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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構: | 本網 | 生成日期: | 2022-12-09 16:09:28 |
2022 年 8 月 20 日,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決定對我鎮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摩電)交通安全問題實行為期 12 個月的掛牌整治。為切實做好我鎮掛牌整治相關工作,加大摩電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力度,有效遏制摩電交通事故多發頻發勢頭,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專項整治與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科學治理、精準治理相結合,堅持執法與宣傳并重,實現“一降、一升、一個不發生”的工作目標,即摩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 10%以上,現場查處摩托車無牌無證、未戴安全頭盔、超員載人、摩電逆行、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等五類違法行為同比上升 20%以上,不發生摩電駕駛人負同等以上責任或存在摩電超員違法情形的較大交通事故。摩電駕駛人交通守法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明顯提升。
二、組織領導
成立白沙鎮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委副書記、鎮長黃仰東任組長,由規劃建設辦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規劃建設辦公室,由梁曉東同志兼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推進我鎮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摩電)交通安全問題的掛牌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區域。白沙圩、三八圩以及城郊結合部道路為全鎮摩電交通安全專項掛牌整治重點區域,必須加大整治力度,集中力量解決難點問題。
(二)重點違法。重點整治摩電無牌無證、未佩戴安全頭盔、超員載人、逆行、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等五類交通違法行為。
(三)重點時段。趕集趕圩、紅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動、重要節假日、周末等重點時段,日常重點對上放學、上下班時段加強查處力度。
(四)重點道路。摩電交通違法多發、交通事故頻發、秩序混亂的城市道路,城郊結合部道路,城鎮趕集趕圩點,道路物理隔離、路側防護設施缺失的“雙無”路段,國、省道和事故、其他違法行為多發路段,須納入重點道路加強管理。
四、整治步驟
(一)宣傳服務階段(2022年9月30日前)
1.廣泛宣傳報道。由規劃建設辦牽頭,黨政辦、執法辦、交警中隊、派出所等有關部門配合,組織開展廣泛宣傳。結合轄區摩電駕駛人群體受教育程度、出行需求,涉摩涉電交通違法特點、典型事故案例及專項行動工作目標、措施,大力開展全媒體宣傳教育報道,做好宣傳配套服務措施。
2.配合優化車管服務。交警中隊要配合市公安局逐步推廣摩托車“帶牌銷售”工作,簡化摩托車注冊登記、檢驗、報廢手續。國家強制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已于2019 年 4 月 15 日起實施,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已經下發,要按照上級部門的部署,配合市公安局及時做好電動自行車登 記上牌工作,進一步優化電動自行車通行條件,科學合理分配路權,完善交通管理設施。
3.開展摸排工作。重點摸清摩電保有量及上牌情況,即時配送行業企業、快遞網點及其保有車輛情況,銷售門店數量及銷售合標、超標違標車輛情況。
4.強化“斷油斷修”行動宣傳。規劃建設辦聯合交警中隊、市監所加大“斷油斷修”行動宣傳力度,提高成品油銷售點和機動車維修店的意識,拒絕為無牌無證、駕乘人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機動車提供加油及維修服務,并對為機動車提供非法改裝服務、銷售非法車輛的店鋪進行清查整頓。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2年10月1 日至 12月31日)
根據“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要求,重點落實源頭、路面、宣傳、共治各項工作措施,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要想方設法壓減無牌摩托車的“生存”空間,推進拒絕為無牌無證、未配備頭盔的摩托車提供加油和維修服務。要突出整治重點,集中查處摩電無牌無證、未戴安全頭盔、超員載人,逆行、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等 5 類違法行為,每月查處量要同比上升20%以上,全力壓減涉超員、不戴頭盔的較大事故。
(三)深化提高階段(2023年1月1 日至3 月31日)
由規劃建設辦牽頭,對前期各單位工作完成情況、臺賬進行全面梳理和檢查驗收。對照掛牌整治工作測評項目逐一查漏補缺,督促相關部門加快工作進度,加大整治力度,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加強摩電治理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明確任務,實施掛圖作戰,深入查找不足,固強補弱,加大整治力度,提升整治效果。
