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府辦〔2019〕13號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市有關單位:
《臺山市“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健康局反映。
臺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14日
臺山市“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十三五”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7〕16號)、《關于印發廣東省“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粵府辦〔2017〕46號)和《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江府辦〔2017〕44號)精神和要求,結合我市結核病防治現狀,制定本規劃。
一、防治目標
到2020年,結核病防治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結核病防治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結核病防治服務能力不斷提高,及早發現結核病并全程規范治療,人民群眾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預防、治療、康復等防治服務。進一步減少肺結核發病和死亡人數,全市肺結核病發率下降到58/10萬以下。
(一)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篩查率達到95%以上。
(二)全民結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曉率達到85%以上。
(三)學生體檢結核病篩查比例明顯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結核病的篩查率達到90%以上。
(四)報告肺結核患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的總體到位率達到95%以上。
(五)肺結核患者病原學陽性率達到50%以上。
(六)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耐藥篩查率達到95%以上。
(七)肺結核患者成功治療率達到9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肺結核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90%以上。
(八)結核病防治機構具備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測能力、開展結核病分子生物學診斷的能力。
(九)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與公共衛生項目的有效銜接。增加抗結核藥品供給,提高患者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保障水平,減少患者因經濟原因終止治療,減輕患者負擔,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二、防治措施
(一)完善防治服務體系。臺山市結核病防治所為臺山市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爭取基本實現普通肺結核患者診治不出縣。結核病防治所要達到呼吸道傳染病診療和防護條件。結核病防治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專人負責結核病防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落實傳染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政策,對工作期間患結核病的防治人員按規定給予治療和相應的工傷或撫恤待遇。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激勵機制,調動防治人員的積極性,穩定防治隊伍。繼續開展結核病分級診療和綜合防治服務模式試點工作。探索建立結核病綜合防治新模式。鼓勵大膽創新防治模式,提高防治效果。(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或單位,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無牽頭部門或單位的,以部門排序依次排列,按職責分別負責,下同)
(二)多途徑發現患者。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診療和健康體檢工作中,加強對有咳嗽、咳痰兩周以上或痰中帶血等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的排查,發現肺結核疑似患者應轉診到結核病防治所進行規范診治,并及時報告。做好對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歲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結核病重點人群的主動篩查工作。加強出入境人員結核病主動篩查工作。將結核病篩查納入學校入學、監管場所入監(所)、社會福利機構接收和流動人口等人群的健康體檢項目。疫情高發的鎮(街)、村(社區)按規定開展肺結核普查。加大就診人群中患者的發現力度。結核病防治所負責對發現的肺結核患者進行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測,積極推廣耐多藥快速檢測技術,開展耐藥監測工作。掌握結核病流行傳播規律和菌株變異情況,優化防治政策。[市衛生健康局、臺山海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醫療保障局、各鎮(街,下同)政府(辦事處,以下統稱鎮政府)負責]
(三)規范結核病診療行為。推廣使用固定劑量復合制劑。注重發揮中醫藥在結核病治療、康復中的作用。結核病防治所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非定點醫療機構轉診患者建立綠色通道,及時安排就診。開展傳染性肺結核患者住院治療試點,逐步實現傳染期內患者住院治療。落實結核病感染控制措施,防止醫院內交叉感染。發現耐多藥結核病患者及時轉診至上級結防機構。結核病防治所為兒童結核病防治機構,對傳染性肺結核患者的兒童密切接觸者中發現的潛伏期感染者進行重點觀察。提高卡介苗接種覆蓋率和接種質量。(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四)做好患者健康管理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做好肺結核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務,按規范要求督促患者定期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復查。結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將服務質量納入考核內容,定期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技術指導和督導評估。結核病防治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做到患者轉診追蹤、治療管理等工作全程無縫銜接,避免患者失訪。推行結核病患者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創新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為患者開展隨訪服務,提高患者治療依從性及全程規范管理率,減少耐藥發生。(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五)做好醫療保險和關懷救助工作。將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結核藥品按規定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將肺結核(包括耐多藥肺結核)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支付范圍。按照健康扶貧工作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及時給予相應治療和救助,患者治療費用按規定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后,發揮醫療救助和其他補助的制度合力,切實降低患者自付比例。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特別是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的作用,開展對貧困結核病患者的關懷和生活救助。對跨區域治療的患者,要做好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市醫療保障局負責)
