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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構: | 川島鎮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1-18 15:38:46 |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3年3月中旬至6月下旬,市委第四巡察組對川島鎮黨委進行了巡察。2023年8月16日,市委巡察組向川島鎮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組織及主要負責人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川島鎮黨委對巡察整改高度重視、態度鮮明,完全贊同和誠懇接受巡察組的巡察反饋意見,要求以上率下、認真對待,以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自覺和“壯士斷腕”的責任擔當打贏這場整改“攻堅戰”。集中整改期間,川島鎮黨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按時報送臺賬,積極與上級溝通等。
鎮黨委書記林榮均堅決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統籌謀劃、精心部署,嚴格按照巡察要求,認真指導巡察交辦的每個問題,堅決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把當下改和長久立緊密結合起來,確保了整改工作有序推進。
截至2024年1月11日,巡察反饋的58個具體問題,已完成整改53個,未完成整改5個;新建制度6項,修訂完善制度4項。
二、具體整改落實情況
(一)關于貫徹落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方面的整改情況。
1.關于“政治站位不夠高,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領導帶頭學不到位”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9月11日已下發《川島鎮關于全面推行“第一議題”制度的通知》,及時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
二是每次黨委會堅持“第一議題”學習后,黨政班子成員至少2人談體會;
三是主要負責人提出具體貫徹要求,黨政班子成員積極學習落實;
四是每次黨委會“第一議題”學習都有專人負責記錄。
(2)針對“傳達學習不深入”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10月20前向各村(社區)發放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論述材料;
二是2023年9月25日鎮領導班子組織召開“三農”學習會議;
三是2023年8月17日鎮班子成員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2023年9月4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2023年9月25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主題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2.關于“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整體工作謀劃不足”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惠民政策宣傳不力”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廣播微信群及時做好惠民宣傳;
二是每次下鄉期間對群眾進行困難摸排;
三是2023年8月29日前茫洲村已完成75戶安裝,大洲已完成14戶的安裝。
(2)針對“專項資金使用監管不力”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8月28日組織農辦工作人員進行專項資金學習;
二是飛東村委會已安排對2012年至2013年50戶農村衛生戶廁改造專項資金進行發放,目前截留資金已發放到位;
三是10月23日農辦對飛東村委會干部進行談話。
(3)針對“禁毒示范創建鎮未達標驗收標準”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2年2月6日已召開全鎮禁毒會議,明確禁毒創建責任,完善創建分工;2022年4月22日,印發《川島鎮禁毒示范創建工作方案(2022-2024)》通知;
二是綜治辦于2023年10月23日、24日分別對高筍村、飛東村、川西村及茅灣村村干部進行談話,各成員單位及村(居)履行創建責任,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三是已完善禁毒創建臺賬,待上級檢查。
(4)針對“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清單要求有差距”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出臺《關于印發<川島鎮推動食品安全“兩個責任”落地落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臺川鎮府〔2023〕8號);
二是在2023年6月20日召開黨委會議部署本鎮食品安全工作,研究可能出現的食品安全工作問題,督促鎮級和村級食品安全包保干部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
