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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臺山市防止耕地
“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
臺府辦函〔2021〕269號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市有關單位:
《臺山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反映。
臺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7日
臺山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
生產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1〕2號)和《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辦函〔2021〕61號)精神,有效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我市糧食生產,切實保障糧食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上級工作部署,始終繃緊國家糧食安全這根弦,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堅決守住糧食安全生命線,牢牢把住糧食安全主動權。全市糧食種植面積穩定在109萬畝以上,糧食產能穩定在40萬噸以上,全年水稻播種面積不少于102萬畝,實現稻谷自給自足,薯類、豆類和玉米產量基本保持穩定;確保全市糧食種植面積不減少、產能有提升、產量不下降。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耕地種植用途管控。各鎮(街)要切實履行耕地保護主體責任,采取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它類型農用地,將有限的耕地資源優先用于糧食生產。永久基本農田應重點用于稻谷、玉米和薯類等糧食作物生產。對永久基本農田的使用要求、對已租用且已經造林的耕地和對已經取得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且在永久基本農田上開展苗木生產經營的單位,按《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1〕2號)的相關規定處理。[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按職能分工負責,各鎮(街,下同)政府(辦事處,以下統稱鎮政府)落實]
(二)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壓實糧食生產任務,將江門市下達我市的糧食生產任務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鎮。穩定水稻優勢產區種植面積,打造絲苗米優勢產業帶,積極參與江門市絲苗米跨縣集群產業園申報工作,高質量建設絲苗米產業園和“一村一品、一鎮一業”糧食產業專業村鎮。充分開發利用冬閑田,大力發展冬種糧食生產,通過水旱輪作擴大冬種糧食作物面積。做強冬種馬鈴薯產業,擴大冬種馬鈴薯種植面積,推動“稻稻薯”輪作。發展鮮食玉米產業,擴大冬種鮮食玉米種植面積。(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各鎮政府落實)
(三)切實保護種糧積極性。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戶。落實土地出讓收入支持農田建設和產糧大縣獎勵資金等扶持政策。落實政策性農業保險惠農政策,提高農戶抵御農業風險能力。積極培育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龍頭企業,支持和鼓勵發展糧食規模生產,大力推進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提高種糧規模效益。(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各鎮政府落實)
(四)大力推進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嚴格執行建設標準,提高防災減災能力,真正實現旱澇保收、高產穩產。鼓勵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農田建設和運營管理,完善農田基礎設施,持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確保完成江門市下達我市的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優先支持主要糧食產區的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工程。重點支持因水源設施、輸水主干渠道損毀影響灌溉的農田水利設施修復工作。建立高標準農田長效管護機制。大力實施耕地質量提升行動。(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水利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各鎮政府落實)
(五)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增施有機肥、實施有機肥替代行動等耕地培肥措施。開展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提高有機水稻種植面積。通過平整土地、水肥利用、土壤調理等土地整治措施,改善耕地土壤條件,促進耕地提質改造,提升耕地產能。穩定糧食生產功能區41.53萬畝以上,引導糧食生產功能區至少生產一季糧食,種植非糧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夠恢復糧食生產,加大涉農資金向糧食生產功能區傾斜力度。實施鄉村振興科技計劃,加快農業優良品種和先進技術推廣應用,推動農業科技下鄉入田間,服務“三農”到地頭。加快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完善田間道路,規范機耕道路建設。支持建設糧食產后烘干、加工設施,延長產業鏈條,提高糧食經營效益。(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科工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各鎮政府落實)
(六)加強耕地種糧情況監管。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糧化”長效監管機制。綜合運用衛星遙感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糧食生產功能區、永久基本農田、高標準農田及墾造水田等耕地種糧情況的監測評價。按國家規定在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國土調查中標注耕地實際利用情況和相關管理信息,嚴格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進一步強化耕地保護激勵約束。建立健全工商資本流轉土地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制度。(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各鎮政府)
(七)推進撂荒耕地復耕復種。要高度重視撂荒地復耕復種工作,壓實責任,全面摸清撂荒耕地情況,開展撂荒地“零棄耕”整治活動。暫不具備復耕條件的,要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分期分批完成復耕復種任務。加強對撂荒耕地復耕考核:2021年底前,對2020年上報的撂荒地要完成復耕復種面積50%以上,對連片15畝以上撂荒耕地必須完成復耕,確保全市完成江門市下達的撂荒耕地復耕任務3484畝。對確實不能種植水稻的,要合理引導改種其它糧食作物。依法采取出租(轉包)、入股等方式推進土地經營權流轉,鼓勵通過托管、社會化服務等,解決承包地細碎化、流轉難等造成的撂荒問題。加強撂荒地內中小型水利、農機通道等設施建設,結合高標準農田、農田水利建設等項目,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以恢復耕作。(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各鎮政府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承擔起保障本地區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實落細。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要抓好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要按職能分工抓落實,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強化責任考核。在糧食安全責任制年度考核中,突出對防止耕地“非糧化”、糧食種植面積、糧食產量、耕地質量保護提升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重點內容的考核,要明確糧食生產面積底線,確保完成糧食生產目標任務。
(三)強化宣傳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宣傳,進一步營造保護耕地、發展糧食生產的良好氛圍。加強典型宣傳推介,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引導種糧主體和農戶積極發展糧食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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