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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構: | 深井鎮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2-21 11:16:05 |
2025年1月15日,深井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一宗涉及環境保護和飲用水源安全的承包合同糾紛,在調解員的努力下,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書并進行了司法確認。

(涉案水源地現場)
該糾紛焦點集中在承包范圍及承包款變更問題上,而糾紛根源涉及老廖村原承包合同范圍內的一處水源地。此地若放任種植戶在水源附近種植桉樹等林木,種植過程中所施用的化肥農藥極有可能通過地表徑流滲入水源,對飲用水安全構成一定風險。為最大程度保護飲用水源,同時兼顧雙方的合法權益,調解員深入實地,細致勘察現場,充分傾聽雙方意見,根據現場情況劃定四至范圍。

(調解協議簽訂現場)
經調解協商,承包方與龍崗村委會老廖村經濟合作社雙方最終達成一致調解協議,林地承包面積由389畝縮減變更為350畝,將涉及飲用水源安全的區域退回老廖村,明確承包方不得在承包范圍以外開發種植,杜絕破壞水源行為,老廖村經濟合作社根據承包面積變更相應減少承包款。隨后,雙方同步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通過法院審理裁定,以法律文書形式為村民飲水安全提供剛性保障,也為經營者明確劃清綠色發展邊界。

(飲用水源地勘察現場)
近日,海宴法庭和深井司法所聯合開展履約核查“回頭看”工作。通過現場勘查,未發現承包方在飲用水源及周邊位置有種植樹木的情況。現場重申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強調經營者須遵循“三適”種植原則,要在《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地方保護條例框架下,實現經濟效益與生態保護的有機統一。
這場“保水護綠”的調解實踐,既守住了老廖村村民的飲水安全底線,又為經營者框定了不可逾越的生態紅線,生動詮釋了“法治護綠、發展向綠”的治理智慧。下一步,深井司法所將持續推進司法確認規范化,并以世界水日為契機,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向群眾深入普及水資源保護知識,為深井鎮的綠色高質量發展貢獻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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