三是暑假期間不定期抽查酒店,商鋪等。
3.關于“‘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嚴,決策有偏差”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工程項目審核把關不嚴、發包程序不規范”問題。
整改結果:整改中,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9月7日,已開展辦公室內部業務培訓,集體認真學習工程建設流程制度并落實項目管理措施;
二是已對責任相關人員批評整改,以后嚴格按照工作流程進行。
4.關于“推動旅游高質量發展力度不足”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智慧旅游’落實不到位”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8月24日約談臺山港航經營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督促港航公司完善網絡購票平臺;
二是在“川島行”微信小程序實現單獨購票、自主選擇班次等服務。
(2)針對“海陸交通接駁不暢”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已出臺下川獨灣碼頭客流高峰期疏導機制;
二是2023年9月15日已約談省道S275項目負責人;
三是獨灣碼頭-略尾已完成瀝青鋪設。
(3)針對“旅游服務質量有待提高”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建立健全旅游服務質量標準。2023年9月27至28日,鎮政府督促川航公司、港航公司、飛沙灘旅游中心、王府洲旅游中心開展高質量旅游服務教育活動,讓全體公司職工學習高質量旅游服務技能;
二是重視旅游服務質量投訴、提高游客滿意度。2023年9月1至10日,通過對游客的信息反饋進行自查,全面分析、及時地反映旅游服務質量存在的問題,9月11至20日,有針對性地給予穩妥、合理的處置,9月21至28日,匯總游客服務質量存在問題,研究出臺相應的應對措施,防止發生類似事情;
三是建立服務質量巡察制度,2023年9月27至28日,鎮旅游主管部門和執法部門對山咀港、飛沙灘旅游中心和王府洲旅游中心進行聯合巡察,對工作人員服務質量、停車場收費、消費價格公示等進行暗訪巡察,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關于“鄉村振興工作落實不到位,人居環境有待改善”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鄉村振興推進不力”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9月28日組織農辦工作人員加強鄉村振興培訓,學習有關政策;
二是持續做好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試點村工作,做好前期工作,確保扶持資金落實到位;
三是年末做好鄉村振興工作總結。
(2)針對“人居環境整治不徹底”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加強日常教育和工作監督,做好村民衛生意識宣傳,確保按照制度和要求落實保潔工作,杜絕垃圾雜物亂堆放等相關問題再次發生;
二是安排專人到村進行實地督導,指導村委會利用專職保潔員、黨員志愿者、村民志愿者,出動村干部、黨員志愿者、專職保潔員把所有亂堆雜物全部清理完畢;
三是對川島鎮所有的農村公廁進行摸排,排查到甫草村委會元山村因開設用電賬戶困難導致公廁遲遲未能通電,2023年10月元山村聽取鎮政府的建議,已在公廁安裝太陽能照明燈。
(3)針對“基礎設施存短板”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5月17日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與我鎮開展農村客運通行條件聯合勘察行動,對下川茅灣、川東等多條農村線路進行勘察,形成勘察報告,上報市政府審批,9月16日開通王府洲經川東、茅灣至略尾再到王府洲的公交路線;
二是臺山市川島鎮下川牛塘逕至大汪村道路硬底化工程已完成立項,已完成施工圖審批,已完成競爭性磋商文件審核,已完成招標工作;臺山市川島鎮水平村委會水洋村西閘村道路改建工程已完成施工圖審批,已進場開工,年底前完工;
三是川島鎮水平村委會村道路燈建設實施方案已由鎮農辦提交至市鄉村振興局申請建設資金,已獲批,由農辦跟蹤工程項目進展;
四是臺山市川島鎮獨灣碼頭至川東道路安全整治工程已完成項目估算,正在積極向上級申請專項債券。
6.關于“黨建帶團建質效不高,作用發揮不明顯”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黨建帶團建工作重視不夠”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7月6日,鎮黨委會議上聽取了鎮團委關于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匯報,專題研究青年工作,包括青年大學習、團支部活動開展、團員年度注冊、團費收繳、縣域共青團改革等重點工作的推進情況;
二是結合市委組織部和共青團臺山市委聯合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代黨建帶團建工作的若干措施》,鎮團委認真研究學習,并要求各基層團支部按照上級文件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進一步深化做好黨建帶團建相關工作。
(2)針對“‘三率’不高”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經整改,川島鎮第18期青年大學習參學率達21.23%;
