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關于印發202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有關文件要求,為做好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工作,提高服務規范化、標準化水平,促進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現公開遴選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202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主體,遴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二、遴選條件
省供銷社建立服務主體名錄庫,建立動態管理機制。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從供銷合作社系統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名錄庫中遴選1個實施主體(只限江門市地區內的實施主體)。
項目實施主體為供銷合作社控股的社有企業、基層供銷合作社等社會化服務組織,實施主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供銷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二是具有農業社會化服務實施經驗,原則上從事農業社會化服務兩年以上;
三是擁有或能調配與其服務業務范圍、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設備、技術人員以及其他基礎條件,確保項目能夠順利實施;
四是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其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面受到服務對象的認可和好評;
五是能夠接受供銷合作社、農業農村部門等管理部門的監管。
三、實施內容及績效目標
(一)績效目標
一是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系統農業社會化服務面積穩步增加,實施202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面積17萬畝以上;二是規模化服務帶動小農戶增產增收,整村推進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的行政村不少于2個;三是實施農業全程社會化服務的糧食作物單產要高于當地平均單產。
(二)服務作物種類及面積
重點圍繞水稻、玉米、馬鈴薯、甘薯、甘蔗、油菜等糧油作物開展社會化服務,同時選擇部分地區開展水果、茶葉、蔬菜等區域特色經濟作物社會化服務。糧食作物重點支持集中育秧、機插機拋機播、統防統治、施肥、秸桿處理、烘干等環節。
實施主體完成面積按照社會化服務“耕、種、防、收”各環節面積系數加權計算得出,計算公式為: A=0.36A1+0.27A2+0.1A3+0.27A4(A為項目績效任務面積,A1、 A2、A3、A4分別為耕、種、防、收各環節服務面積。資金補助時按項目績效任務面積A計算補助面積,無需拆分到單獨環節面積計算補助面積)。不屬于“耕、種、防、收”的服務環節,可根據市場價格折算服務系數,計算方法為:該環節服務系數=該環節市場價格/“耕、種、防、收”4個環節市場總價格,每畝各環節系數總和超過1的按1計算。
(三)服務對象
項目主要面向小農戶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服務對象為小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業經營主體,可通過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主體間接為小農戶、家庭農場提供服務。實施主體為自己流轉的土地實施的托管服務不納入補貼范圍。聯合村兩委、集體經濟組織作用,通過“供銷合作社+服務組織+村集體+農戶”的模式,支持實施地區以整村推進的形式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實現小農戶耕地集中連片、統一接受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原則上土地經營規模不超過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倍的農業經營戶可視作小農戶,小農戶承包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等集中后以托管方式直接經營或者統一委托給其他服務主體托管經營的,可視為服務對象是小農戶。
(四)資金補助標準和方式
單季作物按照每畝不高于1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額度不超過服務總費用的30%。項目資金補助給遴選確定的實施主體,由實施主體在服務合同中明確補助服務對象的金額,可在最終收取服務費用時直接扣減補貼金額。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安排服務小農戶的補助資金或面積占比應高于60%,服務單個規模經營主體享受項目補助資金總量不得超過10萬元。
本次中央財政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補助,不可與中央財政同類資金疊加使用,同一地塊同一服務環節每造只能補助1次,不得在農業農村部門和供銷部門重復領取補貼。
(五)服務方式
1.簽訂服務合同。實施主體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合同,或依托廣東數字供銷農服平臺生成服務訂單,服務合同應包含服務價格、服務地塊位置、服務面積、服務內容、作業時間等內容。
2.提供作業服務。實施主體按照服務合同要求提供相關服務。為確保項目規范實施,保證服務效果,實施主體參與作業的農業機械原則上應安裝農機作業軌跡記錄設備(技術上無法安裝的除外),并保留軌跡、照片等佐證材料。
3.服務對象確認。實施主體完成服務后,服務對象依據服務實施情況對服務內容進行確認,并填寫對服務效果的滿意度。實施主體應嚴格按照服務合同提供服務,服務對象滿意度需達到80%以上。
4.項目驗收及資金撥付。實施主體完成農業社會化服務后,及時向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提請驗收,原則上由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組織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鎮政府、村集體及相關專家等組成驗收小組進行驗收,也可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驗收。驗收以服務合同、作業軌跡、作業圖片、農戶確認書、滿意度調查表等材料為主要依據(如缺乏作業軌跡,可提供村委會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根據項目實施要求,2024年早造起實施的任務面積,可納入本項目實施方案補助范圍。
為加快推動202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經研究后可結合項目實施進度向遴選確定的實施主體撥付項目進度款,最終應按驗收通過的項目績效任務面積撥付補助資金。
5.項目總結。實施主體在項目實施完成后,應收集整理項目檔案資料,及時并如實記錄服務的時間、地點、作物、對象等信息,做好歸檔工作,檔案要保存5年以上以備查。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應做好項目實施總結,報市級供銷社匯總后統一報省供銷社備案。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材料
服務組織在申報日期截止前填寫《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202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申報書》報送至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內容包括:
1.基本情況:主要包括企業概況、人員機構情況、業務開展情況、財務狀況等。
2.實施方案:包括項目投資規模、資金概算和實施計劃;項目預期目標、社會效益;保障措施等。
3.佐證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以及開展服務的業績等。
(二)申報格式
申報材料用A4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2份,申報材料有封面和目錄,封面需標明申報單位、項目名稱、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
(三)申報時間
請各服務組織于2024年9月26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報送到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臺山市臺城街道南門路105號)綜合業務股,同時電子版掃描件發郵箱tssgxs@jiangmen.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評審
由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組織項目小組成員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評審出達標的服務主體,報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黨組會會議審議通過后,確定為項目實施主體。
(五)聯系方式
單位: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
通訊地址:臺山市臺城街道南門路105號
聯系人:陳健奔,聯系電話:0750-5523339
附件: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202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申報書.docx
臺山市供銷合作聯社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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