(四)檢查驗收階段(2023年4月1 日至7 月2 日)
總結行動成果,提煉工作戰法,固化成功經驗,形成常態長效機制。對照掛牌整治事項和《10 個縣(市、區、鎮)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掛牌整治工作測評項目》(詳見附件 2),對全鎮掛牌整治工作進行自查自驗,提出驗收意見,并按程序報送上級部門審定,做好迎接市道安辦實地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源頭治理,推進協同共治格局
1.固化協同共治機制,高位推進整治。要將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重點工作專題研究,強化部署、加強督辦,并將專項整治情況納入綜治考評。規劃建設辦、黨政辦、執法辦、交警中隊、派出所、市監所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緊密協調聯動,共同加強摩電治理工作,積極構建“黨政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協同共治”的治理架構,加速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牽頭單位:規劃建設辦;配合單位:黨政辦、執法辦、交警中隊、派出所、市監所)
2.停止為無牌摩托車供油和維修服務。要組織規劃建設辦、執法辦、交警中隊、派出所、市監所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法律政策宣傳,在加油站和維修點醒目位置張貼懸掛相關告示,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最大限度爭取群眾理解支持。交警中隊要牽頭,規劃建設辦、執法辦配合督促加油站參照散裝汽油管理辦法規定,對無牌無證、未配備頭盔的摩托車拒絕提供加油服務,引導群眾及時注冊上牌。市監所要督促維修企業拒絕為無牌無證、未配備頭盔的摩托車提供維修服務。要對違反規定為無牌無證機動車加油和提供維修服務的企業,視情況進行約談提醒、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停業整改。(牽頭單位:規劃建設辦、交警中隊;配合單位:執法辦、派出所、市監所等)
3.加強物流配送、外賣企業管理。規劃建設辦、經濟辦、交警中隊、市監所等部門要加強對物流配送、外賣企業的管理指導力度,督促企業將從業人員交通安全教育培訓作為從業的必須環節,明確物流快遞、即時配送行業等企業使用電動自行車安全責任,明確不得使用無牌無證摩托車,上路行駛必須戴頭盔。規范外觀標識,采用辨識度高的專有涂裝,按照“誰使用、誰培訓、誰管理”原則,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開展交通安全培訓,壓實企業責任。同時,定期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轄區物流配送、外賣企業守法情況,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提升自律和守法意識。(牽頭單位:規劃建設辦;配合單位:經濟辦、交警中隊、市監所)
(二)完善登記體系,全面提升服務
1.摸清源頭底數,實行摩托車戶籍化管理。要組織轄區內農村派出所、村(居)委會和“兩站兩員”等力量,進村入戶摸清本轄區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數量和駕駛人底數,重點核查無牌摩托車、超標電動自行車使用和無證駕駛人分布情況,以及即時配送行業企業、快遞網點及其保有車輛情況,建立健全源頭管理工作臺賬,實施有效的戶籍化管理,并于今年 9 月底前將相關摩托車、電動車統計匯總情況報送市道安辦。(牽頭單位:規劃建設辦;配合單位:派出所、各村(居)委會)
2.配合落實“放管服”,推進駕考下鄉進村。交警中隊要配合市公安局等上級部門全面落實“放管服”各項措施,推進摩托車考試“四簡便兩優化”等 6 項便民利民改革措施落地,推進摩托車“駕考下鄉”服務。(牽頭單位:交警中隊)
3.配合市級部門簡化注冊登記查驗。要在嚴格執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關于加強小微型面包車、摩托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要求的基礎上,借助交管“放管服”改革,配合市上級部門進一步簡化摩托車注冊登記手續,增加摩托車注冊登記服務站點,結合“兩站兩員”融合提升活動,方便群眾就近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及其他交管業務,切實解決農村群眾“考證難”“上牌難”“年檢難”等問題,不斷提升摩托車的上牌率、檢驗率、報廢率。(牽頭單位:交警中隊;配合單位:規劃建設辦、市監所)
(三)加大違法打擊,強化路面整治
1.嚴查五類嚴重違法行為。交警中隊要重點查處不戴安全頭盔,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超員、酒駕醉駕、逆向行駛等 5 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提前部署宣傳造勢,集中精力開展專項整治,強化執法震懾力,營造嚴打嚴懲的整治氛圍,促使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養成良好出行習慣。(牽頭單位:交警中隊;配合單位:各村(居)委會)