二是2023年9月5日,鎮團委召開巡察整改工作會議,推動各級團支部完成團員年度注冊工作及團費補繳工作。經整改,截至10月23日,川島鎮團員年度評議率100%完成,團員年度注冊率達95.21%,團費收繳率達64.58%。
7.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缺失,法治意識有待提升”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履行職責不到位”問題。
整改結果:整改中,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8月22日在港務4樓組織各村委會各部門進行法治政府專題學習;
二是制定了《2023年川島鎮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重點內容安排》;
三是計劃于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2023年度述法測評。
(2)針對“綜合執法工作不規范”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7月11日執法辦人員在執法辦進行“規范法律文書”學習;
二是2023年8月3日、4日在黨校參加大講堂大比武活動;
三是執法檔案管理制度已建立,并張貼在執法辦墻上;
四是執法辦專人把關審核詢問筆錄。
(3)針對“政府法律顧問發揮不充分”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明確川島司法所所長專人負責,做好登記;
二是已補登記2023年9月以前的案件情況。
(二)關于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的整改情況。
1.關于“財務內控管理有漏洞,制度執行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財務支出審核不嚴”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9月8日在川島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巡察整改工作會議,開展財務支出業務學習;
二是13項小型工程資料已補齊;
三是日常加強對小型工程的審核,資料均齊才批準撥付。
(2)針對“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9月8日在川島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巡察整改工作會議,開展固定資產管理業務學習;
二是已更正入賬,將音響設備計入固定資產;
三是日常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登記入賬核查,做到應記皆記。
(3)針對“賬目處理不嚴謹”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9月8日在川島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巡察整改工作會議,開展賬務處理業務學習;
二是已更正入賬,將押金計入其他應付款;
三是日常加強對其他應付款的登記入賬核查,做到應記皆記。
(4)針對“工會開支報賬不規范”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8月28日召開工會巡察整改部署會議,對巡察整改問題清單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全面落實整改;
二是10月13日組織工會系統干部、業務人員學習相關財務制度,規范化工會財務收支管理,完善工會收支管理制度,于2023年11月5日修改《臺山市川島鎮機關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文件。
2.關于“‘三資’管理混亂,廉政風險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重復或多領取補貼”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10月11日,綜治辦成員在綜治辦二樓會議室集體學習“雙反”文件;
二是嚴格執行反走私防偷渡疫情防控補貼機制,其中“雙反補貼”是支付到各條巡防線,請人巡防的,并不是干部的值班費用,不做清退;
三是綜治辦2023年9月4日對全鎮各村雙反補貼進行核查,未發現問題。
(2)針對“超范圍列支專項經費”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況:
一是獨灣和飛東關于違規購買的物品已退還,其它村超范圍列支項目已從其他符合項目中支出;
二是2023年10月13日組織召開村(社區)基層黨組織建設保障經費使用管理工作專題培訓會議。
(3)針對“資產資源發包不規范”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9月28日組織農辦工作人員加強資產資源發包業務學習;
二是三洲社區土地租賃問題:三洲社區與川航船務有限公司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期限從2020年6月1日起至長期:已于2023年8月13日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于2023年9月11日重新簽訂了合同,租賃期限為三年。略尾社區房屋租賃問題:于2021年1月略尾社區把新發大樓無償給社區辦公樓的承建商使用兩年以抵償工程款利息(已補簽合同從2021年1月至2023年1月),因省道S275工程未完工,該承建商用作省道S275工程指揮部辦公。2023年6月10日經村民代表議事同意,繼續租賃給承建商至工程完工,已簽訂合同(2023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滿后通過三資平臺進行交易;
