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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 03:53:23 |
關于成立赤溪鎮原民辦教師及原代課教師調查定工作小組的通知
赤府〔2016〕131號
關于成立赤溪鎮原民辦教師及原代課教師調查定工作小組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相關部門單位、鎮直相關辦(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落實中小學教師待遇政策自查工作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42號)和省政府《關于開展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自查工作的通知》(粵教師〔2016〕11號)等文件精神,市政府要求在全市范圍內對原民辦代課教師群體有關情況開展一次全面的調查認定工作。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經鎮政府研究,決定成立赤溪鎮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調查認定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戴志滔(鎮長)
副組長:賴開顏(鎮委委員)
組 員:曾學軍(田頭派出所所長)
蘇 棟(赤溪派出所所長)
吳振惠(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
陳瑞強(社會事務與社會保障辦公室主任)
童 菲(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負責人)
曾國輝(鎮中心學校校長)
黃益明(鎮中心學校副校長)
房仕忠(鎮中心學校副校長)
張志洪(鎮有福學校校長)
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赤溪鎮中心學校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牽頭協調全鎮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調查認定工作的推進落實。
赤溪鎮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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