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府辦〔2019〕5號
廣海灣工業園區、市工業新城管委會,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市有關單位:
《臺山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工作任務》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健康局)反映。
臺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25日
臺山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工作任務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根據《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江府辦〔2019〕13號),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臺山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工作任務。
一、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一)提升能力建設,推進項目工程。落實省醫療衛生“補短板”工程,推進我市四家公立醫院升級建設及汶村鎮中心衛生院二期工程,做好對既有建筑的“安全鑒定”及“加固補強”工作。2019年年底完成市人民醫院石花分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第二人民醫院、汶村鎮中心衛生院基建任務。(市衛生健康局、市建管中心、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列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規范醫聯體建設和發展。我市作為省級醫聯體試點市,人民醫院-汶村鎮中心衛生院、中醫院-赤溪鎮衛生院、婦幼保健院-水步鎮衛生院等三個緊密型醫聯體要實行網格化管理,落實省和國家對醫聯體建設、分級診療的考核要求。(市衛生健康局、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殘聯負責)
(三)完善醫聯體內人財物管理辦法。完善醫療衛生市鎮一體化、鎮村一體化管理,建立醫聯體編制統籌使用機制,醫聯體內醫務人員由牽頭醫院統籌使用,人員流動不受編制性質限制。醫聯體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實行統一領導、獨立核算,資產實行統一管理,藥品耗材實行集中采購、統一配送,允許牽頭醫院的院內制劑在緊密型醫聯體范圍內流通使用。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及康復、護理等機構參與醫療聯合體建設,比例應達20%。以專科協作為紐帶,進一步發揮專科聯盟的作用。推廣“強基層、促健康”的醫聯體建設核心目標,以醫保基金總額預付為主要利益導向機制。(市衛生健康局、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殘聯負責)
(四)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等政策,拉開報銷比例,發揮醫保政策在分級診療建設中的導向作用,引導合理就醫。(市醫療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五)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2019年要完成簽約服務方案修訂,明確醫保支持、費用結算、有償簽約推進、簽約福利細化等,使家庭醫生真正成為居民健康的“守門人”。在穩定簽約數量、鞏固覆蓋面的基礎上,把工作重點向提質增效轉變,優先做好重點人群簽約服務,提高簽約服務質量。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設置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區(健康驛站),優化服務流程,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簽約醫生開具慢性病長期藥品處方。加強簽約服務的考核與評價,簽約服務費可用于人員薪酬分配。落實為養老機構符合條件的入住老人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政策,5月19日要開展“世界家庭醫生日”集中宣傳。(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扶貧辦、市殘聯負責)
(六)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探索和推動疾控機構、慢性病防治機構、縣級婦幼保健機構體制機制創新,落實財政保障政策,落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行公益一類財政供給、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管理。制定《臺山市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在職人員基本工資和保障性待遇實施方案》,落實公益一類財政供給的保障責任,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制度。(市衛生健康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七)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6月上旬完成優質服務基層行復評并向江門推薦6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3年內完成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二、加快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八)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落實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加快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及時靈活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通過規范診療行為,降低藥品、醫用耗材等費用騰出空間,優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重點優化調整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加快審核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調整中醫服務項目價格不受調價總量限制,落實對兒科的傾斜政策。全面取消醫用耗材加成,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予以補償。(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
(九)督促落實區域衛生規劃,合理控制公立醫院單體規模和床位數。(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負責),推動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改革。(市公資辦、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十)研究制定公立醫院財政投入保障辦法,科學界定政府投入責任。(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十一)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醫院薪酬水平與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負責)
(十二)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和行業黨建工作指導。制定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考核評價體系。推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明確醫院黨委與行政領導班子議事決策制度,健全黨委會、院長辦公會議事決策規則,明確各自決策事項和范圍。(市衛生健康局、市委組織部負責)
(十三)提高醫院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市人民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第二人民醫院要率先制定章程,引導各級各類醫院進行章程制訂工作,章程應確醫院功能定位、辦醫方向、管理制度以及舉辦主體、醫院、職工的權利義務等內容。建立健全公立醫院全面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財務報告、信息公開以及內部和第三方審計機制。公立醫院全面落實總會計師制度。(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編辦負責)