三是農辦人員已于11月上旬再次全面核查,無類似問題。
(4)針對“追繳被拖欠承包款不力”問題。
整改結果:整改中,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整改情況:
一是已收集拖欠承包款,建立清單;
二是督促村委會對欠款單位和個人發出書面通知追繳,已追回部分,余下部分繼續跟進。
(5)針對“清產核資流于形式”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農辦人員于2023年11月上旬組織所有村委會學習清產核資等業務;
二是已督促大洲、家檳、沙堤、高筍、川西、獨灣、茅灣、甫草、山咀、馬山、飛東、聯南村委會對固定資產及時進行登記并更新完成;
三是農辦人員已于2023年11月上旬再次全面核查,無類似問題。
(6)針對“團費收繳不規范”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9月28日組織農辦工作人員加強團費收繳等業務學習;9月8日,鎮團委召開團費收繳和團員年度注冊業務培訓工作會議,加強規范團費收支管理;
二是團費收繳不規范共兩筆,已全部退回集體賬戶,其中:①聯南村委會已于2023年9月28日全額退回集體賬戶;②甫草村委會已于2023年9月14日全額退回集體賬戶。
(7)針對“同一發票重復報賬”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10月11日組織農辦人員加強資產資源發包業務學習;
二是三洲、水平、茫洲共四筆,已全部退回集體賬戶,其中:①三洲1筆,已于2023年9月8日全額退回集體賬戶;②水平2筆,已于2023年9月21日全額退回集體賬戶;③茫洲1筆,已于2023年9月26日全額退回集體賬戶;
三是已加強對發票的審核,嚴格落實“三資”管理制度。
3.關于“工程項目建設效率低,廉政風險高”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工程工期嚴重滯后”問題。
整改結果:整改中,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9月13日召開臺山市山咀碼碼頭及防波堤擴建工程會議,約談相關工程的責任人;2023年9月15日召開臺山市川島鎮下川獨灣碼頭及防波堤改建工程召開工程例會,約談相關工程的責任人;
二是及時對施工圖進行更新;
三是每周對重點工程進行督導。
(2)針對“工程驗收走過場”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況:一是2023年9月8日在王府洲會議室召開會議,學習工程管理制度;
二是已按原標準補裝5個路燈,2023年9月10日由王府洲、下川綜合辦、臺山市川牛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完成驗收工作;
三是2023年9月10日王府洲游樂中心總經理對工程負責人進行談話,督促其認真落實好工程驗收。
(3)針對“集體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10月11日組織農辦工作人員開展集體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學習;
二是已制定集體工程項目申請表,對相關負責人加強監管;
三是2023年10月23日農辦人員與馬山、川東、甫草負責人進行談話,進一步排查相關問題,暫未發現有先施工后審批、未施工已驗收、先施工后簽合同、工程資料不齊全的問題。
4.關于“對鎮屬企業監督缺位,問題隱患多”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理論學習缺失”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9月22日召開黨務工作主題學習培訓會議對各基層黨組織黨務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整理相關黨務工作指導性文件及培訓課件,供工作人員學習;
二是2023年10月20日黨建辦黨務干事對飛沙灘中心黨支部、王府洲游樂中心黨支部9-10月“三會一課”會議記錄進行抽查,符合相關制度要求。
(2)針對“有制度不執行”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王府洲2023年6月28日召開會議學習,飛沙灘2023年7月12日召開會議學習;
二是嚴格執行財務開支和審批制度,從2023年開始執行必須有接待公函才能接待開支;
三是已對飛沙灘、王府洲負責人進行調整。
(3)針對“企業領導班子重復領取值班補貼”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完善值班補貼制度,當天值班人員有事務不能值班由其他人員代班的,由代班人員領取補貼;
二是2022年3月至1月中心領導出差又領取的夜班補貼已于2023年8月25日退回,并發放給代班人員;
三是已對飛沙灘負責人進行調整。
(4)針對“公務車輛到企業加油”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6月28日,王府洲游樂中心總經理組織財務人員進行法律、財務知識培訓,加強財務開支管理及審批制度、車輛使用規定和要求,要求各部門嚴格執行,同時加強對車輛的管理和監督;2023年7月12日,飛沙灘旅游中心召開會議學習法律、財務知識,強調合規用車和加油要求,加強對外來車輛違規加油的監管;
二是建立健全單位用車制度,嚴格執行,堅決禁止非本單位或私人車輛到本單位加油報賬。2023年9月份開始,飛沙灘停止公安交警車輛油費報銷;2023年7月開始,王府洲停止公安交警車輛油費報銷;
三是嚴把審批關,誰審批,誰負責;
