | 2019.12 | ||||
2020年底,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的機構≥50%。 | 2020.12 | |||||
2021年底,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的機構達到80%。 | 2021.12 | |||||
2021年底,創建≥17所特色學校。 | 2021.12 | |||||
為教職員工、學生和家長等提供心理評估、心理輔導和心理支持等服務。同時積極與衛生健康部門協調與指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建立專業支持和轉診綠色通道。 | 2020.12 | |||||
在市級設立未成年人心理及健康成長輔導中心,面向未成年人開展心理健康知識普及與專業的心理咨詢服務。 | 2019.12 | 市委宣傳部 |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市委、市殘聯 | |||
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輔導中心的建設納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測評考核范圍。 | 2019.12 | |||||
4.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心理服務網絡 | 4.1機關、事業單位心理服務網絡建設 | 在日常工作中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內容,制定完善干部、職工身心健康的保障措施。 | 2019.12 | 市衛生健康局 | 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 | |
規模較大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可通過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務團隊,為員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務。 | 2019年底,建室率≥10% | 2019.12 | ||||
2020年底,建室率≥20% | 2020.12 | |||||
2021年底,建室率≥30% | 2021.12 | |||||
規模較小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可通過建立心理健康輔導室或購買專業機構服務的形式,開展領導干部和普通員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工作,提升心理健康素質。 | 2019年底,目標比例≥15% | 2019.12 | ||||
2020年底,目標比例≥30% | 2020.12 | |||||
2021年底,目標比例≥50% | 2021.12 | |||||
公安、司法、信訪等部門的場所針對特殊人群設立心理服務場所,配置一定數量的專業人員,成立危機干預專家組,對系統內人員和工作對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評估、心理咨詢、心理危機干預和轉診等服務,也可向社會心理服務機構以購買服務形式開展服務。 | 2019.12 |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訪局 | 市衛生健康局 | |||
4.2企業心理服務網絡建設 | 萬人以上企業可通過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務團隊,為員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務。 | 2019年底,建室率≥10% | 2019.12 | 市總工會 | 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 | |
2020年底,建室率≥20% | 2020.12 | |||||
2021年底,建室率≥30% | 2021.12 | |||||
規模較小的企業可通過建立心理健康輔導室或購買專業機構服務的形式為員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務。 | 2019年底,目標比例≥15% | 2019.12 | ||||
2020年底,目標比例≥30% | 2020.12 | |||||
2021年底,目標比例≥50% | 2021.12 | |||||
加強對企業心理健康指導和服務,協助企業完善心理健康服務網絡、建立心理咨詢平臺、實施員工幫助計劃(EAP)、加強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體系建設。 | 2020.12 | |||||
大型企業開設專門心理服務熱線。 | 2020.12 | |||||
企業結合自身實際,設立心理咨詢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人員,或通過購買社會心理咨詢機構服務的形式,為員工提供心理輔導、咨詢服務。 | 2021.12 | |||||
5.醫療機構心理服務 | 服務體系建設 | 推進臺山市精神衛生中心的掛牌成立,推進臺山市精神病專科醫院(臺山市第三人民醫院)建設,加快綜合門診大樓的建設。 | 2021.12 | 市衛生健康局 | 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 | |
設立一條市級的24小時心理熱線。 | 2021.12 | |||||
推動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開設心理門診,開展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相結合的服務。到2019年底,100%精神病專科醫院設立心理門診。 | 2019.12 | |||||
推動臺山市人民醫院開設心理門診。 | 到2019年底,目標比例達30%。 | 2019.12 | ||||
臺山市婦幼保健院要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孕前檢查、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青春期保健等工作中。 | 2020.06 | |||||
鼓勵臺山市中醫院開設中醫心理等科室。 | 2020.06 | |||||
鼓勵醫療衛生機構運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服務的空間和內容。 | 2020.12 | |||||
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的合作,開展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科普宣傳、健康評估等工作 | 2020.12 | |||||