(十四)研究制定公立醫院實行編制備案制、員額制管理的指導意見。積極推動公立醫院實行全員聘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繼續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分配補助資金。(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負責)
三、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
(十五)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將基本醫療保險一檔住院統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一檔住院統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支付比例由原來的55%提高到65%,一檔普通門診統籌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180元/年提高到240元/年。進一步完善大病保險工作機制。(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
(十六)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全面實施按病種分值付費,實施按病種分值付費病種數不少于4000個。完善按病種分值付費的結算辦法,著重提高創新技術的病種分值標準,將日間手術納入按病種分值付費范圍,探索將符合條件的門診術前檢查納入按病種分值付費范圍和對同病同效的中醫治療病例給予相同支付標準。(市醫療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
(十七)全面落實異地就醫結算政策,擴大定點機構覆蓋面。(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
(十八)強化醫保對醫療行為的監管。以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及參保人員為主要檢查對象,以住院和門診服務、藥店購藥服務為主要檢查內容,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行動,著力解決“掛床”住院、騙保等問題,科學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
(十九)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完善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導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的經辦服務。(市醫療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二十)積極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優化職工個人賬戶功能,支持職工醫保參保人使用個人賬戶資金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市醫療保障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擴大職工醫療互助覆蓋面,促進醫療互助健康發展。(市總工會負責)
四、完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二十一)全面推行藥品集團采購。在全市范圍推進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改革,通過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的有效途徑,合理管控藥品價格,降低藥品費用。(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資辦負責)
(二十二)落實基本藥物制度。持續鞏固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成效,將基本藥物制度與分級診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慢性病健康管理等有機結合,在高血壓、糖尿病、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管理中,在保證藥效前提下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二十三)配合抗癌藥降稅政策,開展目錄內抗癌藥集中采購,落實國家談判藥品的報銷政策。(市醫療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
(二十四)加強短缺藥品供應保障監測預警,建立短缺藥品及原料藥停產備案制度,制定市級短缺藥品儲備目錄,合理確定儲備規模,開展承儲企業遴選及儲備工作。(市衛生健康局、市科工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二十五)落實國家治理高值醫用耗材和過度醫療檢查的改革方案。(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執行國家醫療器械編碼規則,探索實施高值醫用耗材注冊、采購、使用等環節規范編碼的銜接應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推進醫療器械國產化,促進創新產品應用推廣。(市科工商務局、發展和改革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
(二十六)鼓勵新藥和仿制藥研發,加快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工作,積極組織推薦市內有關單位申報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以及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市科工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二十七)試行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支持零售藥店連鎖發展,允許門診患者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科工商務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
(二十八)規范藥品使用行為。落實處方點評等制度,市人民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第二人民醫院對輔助性用藥實施重點監控。探索建立醫院藥師管理制度,完善藥師管理政策。(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
五、加強綜合監管制度建設
(二十九)按照江門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建立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協調機制和督察工作機制。(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
(三十)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制和黑名單制度。(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利用全省醫院和醫師執業監管信息系統,執業醫師實行代碼唯一制,執業監管記錄納入對醫師的誠信評價。(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三十一)建立健全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制度。全面開展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原則上按年度進行,考核結果向同級政府報告,與醫療衛生機構財政補助、薪酬總體水平、負責人晉升和獎懲等掛鉤,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
(三十二)加強綜合監管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方式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要求,對衛生健康領域被監督單位開展監督抽查,做到全過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推廣實施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加強中醫藥監督執法。(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推動對涉醫違法犯罪行為開展聯合懲戒。(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負責)
