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 信用臺山 ”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繼續訪問放棄
| 索引號: | 發布機構: | 臺山政府網 | |
| 生成日期: | 2018-12-20 08:12 | 主題分類: | |
| 主題詞: |
據國家發展改革網站消息,為加快推進政府采購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9部委聯合簽署《關于對政府采購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并印發通知。
根據備忘錄,聯合懲戒對象主要指在政府采購領域經營活動中違反《政府采購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經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認定的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政府采購當事人,包括(1)政府采購供應商、代理機構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2)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以下統稱“失信責任主體”)。
關于信息共享與聯合懲戒的實施方式,財政部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簽署本備忘錄的其他單位提供失信責任主體信息并按照有關規定動態更新。其他單位從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獲取失信責任主體信息,將其作為依法履職的重要參考,按照本備忘錄約定內容,依法依規對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建立懲戒效果定期通報機制,有關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定期將聯合懲戒實施情況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反饋至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
備忘錄指出,對于聯合懲戒措施方面,各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對失信責任主體采取下列一種或多種懲戒措施。主要包括:依法限制獲取財政補助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依法限制參與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依法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依法限制取得認證機構資質和認證證書;依法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設立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等審批參考;設立商業銀行或分行、代表處審批參考等。
此外,備忘錄強調,各單位應密切協作,積極落實本備忘錄,制定完善相關領域規范性文件,推動健全相關領域立法,指導本系統各級單位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措施。備忘錄實施過程中涉及單位之間協同配合的問題,由各單位協商解決。
來源:中宏網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臺山政府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復制或轉載。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如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速與本網取得聯系。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臺山政府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聯系方式:0750-5524538郵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