鼓勵醫聯體通過互聯網技術,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 2020.12 | |||||
由醫療機構根據心理健康服務人力成本消耗,自主制定合理的心理健康服務收費標準。 | 2020.12 | |||||
6.社會心理服務機構 | 規范服務機構 | 推動成立臺山市心理衛生協會,明確業務范圍、制訂章程、完善組織架構、規范運作,完善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組織。 | 2020.12 | 市衛生健康局 | 市民政局、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委托臺山市心理衛生協會承辦全市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管理、規范、監督、考核和評估社會心理咨詢機構的政策,制定并實施《臺山市心理咨詢服務管理辦法》,規范全市社會心理咨詢機構服務發展。 | 2020.12 | |||||
發揮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組織的樞紐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心理健康志愿組織的合作機制。 | 2020.12 | |||||
定期組織社會心理咨詢機構人員開展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督導等工作,提升對心理行為問題的服務能力和常見精神障礙的識別能力。 | 2021.12 | |||||
加強心理健康數據安全的保護意識,建立健全數據安全保護機制。 | 2021.12 | |||||
7.心理健康科普宣傳 | 7.1打造科普宣傳平臺 | 充分利用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打造心理健康知識相關欄目。 | 2019-2021 | 市衛生健康局 | 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 | |
利用公園、廣場、綠道、公交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設立心理健康公益廣告。 | ||||||
借助網站、微信、微博、手機APP等網絡媒介,緊扣社會熱點,創作心理微視頻,制作心理健康科普宣傳資料。 | ||||||
7.2將僑鄉文化融入心理健康教育 | 充分發揮我市海口埠粵古驛道、“臺山洋樓”、陳宜禧紀念廣場等僑鄉文化優勢,廣泛弘揚、傳承先輩在家庭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等方面的寶貴財富,通過“五進活動”(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鄉村)開展心理健康公益講座,廣泛引導公眾更好地培養良好的心理健康意識。 | 市委宣傳部 | 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局 | |||
7.3推動全民幸福睡眠計劃 | 通過科普宣傳、專題講座及線上線下課程等一系列活動,號召市民關注睡眠,學習心理健康知識。 | 市衛生健康局 | 各相關部門 | |||
8.加強心理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 8.1培育隊伍 | 調查梳理整合全市心理服務人員隊伍。 | 2019.09 | 市衛生健康局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制定《心理服務人員能力培訓課程》,實施“精英計劃—心理服務人員實務技能培訓”項目,定期開展實踐操作等方面的繼續教育、專業培訓、督導。 | 2019-2021 | |||||
引導和支持心理服務人員為公眾提供心理健康教育與科普知識宣傳。 | ||||||
積極推動用人單位設立心理咨詢師崗位,建立合理的職業層級和薪酬職級體系。 | ||||||
建設一批實踐教學基地,確保臨床實踐和專業督導的學時。 | ||||||
8.2發展心理健康領域社會工作者隊伍 | 鼓勵社工參與心理健康服務各項工作,對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社工開展心理學和精神衛生知識的普及教育和培訓。 | 市民政局 | 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等部門 | |||
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社工優勢,支持其為社區居民有針對性提供救助幫扶、心理疏導、精神慰藉、關系調適等服務,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會融入等服務。 | ||||||
積極推動用人單位設立精神衛生社工崗位,建立合理的職業層級和薪酬職級體系。 | ||||||
8.3發展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隊伍 | 加快引進心理學、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務專業人員。 | 市衛生健康局 | 各相關部門 | |||
開展精神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等;制定中長期心理治療師培育計劃;制定“天使成長計劃”—心身醫學培訓項目,對綜合醫院(含中醫院)、基層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定期開展心身醫學知識培訓。 | ||||||
8.4壯大跨部門聯合心理危機干預隊伍 | 定期舉辦心理危機干預技術培訓和演練,加強自殺危機、婚戀危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應激干預人員自我保護與身心調適等內容的培訓。 | 市衛生健康局 | 團市委 | |||
定期組織心理救援管理人員參加上級部門和機構組織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加強對發生突發事件后及時開展有序高效的個體危機干預和群體危機管理,重視各類自殺預防。 | ||||||
8.5壯大社會心理服務義工隊伍 | 向社會廣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務義工,探索支持引導義工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政策。 | 市衛生健康局 | 市民政局、團市委 | |||
通過項目、資金、場地等方面支持,鼓勵和規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務的發展。 | ||||||
通過購買服務形式,定期組織對義工開展系統性、連續性心理健康理論、技術和倫理方面相關培訓。 | ||||||
健全獎勵表彰機制,支持開展科普宣傳、心理支持、心理疏導等志愿服務。 | ||||||