六、建立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三十三)實施高水平醫院建設。貫徹落實江門市高水平醫院“登峰計劃”,市人民醫院作為培育建設單位要積極組織編制建設方案,明確年度高水平醫院建設目標和任務。支持市人民醫院創建國家三級甲等醫院。加強中醫院、婦幼保健院、第二人民醫院特色專科建設,著力提升市直醫院的綜合能力。加快汶村鎮中心衛生院、赤溪鎮衛生院二級醫院標準的升級改造建設,打造區域醫療健康中心。(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務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
(三十四)完善國民健康政策,普及健康知識,開展健康促進、體質監測、健身指導,完善健康保障,增強個人健康責任意識,努力讓群眾不得病、少得病。(市衛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
(三十五)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60元,新增經費主要用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提質擴面。(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負責)優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提高服務質量。提升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能力。(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三十六)構建慢性病防治結合工作機制,加強慢性病防治機構和隊伍能力建設,推動醫療機構提供健康處方、運動處方。(市衛生健康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
(三十七)推進實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設規劃,加強婦幼健康、精神衛生、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提升疑難病癥診治能力。(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負責)
(三十八)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落實國家關于加強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指導性文件,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網絡。(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臺山海關負責)落實國家衛生防疫津貼政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臺山海關負責)
(三十九)按照江門市新時代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三年行動方案,深入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推廣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開展中醫藥診療技術重點攻關和成果轉化。以市中醫院為中醫診療培育中心,統籌全市各級各類醫院中醫科、中醫館及社會辦中醫診所的中醫適宜技術培訓,完善中醫專科專病防治體系,提高中醫藥疑難疾病診治能力和水平。(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負責)
(四十)深入實施健康扶貧,繼續做好大病專項救治,實施地方病、傳染病綜合防治和健康促進攻堅行動,采取有效保障措施減輕貧困人口就醫負擔。制定重點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堅行動方案、職業健康專項行動計劃。(市衛生健康局、市扶貧辦、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市民政局負責)
(四十一)落實省衛生健康委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性文件。(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四十二)持續深入推進醫養結合。支持市人民醫院石花分院、端芬鎮衛生院推行醫養結合業務,鼓勵各醫療機構開設老年科,增加長期護理床位。實現50%左右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站點引入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市四大醫院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市衛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醫療保障局負責)
(四十三)實施新一輪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大力推廣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個性化提醒、檢驗檢查結果線上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七、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四十四)推進健康服務業發展。落實國家、省健康產業發展行動綱要。研究建立健康產業統計體系和核算制度,開展健康服務業核算。(市衛生健康局、市統計局、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
(四十五)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制定促進社會辦醫機構實施辦法。允許公立醫院與民營醫院合作,通過醫療聯合體、分級診療等形式帶動支持社會辦醫發展。積極向上級相關部門爭取診所建設試點。(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和改革局)開展中醫診所備案。(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四十六)積極穩妥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完善備案制管理。全面推行醫療責任保險,醫療責任保險覆蓋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引導和規范護士多點執業、“互聯網+”護理服務等新模式新業態探索發展。(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
(四十七)加快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配合推進江門市區域衛生計生信息平臺建設,通過江門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推動醫療機構實現診療信息共享。完善健康醫療信息標準,促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有序、高效匯聚應用。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推進智慧醫院建設。(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健全互聯網診療收費政策,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政策,按國家和省規定逐步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診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市醫療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四十八)醫教協同深化醫學教育改革。實施訂單定向醫學生五年行動計劃,從2019年至2023年,每年定向招收醫學類專業學生80名,本/專科學歷各40人,計劃五年培養400名本/專科醫學生。繼續推行“定向鄉村醫生、定向中醫生”等政策實施;加大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招聘力度,2019年,計劃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聘19名具有較高學歷的全科執業醫師,引導和鼓勵優秀醫療衛生人才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全科醫療工作。(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四十九)落實江門市醫聯體建設和“三醫聯動”改革分工任務,明確臺山市本級工作。完善汶村分院、赤溪分院兩個緊密型醫聯體分院的基建工程和設備配置,完成縣級公立醫院升級建設、汶村鎮中心衛生院升級建設項目基建工程。統一醫聯體總院與分院的法定代表人,完善醫聯體內部的分工協作機制,建立健全醫聯體框架內雙向轉診、檢查結果互認、醫務人員雙向流動、就診綠色通道等制度,建立醫聯體編制統籌使用機制。(市衛生健康局、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建管中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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