(六)加強重點人群結核病防治。一是教育部門落實各級各類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主體責任,將結核病檢查列入新生入學體檢和教職員工常規體檢項目。完善學校因病缺課登記、病因追蹤、健康教育等綜合防控措施,對學校中的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開展篩查,及早發現肺結核患者,加強治療管理,防止學校出現聚集性疫情。二是結核病防治所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加強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防控,為新發現和隨訪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提供結核病問卷篩查和檢查服務,為結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檢測服務,為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病人及時提供相應的治療和隨訪管理服務。三是衛生部門做好流動人口結核病患者防治工作,對跨區域治療的患者,做好信息銜接。四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要求,在65歲以上老年人年度體檢和糖尿病患者季度隨訪中,積極落實結核病癥狀篩查工作,發現可疑病人及時轉介。五是衛生監督部門加強賓館、影劇院、候車室、酒吧及歌舞廳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微小氣候監測,降低公共場所人群的健康隱患。六是公安部門開展監管場所入監(所)體檢結核病篩查和日常監測,落實肺結核患者治療管理,做好出監(所)的尚未治愈的肺結核患者轉介治療工作。(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分別負責)
(七)保障抗結核藥品供應。完善藥品采購機制,根據藥品特性和市場競爭情況,實行分類采購,確保采購藥品質量安全、價格合理、供應充足。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通過省政府招標采購平臺公開招標。對臨床必需、市場價格低、臨床用量小的抗結核藥品實行集中掛網,由醫院與企業議價采購,保障治療用藥需求。探索開展抗結核藥品醫聯體聯合采購。加強抗結核藥品質量抽檢,重點加強固定劑量復合制劑和二線抗結核藥品注射制劑質量控制,確保藥品質量。規范抗結核藥品臨床使用,加強不良反應報告監測和管理。(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結合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充分利用結核病防治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現有信息系統收集數據,加強信息整合。逐步實現結核病患者篩查、轉診追蹤、隨訪復查、治療管理等全流程的電子病案信息一體化管理,實現結核病防治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經辦機構之間縱向、橫向的信息共享。利用遠程醫療和遠程教育網絡,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指導和培訓。(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科工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分別負責)
(九)大力開展健康促進和宣傳教育工作。一是市委宣傳部將結核病健康促進工作納入政府的健康教育計劃,組織制訂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的健康教育策略。不斷創新方式方法,推進多部門合作,加強新媒體運用,有效促進全民結核病防治知識核心信息知曉率,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結核病防治工作氛圍。二是衛生部門加強對結核病患者及其家屬、密切接觸者、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增強宣傳教育實效。深入開展百千萬志愿者結核病防治知識傳播行動,結合《健康臺山》欄目,建立多維度、立體式的結核病健康促進體系。三是教育部門是把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內容,將結核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常態化、持續化。(市委宣傳部、市衛生健康局、市教育局負責)
(十)加強科學研究與合作。協助上級推進結核病生物樣本資源庫及生物遺傳大數據庫建設。加強結核病快速檢測試劑盒、新型微生物、分子及免疫檢測自動化設備等的研發和產業化。結核病防治所要加強開放合作,推動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緊密結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為結核病防治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分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切實加強對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將結核病防治工作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積極研究制定相關防治政策,全面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共同做好結核病防控工作。
(二)加大經費投入,有效整合資源。堅持“政府投入為主、分級負擔、多渠道籌資”的原則,將結核病防治專項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結核病防治專項資金的落實,保證規劃的順利實施。逐步加大對結核病防治工作的財政投入,確保患者發現、治療管理、疫情監測、培訓、督導、宣傳教育等防治措施的落實,完善對基層醫務人員發現和管理患者的激勵機制。加大對結核病防治專業機構建設的投入,配備必要的結核病防治工作人員和儀器設備,保障其高質量完成結核病診療任務。落實相關工作經費,加強建設符合生物安全標準的結核病檢測實驗室,使其具備開展藥敏試驗和痰培養的能力。積極申請、爭取國內和國際贈款,廣泛發動和爭取社會力量提供資金和物質支持,對社會捐贈的結核病防治資金、物資等按國家規定給予稅收優惠。
(三)落實保障政策,減輕患者負擔。市衛生健康、財政、醫療保障等部門做好公共衛生專項與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落實重大公共衛生結核病防治項目,對不屬于公共衛生支付范圍的結核病患者醫療費用,可按照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相關規定予以支付。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調整,逐步增加二線抗結核藥品的種類。市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部門和紅十字會等對貧困結核病患者給予醫療、生活救助,幫助減輕患者負擔。
(四)加強監督執法,嚴格依法管理。衛生監督執法機構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結核病防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開展定期或不定期對結核病防控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執法,對違反相關規定造成結核病傳播和流行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處理。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知識產權均屬臺山政府網所有,任何媒體、 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復制或轉載。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如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知識產權等問題, 請作者速與本網取得聯系。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 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聯系方式:0750-5565827郵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