四是已對飛沙灘、王府洲負責人進行調整。
(三)關于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情況方面的整改情況。
1.關于“鎮紀委聚焦主業不到位,履行監督責任有差距”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未對重點領域開展檢查”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已督促鎮規建辦、農辦聯合開展重點領域檢查。整改以來,鎮規建辦對碼頭、在建工程等多地開展檢查,暫未發現異常。鎮農辦于2023年10月31日前往下川各村委會檢查村賬,并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工作指導;
二是鎮紀委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5日和2023年11月15日對我鎮中小學和幼兒園開展檢查。經查,我鎮部分學校在校服采購上存在代收校服費情況,存在一定的廉政風險。鎮紀委已對我鎮中小學及幼兒園的相關負責人進行談話,要求其嚴格落實相關采購制度及要求,所代收校服費需按規定全部轉交供應商,不得計入學校收入另作他用;
三是鎮紀委書記于2023年11月6日對規建辦、黨建辦、黨政辦、財政所、農辦和公服辦負責人就本輪巡察整改的問題及突出廉政風險問題進行提醒談話,并要求其對相關工作人員做好廉潔紀律教育工作;
四是已督促鎮規建辦、農辦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學習。鎮規建辦分別于9月7日和9月14日舉辦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培訓會和工程建設流程制度及資料歸檔培訓會;鎮農辦于9月28日和10月11日舉辦工作業務培訓會議。
(2)針對“對鎮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抓不嚴”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鎮紀委于2023年10月3日對王府洲游樂中心開展檢查,暫無發現相關問題。同時要求王府洲游樂中心加強員工業務培訓,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
二是鎮紀委督促鎮財政所對鎮屬企業財務開展檢查。鎮財政所于2023年11月3日對陸島公司財務狀況開展檢查;
三是鎮紀委書記于2023年8月29日對王府洲游樂中心總經理未能履職盡責的問題進行提醒談話,并就本輪巡察整改開展督導工作;
四是鎮紀委定期檢查鎮屬企業的財務制度、接待制度建設,暫無發現相關問題;
五是鎮紀委書記于2023年11月6日對飛沙灘旅游中心總經理就巡察整改工作進行提醒談話,要求飛沙灘旅游中心加強員工業務培訓,并對飛沙灘旅游中心相關資料開展檢查。
2.關于“黨組織引領作用弱化,基層治理軟弱”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黨建陣地整改不力”問題。
整改結果:整改中,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整改情況:
一是高筍新黨群服務中心目前已經選址,正在進行地類調整,已制定選址圖效果方案;
二是鎮黨委書記帶隊赴高筍進行選址考察,2023年10月13日已召開黨委會專題研討;
三是目前,高筍村正在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獲批后,報送自然資源局申請辦理用地轉用。
(2)針對“工作方式方法不當”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8月17日飛東村委會已將領取不當的部分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將總數70%以上發放到16戶村民賬戶中,總數30%以下的收入到村集體賬戶中;
二是2023年10月23日農辦人員到村委會小組對相關發放方式流程進行對應解釋說明,保證發放流程正確透明。
3.關于“黨建工作不扎實,程序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談心談話不嚴謹”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9月22日召開黨務工作主題學習培訓會議對各基層黨組織黨務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二是整理相關黨務工作指導性文件及培訓課件,供工作人員學習;
三是2023年9月30日黨建辦黨務干事對機關第一負責黨務支委班子進行約談。
(2)針對“黨務工作不扎實”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9月22日黨務工作主題學習培訓會議對各基層黨組織黨務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二是整理相關黨務工作指導性文件及培訓課件,供工作人員學習;
三是2023年10月20日抽查了川東、略尾、沙堤、甫草、山咀等村(社區)的9-10月“三會一課”會議記錄內容,符合記錄規范。
(3)針對“發展黨員不規范”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向山咀村黨支部及王府洲游樂中心黨支部了解相關情況,根據相關情況作出了情況說明;
二是2023年9月22日召開黨務工作主題學習培訓會議對各基層黨組織黨務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三是2023年9月25日與涉事黨員的“兩委”支部書記及黨員本人進行了談心談話;
四是2023年9月30日抽查了王府洲游樂中心黨支部及山咀村黨支部2023年發展黨員資料情況,未發現類似情況。