9.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 | 9.1加強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 | 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各年度均須有),建立兒童青少年心理危機“預防-預警-干預”工作機制。 | 2019-2021 | 市教育局 | 市衛生健康局、團市委 | |
建立常態化的心理行為問題篩查評估工作機制,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定期對學生開展心理評估。 | ||||||
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工作,與精神專科醫院或綜合醫院臨床心理科建立轉介服務工作機制。 | ||||||
積極打造特色公益服務項目——“我健康,心飛揚”等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進項目。 | ||||||
9.2關注老年人、婦女和殘疾人心理健康 | 為空巢、喪偶、失獨、留守老年人,孕產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傷害婦女,流動、留守和困境兒童、孤兒,殘疾人及其家屬等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家庭關系調適等心理健康服務。 | 市衛生健康局 | 市民政局、市婦聯、市殘聯 | |||
利用老年活動中心、婦女之家、兒童之家、殘疾人康復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打造 “關注自閉癥孩子的母親項目”、“雨后驕陽—關注產后抑郁癥項目” 等特色項目。 | ||||||
9.3重視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務 | 建立健全基層綜合管理小組,結合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討人員、公安監所被監管人員、服刑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和自愿戒毒人員等特殊人群心理溝通機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執人員的心理疏導和干預,預防和減少極端案件發生。 | 市委政法委 |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衛生健康局、團市委 | |||
制訂個性化心理疏導方案,特殊人群個性化心理疏導的覆蓋率達到60%以上。 | ||||||
健全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幫扶體系,加強人文關懷,消除對特殊人群的歧視,促進社會融入,對有勞動能力者積極提供就業引導。 | ||||||
9.4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 | 完善全市精神病專科醫院建設,支持綜合醫院開設精神科住院病區。 | 市衛生健康局 |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殘聯 | |||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建立健全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按照我市“關愛幫扶小組”、“一歷五單”和“聯合入戶”隨訪等工作方案要求,多渠道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發現、登記報告、隨訪管理、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心理支持和疏導等服務,使在冊患者規范管理率、在冊患者治療率、精神分裂癥治療率均達到80%以上。 | ||||||
建立由村(社區)“兩委”成員、網格員、精防醫生、民警、民政專干、助殘員、志愿者等基層人員組成的個案管理團隊,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實施個案管理。 | ||||||
針對治療依從性差、家庭監護能力弱或者無監護、具有肇事肇禍風險的患者,各鎮(街)積極推行居家患者長效針劑療法。 | ||||||
加強對發生肇事肇禍的患者家屬進行心理干預及疏導。 |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疏導服務。 | ||||||
所有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建立家屬學校(課堂),定期對患者家屬開展護理教育等知識培訓,對住院患者家屬進行心理安慰、心理輔導。 | ||||||
建立綠色通道,患者在社區康復期間病情復發的,通過社區康復機構向醫院快速轉介。 | ||||||
做好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制度的銜接,減輕貧困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 ||||||
開辦多種形式的社區康復機構,使居家患者在社區參與康復率達到60%以上。 | ||||||
10.精神心理學科研究 | 10.1流行病學調查研究 | 開展臺山市精神心理問題流行病學調查,了解臺山市常住居民心理健康狀況和常見心理疾病的發生現狀、特點及主要影響因素。 | 2019-2021 | 市衛生健康局 | 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 |
開展臺山市居民對心理疾病的態度調查,了解臺山市常住居民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精神心理疾病病恥感及就診現狀。 | ||||||
10.2心理衛生服務資源調查研究 | 開展臺山市心理衛生服務資源調查,了解全市心理服務資源的配置與利用情況,掌握心理衛生服務機構和心理衛生服務人員現狀。 |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殘聯 | ||||
根據“優化配置資源”原則,提出適合臺山市的心理衛生資源優化配置方案,為研究制定心理衛生有關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 ||||||
10.3重點人群心理干預研究 | 針對兒童、青少年等重點人群,開展心理健康水平現況、心理服務干預對照、自殺行為及其影響因素等研究項目,了解心理健康服務及需求狀況,為制定干預措施提供參考依據。 | 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 | ||||
針對常見精神心理疾病,開展患者的心理健康狀況、疾病臨床特征、藥物機制以及心理干預技術等研究,建立早期篩查評估體系和干預模式。 | ||||||
針對患者及家屬,開展生活質量現狀,服務需求與利用研究,探討生活質量主要影響因素,有針對性地提出改善患者及家屬生活質量的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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