2.組織集中統一行動,形成嚴查嚴管氛圍。每周五為全鎮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集中統一行動日。交警中隊要在研判分析轄區亂點、事故多發點交通形勢基礎上,結合當地趕墟鎮集市、民俗活動等節點,組織交警、巡警、派出所等警種,集中優勢警力,精準發力、精心組織轄區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及時查處轄區涉摩涉電違法行為。(牽頭單位:交警中隊;配合單位:各村(居)委會)
3.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統一行動。規劃建設辦、執法辦、交警中隊、市監所等部門每周要開展一次聯合執法統一行動,集中整治摩電秩序亂象,加大對非法銷售、改裝維修點和窩點的打擊取締力度,嚴格落實處罰措施;加大對汽車站、公交站、商圈等人流車流密集區域摩電非法營運、亂停亂放、占道拉客的打擊力度。(牽頭單位:交警中隊;配合單位:規劃建設辦、市監所、各村(居)委會)
4.加強交通安全勸導。交警中隊要組織交通安全管理站和農村勸導站全面實行實體化運作,將“兩站”與屬地警務亭結合,以警務亭為依托加強對本村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無牌無證、酒后駕駛等涉摩涉電交通違法行為的勸導和糾正。(牽頭單位:交警中隊;配合單位:各村(居)委會)
5.設置“五選一”勸導教育點。在人流密集點設置摩電交通安全勸導教育點,落實“1+1+N”工作人員配備要求,即 1 名鎮工作人員、1 名公安交警(輔警)或派出所民警(輔警)、相關職能部門支援力量或交通安全志愿者若干名。工作日期間,開展交通勸導教育工作。(牽頭單位:交警中隊;配合單位:規劃建設辦、各村(居)委會)
6.建立違法抄告制度。交警中隊要對發現學生群體、家長接送上下學時涉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的,抄告公共服務辦和所在學校,通過“小手拉大手”方式進行教育監管;對物流配送、外賣行業從業人員涉及違法的,一律抄告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和所在企業,責令嚴格處理,加強監管;(牽頭單位:交警中隊;配合單位:公共服務辦相關部門)
(四)拓寬宣傳渠道,提升安全意識
1.創建“五個一”交通安全示范點。要培育“五個一”交通安全示范點,分別是“一條交通安全示范村”“一條交通安全示范路”“一間交通安全示范學校”“一家交通安全示范企業”“一個交通安全示范勸導站”,大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及“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積極會同轄區行業、企業、學校舉辦宣教活動,持續通過新媒體發布主題宣傳內容,多措并舉保障交通安全。(牽頭單位:公共服務辦;配合單位:黨政辦、規劃建設辦、經濟辦、交警中隊、各村(居)委會)
2.開展分類點對點宣傳教育。交警中隊要針對農民、摩電駕乘人員和學生三類重點群體,圍繞“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普及交通安全基礎知識。要組織“兩站兩員”逐村逐戶開展點對點入戶教育,提升交通安全意識。(牽頭單位:交警中隊;配合單位:規劃建設辦、各村(居)委會)
3.拓展宣傳教育渠道。黨政辦、交警中隊要加強警媒聯動,開展隨警采訪、執法直播、典型曝光,增強宣傳互動性,充分利用傳統和新興媒介平臺,播放因不戴頭盔、超員載客等違法行為導致死傷的典型涉摩電事故案例警示片,擴大執法效果和社會效果,強化對交通參與者的警示教育作用。(牽頭單位:黨政辦;配合單位:交警中隊)
4.進一步豐富宣傳教育方式。交警中隊要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開展現場學習、朋友圈集贊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教育效果。要聯合公共服務辦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在摩電接送學生較多的學校周邊設置護學崗,并發動學生家長作為志愿者對未佩戴人員進行記錄和教育,定期向學校通報情況。經濟辦、市監所等部門單位要引導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保險公司等開展贈送頭盔、交通安全福袋等活動,進一步增強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牽頭單位:交警中隊;配合單位:經濟辦、市監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務必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我鎮涉摩涉電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形勢的嚴峻性、緊迫性,切實將專項行動各項措施落小落細。
(二)加強協調聯動。規劃建設辦、執法辦、市監所、交警中隊等部門和加油站要聯合加強摩電交通秩序整治。
(三)加強督導檢查。進一步細化工作要求、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順利完成迎檢工作。
(四)加強信息報送。要指定專人負責信息收集匯總工作,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典型案例等信息及時報送市道安辦(聯絡員:許明灼,聯系電話:5811410)。自2022 年 10 月 1 日起,每月 25 日前報送前一階段工作小結、典型案例等;2022 年 12 月 25 日前報送半年工作總結,2023 年 5 月 10 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工作成效自評情況;重要情況隨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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