4.關于“干部選拔任用不重視,隊伍管理有欠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執行效果不明顯”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10月13日召開黨委會學習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
二是2023年9月5日提拔四級主任科員5名,四級主辦1名;
三是2023年10月25日開展民主推薦測評會,測評四級主任科員8名;
四是現川島鎮共有四級調研員1名、一級主任科員1名、二級主任科員1名、三級主任科員7名、四級主任科員18名、四級主辦1名。
(2)針對“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不充分”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嚴格規范黨委會討論程序,2023年10月13日召開黨委會學習干部任免事項;
二是2023年10月27日鎮組織開展內部《干部任用條例》及檔案業務學習,規范了雙簽制度、干部任免事項規范流程和干部選拔任用紀實材料規范要求,并要求嚴格落實考察談話記錄,按規定開展集體面談,及時整理歸檔相關紀實材料。
(3)針對“干部人事檔案日常整理不規范”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已跟市委組織部預約檔案學習,具體時間待組織部通知,2023年10月27日鎮組織開展內部檔案業務學習;
二是現完成5名同志人事檔案專審工作。
(4)針對“關心關愛干部職工不夠”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已經開展了全體職工健康體檢,2023年9月15日在鎮港務局四樓召開青年干部座談會;
二是2023年10月13日黨委會確定《川島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勤及休(請、補)假制度》。
5.關于“巡察整改不到位,共性問題仍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庫存現金仍超限額”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加強農村財務制度學習,提高業務知識水平。于2023年4月11日印發了臺川鎮府〔2023〕51號《川島鎮關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規定》,2023年9月28日對財務管理規定進行了修改并印發臺川鎮府〔2023〕110號《川島鎮關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規定》:于2023年2月14日和8月17日分別組織了三資管理培訓和業務知識學習,嚴格要求限制現金庫存金額,收取現金及時存入銀行,11月前所有村(社區)已無超額庫存現金現象;
二是2023年10月23日農辦與高筍、茫洲負責人談話,加強財務知識學習;
三是鎮農辦已對全鎮所有村(社區)庫存現金全面摸排,暫無發現問題。
(2)針對“黨內組織生活任不嚴肅”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2023年9月22日黨務工作主題學習培訓會議對各基層黨組織黨務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二是整理相關黨務工作指導性文件,及培訓課件,供工作人員學習。
(3)針對“‘白條抵庫’問題仍存在”問題。
整改結果: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整改情況:
一是已歸還借款,并督促負責人加強財務知識學習和財務監管;
二是2023年10月23日農辦與川東負責人談話,提升川東村干部對財務制度的重視,杜絕此類現象再度發生。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清晰的認識到巡察是一次政治再“體檢”,要始終堅持深入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將巡察整改工作上升到政治高度,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力度,確保常治長效。
二是強化責任意識,落實主體責任。對未完成整改以及需要長期整改的事項,堅持不松懈、不麻痹,強化責任部門意識,持續跟進承包款追繳、清產核資、白條抵庫、黨群服務辦公樓的整改,督促村委會及相關工作人員圍繞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持續跟進落實整改措施。
三是推進制度建設,建立長效機制。堅持以問題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大制度建設力度,完善制度體系。切實加強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長效工作機制。結合主題教育,激勵干部職工勤奮工作,開拓創新,不斷增強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動川島各項事業高質量發展。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 07505381981;郵政地址: 臺山市川島鎮山咀港川島鎮人民政府,郵政編碼:529232;電子郵箱: tsscdzzf@jiangmen.gov.cn 。
中共臺山市川島鎮委員會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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